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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租屋真詐補助!情侶偽造房東簽名 騙租金補貼下場曝光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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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情侶為了申請租金補貼,竟在未實際承租房屋情況下,偽造房東署押、盜蓋印章,製作不實租賃文件向政府申請補助,成功詐得租金補貼款項。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分別判處女子小晴有期徒刑3月、緩刑3年;男子阿凱(均化名)同樣被判刑3月,但因另涉洗錢案件,不符緩刑條件。 根據判決書,小晴與阿凱明知並未向被害男子阿堂(化名)承租房屋,卻為了申請住宅租金補貼,竟共同偽造租賃文件,甚至冒用房東名義簽署文件,再向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藉此詐領租金補貼。 檢警調查時發現,相關租賃契約上的房東阿堂簽名與署押均非本人所為,部分印文則是利用真正印章盜蓋而成,涉嫌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案件因此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後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小晴與阿凱皆坦承犯行。法官認為,2人為取得政府租金補貼,竟以虛假租賃關係蒙騙主管機關,不僅侵害被害人阿堂的權益,也影響政府補貼制度審核正確性,行為實不足取。 不過,法院也審酌兩人犯後態度尚可,除了坦承犯行以外,也已經將溢領補助款項全數繳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因此,量處2人均有期徒刑3月,並均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其中,小晴因先前沒有故意犯罪前科,法院認定她是一時失慮誤觸法網,歷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因此給予緩刑3年機會。但法院同時要求她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盼藉此建立守法觀念。 至於阿凱,法院查出他另涉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先前已遭判刑3月、併科罰金4萬元確定,因此不符合緩刑條件,無法獲得同等待遇。此外,法院也宣告沒收偽造的房東署押。至於詐領所得,因兩人已主動繳回補助款,依法不再宣告沒收。

新北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三讀 增擋土勘驗、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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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近年發生多起建築工程地下室開挖施工不慎,造成鄰房受損、道路坍塌等重大工安事件,新北市工務局制訂《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民國115年5月14日經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自治條例特別增列「擋土安全維護措施勘驗」為必要勘驗項目,以及新增風險警示機制,後續函報中央,待中央核定後發布實施。 因應城市發展及建築管理實務趨勢,市府推動建築管理制度法制化、在地化,《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以「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為基礎,整合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拆除管理、建築物與環境維護管理及罰則等規範,共9章41條,明確各項管理程序與責任機制,作為建築管理的重要法制依據。 馮兆麟指出,為強化施工管理與維護公共安全、提升建築施工品質與居住安全,自治條例特別增列「擋土安全維護措施勘驗」為必要勘驗項目,要求於擋土措施完成後、挖掘基礎土方前辦理勘驗查核,強化施工過程監督與管理,以提升安全性。 工務局說明,自治條例進一步強化施工管理,明定監造人及承造人應依工程特性擬定監造計畫書及施工計畫書,並依核准圖說施工;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須確實督察施工品質,監造人亦須隨時查核施工情形,如發現缺失,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並送主管機關備查。 若未依施工計畫書施工或未依規定勘驗,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9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勒令停工。 工務局表示,自治條例也新增風險警示機制,未來如建築物外牆飾材、附掛物、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或山坡地住宅社區水土保持設施等,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除可於現場張貼識別告示外,亦得將建築物名稱、坐落地點等資訊公告於網站或發布新聞媒體,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市民風險辨識能力。 馮兆麟強調,《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完成三讀程序,象徵新北建築管理制度邁向更完整、專業的新階段。未來將持續精進建築管理與施工安全機制,透過更周延的法制作為,打造安心且永續宜居的新北市。

桃園中華南路一段拓寬啟動 打通新屋、楊梅交通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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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工務局推動道路開瓶計畫,辦理新屋區中華南路一段,福九路至高鐵南路七段道路拓寬工程,計畫將全長約2.93公里,道路拓寬至15公尺,工程經費約7億9500萬元,打造新屋、楊梅地區交通願景。桃園市工務局表示,工程為健全桃園市區域路網並實踐人本交通願景,預計115年下旬進場施工,並於116年底竣工。 新屋區中華南路一段,福九路至高鐵南路七段道路拓寬工程,計畫路段位於市道115,北側臨新屋區市區、南臨高鐵南路七段,為當地交通要道,可連通新屋區、楊梅區,藉由台31道路通往桃園市中壢區及新竹縣,現況路幅僅約10公尺,部分跨渠橋梁寬度僅約7至8公尺,造成大型車輛與機慢車共道,事故風險較高。 工務局指出,工程預計115年下旬進場施工,並於116年底竣工,將為新屋及楊梅地區帶來多重效益。這次拓寬工程,不僅完整改善路幅,更納入許多重點工程,如重要路口導入偏心式左轉車道、彩色行穿線及行人專用號誌、透過智慧化交通工程管理,實現人車有序分流,大幅提升用路易行性;另為改善用路人安全,並配置人行道、新設道路側溝及公共設施空間,完善道路公共空間利用。 工務局說明,工程秉持人本交通環境,全線規畫實體人行道,確保路人行進安全與連續性,也一併針對「埔頂國小」學區,特別規畫連續性通學廊道、家長專屬接送區及寬敞人行空間,為學童建構一條安全無礙的求學之路,另以永續循環經濟、智慧管線管理、保護地方農務等設計。 桃市府工務局補充,除了有效紓解車流,更重要的是透過蛻變的路廊與人行空間的串連,讓慢活的社區氛圍與便捷交通並行不悖,帶動周邊土地活化與產業發展潛力。讓該地區共榮發展「生活、生產、生態」的多元整合,務求在提升交通效率的同時,也為市民打造一條具備現代感與安全保障的回家路。

胡瓜參觀宜蘭阿拉伯豪宅動歪腦筋!擬定「佔為己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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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天王」胡瓜在YouTube《下面一位》陸續嘗試沒做過的事情,最新一集前往座落宜蘭頭城海邊的神祕地標「阿拉伯宮」一探究竟。胡瓜坦言,常常經過這棟建築物,但是都很神祕,自己也很好奇裡面住了誰、內部空間如何。 屋主林董事長被問到當初買這塊地的原因,他透露過去常和太太在宜蘭海邊約會,當時就向太太允諾,等他賺了足夠的錢,一定會把這裡買下當作紀念;最浪漫的是,林董事長還將其中一區的中式建築以太太名字命名。 除了浪漫故事,豪宅裡的巨型玉石彌勒佛、翡翠珠串、鐘乳石、水晶燈、中東風格地毯與金箔裝飾等像博物館等級的收藏更是讓胡瓜驚呼連連,每走一步都像在看世界級展覽;胡瓜邊參觀邊瞪大眼睛的說:「這不是有錢而已,這是藝術品等級!」 屋主未曝光過的私人房間區域,擁有法式主臥和貼滿金箔的超大皇室床組,宛如天空步道的透明玻璃床設計全讓胡瓜邊看邊喊:「這比皇宮還豪華吧!」甚至連抽衛生紙盒都驚呼:「比我家高級太多了!」 在看到被稱為「瓜瓞綿綿」的超巨大天然樹瘤藝術品時,胡瓜瞬間失守,認真研究怎麼搬上車,還不忘對鏡頭向觀眾求救:「你們留言告訴我,我到底該不該收?」非常逗趣。

逾300位重建戶堵卓揆喊話搬遷展期 卓冷回:大家都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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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地方促進會不滿中央拖延點交土地,導致重建家園工程延宕,無法領到15%加速開發獎勵金、50%最後搬遷獎勵金,23日逾300位徵收戶,大動作發抗議,怒堵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卓榮泰面對記者詢問,僅回覆「大家都很努力」。另外交通部民航局主任祕書楊國峰到場接過成陳情書表示,將民眾聲音帶回審議。 航空城第三跑道如火如荼推進,但部分用地取得、安置街廓問題仍遲遲卡關,原定115年6月完成可獲15%加速開發獎勵金、12月最後搬遷則可獲50%獎勵金,但因大環境缺工、缺料等各項因素,導致重建家園不及無法順利搬遷領取補助,超過300位徵收戶,一早頂著烈日,赴「台15線及台4線配合桃園國際機場擴建改線工程」通車典禮,大動作抗議,民眾激動高喊「重返家園,捍衛權益」、「懸崖勒馬、展延期限」,向中央抗議,遞交陳情書。 陳錫達指出,航空城一路走來非常坎坷,遇疫情、通膨、美伊戰爭,現況又缺工缺料,安置街廓無法如期重建家園,正是因為政府延後約1年才土地點交,原定115年6月底完成搬遷,可獲加速開發獎勵金15%,但房屋還沒蓋好,完全無法搬遷,年底12月最後搬遷獎勵金50%也領無,政府工程延宕問題再先,點交土地也延遲,臨時水電、建照更是困難重重,逼不得已才走上街頭。 陳錫達說,桃園市政府導致民眾重建家園工程連帶受到影響,政策應該要體恤民眾,在政府政策配套的不健全的狀況下,將期限展延1年,讓民眾有更充裕的時間,重建家園,而不是為了趕工蓋出糟糕的家園。 楊國峰回應,再政府先建後遷政策下,與桃園市政府共同協助居民安置搬遷,並持續持推動後續搬遷安置,將民眾聲音帶回,進行審議,後續結果再向地方報告。

財政部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其他合理需要」定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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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26年5月22日修正發布「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下稱戶數認定辦法)第5條及第7條,就房屋稅條例(下稱本條例)第5條第2項所稱其他合理需要之定義範圍,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按房屋屬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而未經核准變更作住家用之情形,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 財政部說明,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稅負,2024年7月1日起實施全國歸戶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下稱2.0新制),本條例第5條第2項前段及第4項規定,地方政府應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各類非自住住家用應稅「房屋戶數」或「其他合理需要」,分別訂定差別稅率,該合理需要之認定辦法,由該部定之。該部2024年4月22日訂定發布戶數認定辦法,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5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其他合理需要」,於起造人待銷售房屋之情形,指按持有房屋年數期間,訂定差別稅率。爰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之標準有「房屋戶數」及「起造人持有房屋年數期間」2種。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2.0新制實施後,部分地方政府認為房屋使用執照記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主管機關(例如:建管單位)核准變更逕改作住家使用,影響避難效果及停車空間,恐造成公共危險,增加社會成本,宜使其與合法使用房屋有不同程度之房屋稅負擔。基於房屋稅為地方稅,為兼顧地方自治事項推展及配合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該部爰參採地方政府意見,修正戶數認定辦法第5條及第7條規定,將上開未經核准變更逕作住家使用之態樣,納入本條例第5條第2項所稱其他合理需要定義之範疇及訂定差別稅率,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 財政部舉例說明,甲直轄市之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房屋之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改變作其他用途者,住家用按其現值,依該使用用途最高法定稅率課徵;乙直轄市之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無是類規定,甲及乙二市所訂差別稅率均同該部公告房屋稅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基準;納稅義務人丙於全國持有5戶其他住家用房屋(A、B、C、D、E屋),A、B、C屋坐落甲市(其中A屋為停車場未經核准變更作住家使用),D、E屋坐落乙市。依甲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因A屋未經核准變更作其他住家用,應適用最高稅率4.8%,B、C屋適用全國總持有之其他住家用房屋5戶(A、B、C、D、E屋)之稅率4.2%;依乙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規定,坐落乙市之D、E屋應適用5戶(A、B、C、D、E屋)之稅率4.2%。

南港「晚上空」?在地人傻眼酸沈伯洋:五分埔地主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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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參選人綠委沈伯洋,面對網友發問「對於台北市南港區有什麼想像?」他回應稱南港人口成長潛力其實很高,應避免跟內湖一樣,形成辦公孤島(晚上空),引發議論。港湖子弟、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冠安直呼,「沈伯洋根本是在用五分埔大地主的想像視角來看待南港,無視南港這30年的發展,提的願景不只空,還根本背離真實的南港。」 看完沈伯洋提出對南港的願景規劃,陳冠安昨在臉書發文談到,作為南港在地子弟,只能說沈伯洋對南港的無知,令人瞠目結舌,通篇提人口發展潛力,講了一大堆廢話,結果卻通篇沒提南港人口最多、發展最快的後山坡次分區,還用「仕紳化」來形容南港人口發展。 陳冠安續指,要告訴沈伯洋,後山坡次分區作為南港人口成長最快的地區之一,出現的不是仕紳,而是大量年輕族群和上班族,南港是現在台北年輕人實現夢想,為未來打拚,成家立業安身的好所在,仕紳化並不是南港現在的態勢,而是你大地主後代的階級想像,南港也不會變成晚上空的辦公孤島,南港的晚上非常有活力,因為南港的年輕族群、上班族增加,衍生出來的生活與經濟活動,讓南港這幾年的夜生活愈加豐富,就連非住宅區的南港經貿園區,目前都因為進駐大型商場,不再是辦公空城。 陳冠安也透露,當沈伯洋還在提內容空泛的山河藍綠廊道、重整「山那一側」的公車路網、還有搭配他正在研究的登山計畫時,北市府已經正在執行南港生態綠廊及立體連通平台建置計畫,興建南港空橋等設施,未來將串聯北流、捷運、火車站、商場、住宅與辦公區,打造南港為台北市第二個擁有人行立體連通系統的行政區。他更提到,自己3年前就跟李彥秀委員、時任副市長李四川和在地里長實地親身去走過一遍,考察人行立體連通系統還有什麼可以改進之處。 最後,陳冠安更說道,自己是南港人,為了更加了解自己的故鄉,花了1個多月和幾十萬步,走遍南港20個里的大街小巷,進而了解在地,要藉此告訴沈伯洋,並不是還沒到南港座談所以想法才粗淺,會有想靠著在冷氣房裡座談就了解南港的這種想法,才真叫淺薄。

水塔藏紅蟲釀禍!婦人喝水「昏迷送ICU」 管委會挨告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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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社區驚爆飲水污染糾紛,一名住戶在飲用社區自來水後,竟出現嚴重上吐下瀉,甚至一度昏迷送進加護病房搶救。法院審理後認定,社區管委會未善盡水塔及污水管線維護義務,導致住戶健康受害,判賠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6萬9277元。 判決書指出,婦人阿秀(化名)是該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2023年社區陸續有住戶出現上吐下瀉症狀,時任主委也曾在LINE群組提醒住戶注意清潔。不久後,住戶更發現頂樓水塔內出現紅線蟲,引發社區恐慌。 雖然管委會隨即安排清洗水塔,但污染問題並未真正解除,後續仍有住戶因疑似飲水問題送醫。後來主委卻在群組公告「水塔已清洗完成,可以正常使用」,讓不少住戶信以為真。 婦人阿秀主張,她恢復使用社區自來水後,突然身體不適,不僅劇烈上吐下瀉,還陷入昏迷,家屬緊急將她送往醫院急救。醫師診斷她罹患菌血症、糖尿病酮酸中毒、電解質失衡及急性腎盂腎炎等症狀,院方甚至一度發出病危通知。 經6天加護病房治療後,她才脫離險境,但仍持續接受腎臟科治療,每天需施打胰島素,並出現腎臟及神經損傷等後遺症。她因此向管委會提告,求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逾200萬元。 但管委會表示,阿秀本身患有糖尿病,相關症狀可能與自身疾病控制不佳有關,且她未更換濾心、也未將飲用水煮沸,自身亦有過失,否認應負賠償責任。但法官調查社區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即便管委會曾清洗水塔,後續群組內仍不斷有住戶反映濾水器變黑、持續腹瀉,甚至還有人住進ICU。 更關鍵的是,主委後續對話中坦承,社區仍需進行投藥消毒、污水管線改善及水質檢測,顯示污染問題當時尚未完全排除。法院也引用醫院函文指出,受細菌污染的飲用水,確實可能導致腸胃道感染及全身性菌血症,尤其糖尿病患者屬高風險族群,容易引發酮酸中毒及腎臟感染。 法官認為,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本就負有維護共用設施及防止危害發生的義務,卻在水質尚未確認安全前,即公告住戶可正常使用,確有管理疏失,與婦人阿秀病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因此,法院判准醫療費用1萬9277元,以及精神慰撫金35萬元,共計36萬9277元,並按年息5%計息。至於阿秀主張的50萬元後續醫療費,因舉證不足未獲採納。

建商老闆三度酒駕拒繳54萬罰金 美術館豪宅遭查封秒刷卡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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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53歲陳姓男子為建商負責人,因無照駕駛又第三次酒駕拒測,遭重罰54萬元,卻擺爛拒繳,直到名下位於高雄美術館特區、市價超過3000萬元的豪宅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力查封,陳男才驚覺事態嚴重,在查封後短短10天內就火速現身,當場用信用卡「一刷全清」54萬元罰款,驚險保住豪宅。 高雄分署指出,去年10月24日凌晨,陳男開車行經三多商圈時,遭苓雅分局警員攔檢,當場被發現無照駕駛,且已是第三次惡意拒絕酒測,警方除當場查扣車輛外,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裁處54萬元罰鍰,並處以終身不得考領駕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同時公布姓名與照片。 然而,陳男收到裁罰通知後卻遲遲不肯繳納,案件隨後被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受理後採取鐵腕手段,迅速清查其名下財產,並直接前往他位於美術館區的3000萬豪宅執行查封。 沒想到豪宅被貼上封條才短短10天,分署甚至連後續的鑑價及法拍程序都還沒跑完,原本態度擺爛的陳老闆便坐不住了,趕緊親自跑到高雄分署,當場拿出信用卡刷卡,全額繳清54萬元罰鍰,才得以順利撤銷查封、保住豪宅。高分署以快速強制手段,為國庫追回這筆酒駕拒測欠款。 為防範陳男未來再犯,書記官在辦理手續時也當場對其進行法治宣導,並交付酒癮戒治宣導單,嚴正叮囑不可再酒駕。高雄分署強調,配合加強執行車輛欠費罰鍰政策,目前正積極辦理交通專案,針對酒駕及交通違規案件將持續採取強力執行手段。

離婚後驚爆「假遺失」!婦申請補發房地權狀 法官怒: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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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房產糾紛竟演變成刑案!婦人小蓉與丈夫阿彥(均化名)離婚後,明知房地所有權狀仍由阿彥保管,竟向地政機關謊稱權狀遺失,申請補發新權狀,導致阿彥手中的正本瞬間失效。法院審理後認定她刻意隱瞞實情、誤導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料,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小蓉與阿彥婚姻存續期間,於2010年以小蓉名義購入一處土地及建物,相關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共3張則由阿彥保管。雙方於2021年協議離婚後,因為房產問題導致持續存在爭議。 不料,小蓉於2023年前往地政事務所,以「所有權狀遺失」為由,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與切結書,並轉送房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補發程序。承辦人員在形式審核後依法公告30天,期間無人異議,最終補發新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給小蓉。 然而,阿彥事後發現,原本持有的權狀竟因補發程序而失效,憤而提告。法院審理時,阿彥當庭提出原始權狀正本,證明權狀根本未曾遺失。 小蓉則辯稱,當年離婚時因遭家暴、深夜被趕出家門,倉促帶著孩子與重要文件離開,之後輾轉搬遷、借住教會,誤以為權狀已遺失,才會申請補發,並非故意欺騙地政機關。 但法官並未採信。法官指出,小蓉在偵查期間曾明確供稱「有把權狀帶回」,後來又改口稱只是「誤認有帶回」,前後說法反覆矛盾。加上所有權狀屬重要法律文件,一般人若無法確認是否遺失,理應先向對方確認,不可能直接啟動繁瑣的補發程序。 法院調閱雙方離婚後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阿彥其實多次主動聯繫小蓉,關心孩子與相關事務,並非小蓉所稱「無法溝通」。反倒是小蓉長期未回應訊息,甚至在再婚後刻意中斷聯絡。法官認為,小蓉顯然是刻意避開阿彥,以免對方持原權狀出面阻止補發。 法官痛批,小蓉明知權狀未遺失,卻仍虛構遺失情節申請補發,除損害地政機關對土地登記管理的正確性,也讓阿彥持有的正本權狀無端失效,犯後更持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依法量處4月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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