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沈玉琳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的豪宅「赫里翁」7日凌晨傳出大批警力查緝,搜出藏匿的德州撲克賭場,當場逮捕負責人、荷官及賭客等22人,引發社會關注,對此,今稍早《中國時報》關心沈玉琳,他詫異不已,同時表態平時根本沒察覺社區內人士有犯罪之行。 「赫里翁」屋齡約10年的,近1年成交均價約為一坪69.6萬,周邊環境清幽,吸引不少民眾購入,沒想到該處卻藏匿了私聚賭場,內湖分局6日23時58分許持士林地院核發搜索票共同偵辦查緝,現場查獲賭場負責人、荷官、工作人員、賭客。全案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依刑法營利供給賭博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聽聞此事,沈玉琳傻眼表示:「看到新聞很訝異,平日進出毫無感覺,很感謝警方迅速處置,維護社區安寧秩序。」事實上,沈玉琳近年陸續購入5間房,總價上億元,其中3間位於台北市內湖區,1間位於新北市五股區,至於另1間林口區豪宅則登記在妻子芽芽名下,且均為自用。
中央銀行推出第七波信用管制至今即將滿2年,不過觀察台北市房價並無明顯修正,亦無賠售潮出現。根據住商機構統計,台北市近一年交易賠售率僅約5.7%,象徵近一年轉手交易,仍有逾9成交易仍是帳面賺錢;而賠售率最高行政區,則分別為大安、中正及北投區;而若論屋齡,則以30至40年屋齡賠售比率較高。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襄理賴志昶分析,打房衝擊,高總價市場首當其衝,此類物件去化困難之下,出現小部分賠售狀況,此為北市賠售案集中於蛋黃區與部分新古屋的原因之一。 住商機構根據實價登錄資料,盤整去年9月至今近一年交易,排除一樓、店面、辦公及特殊關係交易後,並比對同樣門牌有轉手案件,比較前後成交總價是否為獲利或賠售。統計顯示,北市近一年交易中,賠售比例僅5.7%,仍屬少數;其中,從行政區觀察,大安區賠售率最高,比率達10.3%;中正區次之,賠售率9.8%;北投區則位居第三名,賠售率約9.1%。 住商不動產北市區協理錢思明分析,細看各行政區賠售案件,大安、中正區多集中於高總價、大坪數物件,顯示在市場限貸環境之下,較難貸款的高總價換屋產品買氣受限,進而衝擊到此類產品價格;至於北投區賠售戶多數屬價格小幅修正,且公寓、電梯等各類產品皆有,主因為區域部分區域位處蛋白區,機能性較顯不足,若面臨房市翻轉,易出現價格短期盤整。 另據統計,細看北市賠售案件屋齡區間,其中屋齡30至40年住宅賠售率最高,比例達6.6%;10至20年住宅則次之,賠售率5.8%;40年以上老屋賠售率則位處第三,賠售率5.4%。賴志昶指出,市場限貸氛圍濃厚,高屋齡者如本身無臨主要幹道、捷運站等優勢支撐,易有價格鬆動;另一方面,屋齡10至20年的新古屋賠售率竟居於各屋齡區間亞軍,主因是此類物件若為多屬較高單價物件,如入手時間為相對高點,後續轉手仍可能出現帳面賠售, 賴志昶分析,自央行2024年9月推出第七波信用管制措施,已令市場環境趨冷,不過降價潮還未到來,主因有三,一是此波限貸針對買方抽銀根,尤其令換屋族群更顯資金短絀,但並非全台出現經濟危機,或是央行鷹式升息;另外,近期台股走勢翻紅,對多數手握眾多資產的北市屋主而言,並無降價理由;同時,台北房市具有都更前景性,仍有地段稀缺性支撐價格,在種種原因之下,令外界預期的廣泛斷頭並未降臨在北市。他也提醒,個別物件價格,仍受到地段、樓層、屋況、交易時點等條件影響,購屋或出售前,仍應回歸到近期實價資料,細看同社區、同類型物件進行綜合判斷,才能在房市逆轉之際,以較好價格入手好宅。
男子阿宏(化名)母親過世後,與父親、妹妹共同成為繼承人,原以為家人已談妥遺產分配,沒想到他交出印鑑章、印鑑證明協助處理母親留下的存款及股票,事後竟發現母親名下房地已被妹妹單獨辦理繼承登記。阿宏氣憤提告,強調自己從未同意房產由妹妹一人取得。 判決揭露,阿宏的母親於民國113年過世,留下一處土地及建物,繼承人包括阿宏、父親及妹妹小漩(化名),3人應繼分各為3分之1。母親過世後,兄妹曾討論遺產處理方式,阿宏主張,動產部分可以由妹妹取得,但房地則是依照母親生前意願辦理共同繼承。 妹妹要求他準備印鑑章、印鑑證明,阿宏認為主要是為了處理銀行存款、股票等事務,因此交付相關文件。沒想到妹妹竟與另一名家人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將房地列為妹妹單獨取得,並於2天後完成分割繼承登記。 阿宏主張,協議書的簽名並非他所簽,也未授權他人代簽,更沒有同意妹妹單獨取得房產,因此要求確認協議及登記無效。妹妹辯稱,房子其實是她當年出資購買,只是借母親名義登記,房貸、稅賦及相關費用均由她負擔,母親生前也只是名義上的所有人。此外,阿宏既然交出印鑑章及印鑑證明,顯然已同意由她處理繼承事宜。 不過,法院調查兩造LINE對話後發現,阿宏曾詢問印鑑證明用途,並明確表示「共同繼承也不用印鑑證明」,還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確認辦理方式。法院認為,這些對話反而顯示阿宏認知的印鑑證明用途,是處理母親留下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事務,並沒有授權妹妹將房產登記為一人所有。 法院也認為,妹妹小漩雖提出貸款、房屋稅及其他資料,主張房產是自己實際購買,只是借母親名義登記,但母親生前也曾與妹妹共同經營水電行,並非沒有工作能力或經濟貢獻,因此不能僅憑妹妹提出的資料,就認定房屋確實屬於妹妹。 更重要的是,遺產分割涉及不動產處分,若要由他人代為處理依法應有相應授權。法院指出,這份遺產分割協議並非阿宏本人簽名,小漩也無法提出阿宏授權代簽的書面證明,不能僅因阿宏交付印章及印鑑證明,就認定他同意房產由妹妹單獨繼承。 法院認定,阿宏未同意妹妹單獨取得房產,該遺產分割協議無效,2天後所辦理的分割繼承登記也屬無效,判妹妹小漩應塗銷相關登記,房地恢復由阿宏、父親及妹妹依繼承關係公同共有。
不少民眾購物拿到精美紙袋都會特地留下來,認為之後可能有機會用到,不過通常一放就是好幾年。一名網友近日有感而發,直呼這是許多家庭的共同經驗,結果放了3年從來沒用過,直到整理房間時,看到陳年紙袋仍決定留著,「於是它又獲得3年壽命」。貼文掀起大票網友共鳴,直呼紙袋有莫名的魅力,最後放到泛黃才甘願丟棄。 一家內衣品牌小編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許多台灣家庭面對漂亮紙袋時,都有同樣的處理方式,剛拿到時覺得外觀精美,心想「留著以後可以裝東西」,沒想到放了3年,始終沒有使用過。 小編接著說,直到某天整理房間,終於準備將紙袋丟掉,但看著漂亮的外觀又捨不得,最後決定繼續留下,讓紙袋再獲得3年「壽命」。 貼文引起不少網友共鳴,紛紛表示家中也收藏許多紙袋,明明很少使用,卻總是捨不得丟,「紙袋不知為何有莫名魅力」、「斷捨離又會捨不得」、「沒錯,我收集了好多紙袋」。 還有人笑說,最尷尬的是好不容易狠下心丟掉,沒多久就突然需要用到;也有人放到真正想使用時,發現紙袋早已泛黃,只能丟棄。 除了紙袋外,還有網友點名「鐵盒」也是家中常見的收藏品,小時候吃完餅乾後捨不得丟,留下來裝各種雜物,長大後打開才發現,裡面裝的都是一堆不知道為何留下來的東西。
租來的房子想再出租,竟動起房東印章的歪腦筋!一名女子阿芳(化名)承租房屋後,竟然在未經女房東小琳(均化名)同意之下,偽刻房東的印章,再找人代為填寫租約、蓋印及簽名,冒用的房東名義,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事情曝光後遭到提告。 根據判決,阿芳自民國111年9月起,以每月2萬5000元向房東小琳承租一處房屋。隔年8月,阿芳遇到小朱(化名)想承租房屋,雙方因此談起租約。不過,小琳並未授權阿芳轉租,更沒同意她以自己的名義與小朱簽約。阿芳卻先找刻印業者偽刻小琳印章,再委託友人填寫租約內容,並在契約上蓋用小琳印章、偽簽姓名各6處。 租約內容載明,小朱自民國112年8月15日起至113年8月14日止,每月支付2萬元租金承租該屋,房東也「同意」小朱在租期內轉租,並約定修繕責任。阿芳完成租約後,再將文件交給小朱,讓對方以為契約確實獲得房東同意。 阿芳遭查辦後否認犯罪,辯稱房東早已將印章交給她,也同意由她代為簽約。不過法院檢視她歷次說法,發現對於究竟是誰提出遷戶籍、為何簽訂租約,以及房東是否知情等關鍵情節,供述多次變化,甚至一度聲稱房東同意她自行決定,後來又改稱房東同意轉租但不同意遷戶籍。 房東小琳則出庭明確表示,從未同意阿芳讓他人遷入戶籍,也不可能授權她刻印章或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租約。小朱也證稱,她原本認為是與阿芳簽約,直到簽完後才發現租約上出現房東姓名,且阿芳從未告知已取得房東授權。阿芳遭查辦後否認犯罪,辯稱房東早已將印章交給她,也同意由她代為簽約。不過法院檢視她歷次說法,發現對於究竟是誰提出遷戶籍、為何簽訂租約,以及房東是否知情等關鍵情節,供述多次變化,甚至一度聲稱房東同意她自行決定,後來又改稱房東同意轉租但不同意遷戶籍。 房東小琳則出庭明確表示,從未同意阿芳讓他人遷入戶籍,也不可能授權她刻印章或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租約。小朱也證稱,她原本認為是與阿芳簽約,直到簽完後才發現租約上出現房東姓名,且阿芳從未告知已取得房東授權。 法院認定,阿芳明知未獲房東授權,仍偽刻印章並透過他人偽造印文、署押及租約,再交給小朱使用,已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量刑時,法院考量阿芳過去沒有類似前科,且事後已與小朱達成調解,小朱也願意原諒並請求從輕量刑,房東小琳同樣表達原諒之意,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
桃園市新建工程處辦理「桃園市立圖書館大溪分館新建工程」及「桃園市政府公教人員訓練中心(含警訓中心)新建工程」,雙雙榮獲「第34屆中華建築金石獎」優良公共建設類、優良空間活化類規劃組金石獎,另「桃園市政府公教人員訓練中心(含警訓中心)新建工程」更勇奪金石獎「首獎」殊榮,頒獎典禮於9月3日舉行,展現市府在公共建築規劃設計、空間活化及整體環境營造上的成果。 新建工程處表示,公共建設不僅是硬體設施的興建,更肩負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回應市民需求及創造公共價值的重要任務。此次獲獎的「桃園市立圖書館大溪分館新建工程」,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建築,整合圖書館、親子館、公共托育中心、市民活動中心及行政服務等多元機能,落實「一棟建築、多元服務」的共享理念,地下室並設置20席汽車及14席機車停放空間,工程預計115年底竣工。 新建工程處指出,建築設計以大溪依山傍水的自然環境及深厚歷史文化為發想,兼顧閱讀、親子、休閒及社區交流等多元需求,打造全齡共享的複合式公共場域,形塑大溪地區兼具文化、教育與生活機能的公共新地標。 另一項獲獎工程「桃園市政府公教人員訓練中心(含警訓中心)新建工程」位於八德區興豐路,規劃地下1層、地上4層,設置2座靶場、體技訓練場、柔道場、重訓室及情境模擬室等訓練設施,其中75公尺室內靶場為全國警方首座依照美軍UFC規範設計,可進行三向射擊、警用車輛演練及多功能訓練;基地另設置停車場、機房、警衛室及戶外綠地,兼顧訓練機能、空間管理與環境品質。 新建工程處說明,將來園區由退輔會職訓中心、警察局訓練中心及人事處公教人員訓練中心共同使用,其中1、2樓由退輔會使用,3、4樓由桃園市政府使用,透過彈性空間配置及資源整合,滿足不同單位訓練、教學及辦公需求,工程預計117年下半年竣工。 新建工程處也說,2項獲獎工程,分別從文化閱讀及公共服務、專業訓練及公部門資源整合出發,透過完善的空間規劃與建築設計,回應不同使用族群需求,展現市府推動公共建設從「興建硬體」走向「提升公共服務品質」的成果。 新建工程處說,這次獲獎不僅是對兩項工程整體規劃及建築設計成果的肯定,也彰顯桃園持續秉持「以人為本、品質優先」理念推動公共建設。未來,新工處將持續透過專業規畫、完善設計及嚴謹工程管理,兼顧功能、美學、公共性與永續發展,打造更符合市民需求的優質公共建築,持續提升市民生活品質與公共服務環境。
女子阿萍與男子阿德等人簽訂和解契約,約定房屋移轉給阿萍後,原屋主阿榮(均化名)仍可無償住到終老,但阿榮過世後,繼承人及同居人就必須立即返還房屋。沒想到阿榮民國110年過世後,房屋卻遲遲未歸還,其中一名繼承人甚至被指要求「20萬元搬屋費」才願意處理屋內物品,阿萍忍無可忍提告。 判決書指出,阿萍、阿榮及阿德等人於民國100年簽訂和解契約,約定阿榮將名下土地及房屋移轉給阿萍,但基於親情,阿萍同意讓阿榮免費居住至過世。契約更明訂,阿榮「百年」後,繼承人、子孫或同居人都必須立即交還房屋,不得拒絕。 阿榮於110年1死亡後,阿萍隨即委請律師發函要求返還房屋。部分繼承人同意,但阿德始終不願配合,雖已未實際居住,仍將個人物品堆放在屋內。阿萍更指稱,111年曾找房仲協助溝通,阿德竟要求20萬元「遷屋費」,否則拒絕搬走物品,還警告若自行處理物品就要報警。 法院認定,阿榮死亡後,原本約定的使用借貸關係即告終止,繼承人已沒有繼續占用房屋的權利。即使其中一人已依法拋棄繼承,只要仍占有房屋或戶籍仍設在屋內,仍可能被要求返還。法院因此判阿德等3名繼承人,必須將房屋騰空返還阿萍,戶籍也必須遷出。 至於占用房屋的費用,阿萍要求從110年11月起算,每月9000元,累計求償46萬2300元,並要求日後每月再付9000元。法院勘查後認為,這棟木石造老屋外觀老舊,屋內堆滿舊家具及生活用品,房屋課稅現值僅6.33萬元,因此認定每日300元租金尚屬合理。但阿萍僅向阿德請求,因此依比例計算,判阿德給付15萬4100元,並每月再付3000元至返還房屋止。
受央行信用管制及買氣降溫等多重利空影響,今年全台房市重頭戲「928檔期」推案量出現顯著萎縮。根據《591新建案》數據統計,今年928檔期全台推案個數246案、年減21.2%;總銷金額由去年的7106.5億元大幅縮水23.3%至5452億元,創下自2021年以來近6年同期新低。數據反映建商態度已轉趨保守,「延後推案」成為當前市場主旋律。 591房屋交易網新聞公關課主任畢務潔表示,觀察六都及新竹縣市的推案狀況,僅有新竹縣市與台北市推案總銷逆勢成長,尤其新竹縣市增幅七都居冠,今年928檔期推案個數雖與去年持平,但總銷金額大幅狂飆至608.1億元,年增率高達225%。新竹能有這麼驚人的漲幅,除了去年基期較低之外,核心在於指標大案集中於蛋黃區「東區」,光是東區推案總銷就佔了近半數,如百億大案「達麗吾同」進場,一舉推升整體總銷。 北市今年推案個數雖有所下降,但在總銷高達650億元的超級指標案「南港之星」挹注下,總銷金額成長約3成、達到1497.5億元。不過,若扣除該指標大案後,北市整體推案量實質上仍處於縮水狀態。新北與桃園同樣顯露疲態。新北市今年總銷金額為1354.7億元、年減約4成,雖然泰山、林口及中永和仍有百億指標案撐腰,但因總推案個數減少逾2成,整體總銷依舊走低;桃園市總銷金額降至1033.7億元、年減約3成,今年百億指標案僅剩「AI都會城一期」,推案數量同樣縮減約3成。 相較於北台灣尚有指標案撐盤,中南部市場則面臨嚴峻降溫考驗,推案總銷出現崩跌式下滑。畢務潔指出,今年台中推案總銷驟降至569.3億元、年減近5成,一舉跌破千億大關,推案總銷甚至低於新竹縣市,顯示推案動能嚴重受阻;且新案集中於傳統屯區,反映建商正自蛋白區縮手、退回市區。 南二都方面,台南今年推案數量雖維持常態,總銷卻大減4成、僅剩177.8億元。高雄減幅更居全台之冠,總銷驟降至210.9億元,年減高達66.6%,規模直接腰斬。值得注意的是,推案熱區已由過去受台積電效應拉抬的楠梓、左營,轉向鳳山等剛需自住區,不僅拉低了總銷金額,也凸顯建商推案策略已由追逐投資熱點轉趨保守。 畢務潔分析,今年928檔期全台推案量與總銷金額均大幅縮減約2成,顯見資金緊縮與買氣冷卻已對建商帶來顯著壓力。面對央行打房政策的餘波,建商普遍採取「放緩推案、觀察買氣」的保守策略,將重心轉向去化既有餘屋。展望第四季,房市將持續進入打底階段,市場表現預計將由剛性需求及品牌建商的個案為主要支撐。 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表示,今年上半年新案量年減不少,最後一檔建商大拜拜回溫又有限,接下來各地還有指標案推與不推成為關鍵,續走保守的話,恐讓預售市場回落十年前房地合一稅首波實施之際,只得期待終於沒有選舉因素干擾的2027年,在政策面是否迎來較無包袱的調整,讓房市有起死回生的轉機。
正值9月開學租屋旺季,詐騙集團鎖定租屋經驗不足的學生及社會新鮮人,在社群平台刊登低於行情的精美套房廣告,再以「人在外地」為由,聲稱可先寄送鑰匙讓房客自行看屋,實際卻傳送假冒超商物流網站的釣魚連結,誘騙民眾匯款及購買遊戲點數。北部一名女社會新鮮人因此被騙5萬5000元。 刑事局指出,女子日前在Threads瀏覽租屋資訊,發現一則台北市大安區套房出租廣告,標榜全新裝潢、月租僅1萬元,不僅包含停車位,還能申請租金補貼。她認為條件相當優渥,依照貼文資訊加入對方LINE聯繫。 自稱房東的男子表示人在外地,無法親自帶看,但願意透過超商物流寄送房屋鑰匙,讓女子收到後自行前往看房,接著傳送一個假冒物流業者官網的連結,要求她填寫姓名、電話及收貨資料。 女子填完資料後,網頁隨即跳出「尚未完成實名認證」訊息,要求聯繫線上客服驗證銀行帳戶。假房東與假客服輪番催促,女子依指示匯款3萬元,之後又到超商購買價值2萬5000元的遊戲點數,將序號傳給對方,合計損失5萬5000元。她事後察覺有異,向警方求證,才驚覺從租屋廣告、寄送鑰匙到帳戶認證,全是精心設計的騙局。 警方表示,過往租屋詐騙多以交通便利、裝潢新穎及租金低於行情吸引民眾,再要求尚未看屋的房客先付訂金,得手後隨即失聯;近期則進一步結合仿冒物流網站,以寄送鑰匙營造交易真實感,再用「實名認證」、「帳戶驗證」等話術騙取金錢。 刑事局提醒,租屋應把握「現場看屋、核對身分、簽約後付款」原則,超商物流業者也不會以實名認證為由,要求顧客匯款、操作網銀或購買遊戲點數。民眾遇到可疑要求應立即停止操作,撥打165或110查證,也可利用「165打詐儀錶板」查詢。
男子阿宏與兩名兄長阿偉、阿豪(均化名)因父親遺產鬧上法院。父親過世後留下自書遺囑,明確寫下剝奪阿宏繼承權,並將名下房產由兩名兄長繼承。阿宏不服,主張父親生前曾罹患焦慮、憂鬱等症狀,立遺囑時可能已認知混亂,且房屋仍屬兄弟3人公同共有。 判決指出,阿宏父親於民國113年過世,留下一處房產。父親生前寫下自書遺囑,內容除安排財產,也明確表示拒絕阿宏繼承財產。阿宏主張,父親立遺囑前曾服用治療焦慮症及憂鬱症藥物,遺囑內容又與實際生活情況不符,因此認為父親當時可能處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狀態,依民法第75條,遺囑應屬無效。 不過法院認為,內容雖有部分文字增修未依規定註明字數並另行簽名,但增添的並未影響整體內容,仍能確認是父親真意;且遺囑內容分點敘述、脈絡清楚、論理一致,沒有證據證明父親立遺囑時已達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程度,因此認定遺囑有效。 兩名兄長提出父親寫給阿宏的一封信,內容痛訴,阿宏成年後工作不到2年便離職,長期與父母同住,享受父母供給,卻未分擔家用;父親更指稱,某次因吵醒阿宏,竟遭大吼大叫,之後還關掉父親的收音機、電視,整天不斷挑釁。 父親在信中甚至要求阿宏限期搬離,後來在104年自書遺囑中,再次提到阿宏長期在家、不分擔家用,也不盡人子責任,並寫下拒絕其參加後事、拒絕其繼承財產等內容。 法院認為,從書信及遺囑內容可見,父子嫌隙長期累積;阿宏不僅未分擔家計,還曾對父親大吼、挑釁,並長期疏於親子互動,已使父親承受精神上的重大痛苦。法院指出,阿宏雖稱後來曾經返家,是經父親同意,代表父親已經原諒,但沒有提出充分證據證明父親曾明確宥恕,因此不予採信。 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者,即喪失繼承權。法院因此認定阿宏已喪失繼承權,也無法再就父親留下的房屋主張特留分。 法院認定,兩名兄長已依遺囑取得房屋所有權,各持有二分之一,阿宏則無法證明房屋仍屬3人公同共有。雙方也不爭執阿宏無權占用該屋。因此,法院判阿宏應遷出該處房屋,騰空後返還兩名兄長。 由於該房屋每月租金行情約1萬6000元,法院依兩名兄長各持有二分之一計算,判阿宏直到到房屋騰空返還為止,每月分別支付兩名兄長8000元,等於每月共須負擔1萬6000元占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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