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40多年,最後還是得搬!一名男子自民國70年間起就住在哥哥名下房屋,哥哥過世後,房屋由嫂嫂繼承,嫂嫂要求小叔搬離,雙方因此鬧上法院。男子主張房子其實是父親遺產,只是借哥哥名義登記,並稱哥哥生前同意讓他住到終老。 判決揭露,女子小琳主張,丈夫阿德(均化名)民國69年以務農所得及她經營童裝店的收入,購買3筆土地並興建房屋,丈夫在106年9月過世後,她在107年5月辦理分割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 小琳指出,早在小叔阿章(化名)70年間就搬進房屋居住,丈夫生前多次要求他搬離卻未成功。114年她再次發函要求阿章搬家,對方卻反駁稱,房子實際上是父親的遺產,只是借哥哥名義登記,自己身為繼承人之一,自然有權繼續居住。 阿章提出哥哥生前留下的遺產收支明細及房屋租約,主張房屋資金來自父親遺產,且哥哥生前曾同意讓他住到終老。但法院調查發現,阿章的支出明細雖確由阿德親筆書寫,卻沒有記載房屋屬於父親遺產或「借名登記」等資訊;至於房屋租約,也只能證明阿章曾管理、使用並出租房屋,無法證明借名登記契約存在。 更關鍵的是,阿章的另一名兄弟出庭作證,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哥哥與其他繼承人間存在借名登記,反而認為房屋應屬哥哥所有,購屋後的貸款也是哥哥及嫂嫂以自身收入清償。法院認為,若真有阿章所稱借名登記契約,同為繼承人的兄弟理應知情,然而證人卻否認曾聽聞,因此認定阿章無法證明房屋屬父親遺產,小琳確為房屋所有權人。 法院另認定,阿章自民國70年間入住後,哥哥長期未收取租金,雙方已成立「未定期限使用借貸契約」。但民法規定,借貸未定期限且無法依使用目的認定期限時,出借人可隨時要求返還。 小琳以起訴狀送達終止契約,於114年12月生效,阿章此後已無權繼續占有。因此,法院判決,阿章應騰空房屋、遷出戶籍返還小琳,並每月支付1萬5921元至搬遷返還房屋之日止。
台南市自有住宅率達86.54%、居六都之冠,房價則仍是六都最親民,即使東區已有每坪「6字頭」成交,總價3,500萬元以上物件去化仍相對稀缺。信義房屋台南民生店協理張榮指出,台南房市約六、七成買盤為自住需求,房價門檻較低,加上投資性買盤比重有限,使房市具備較強抗震盪特性。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2025年家庭收支調查,台南自有住宅率86.54%居六都第一。張榮分析,房價是自有住宅率維持高檔的重要因素,台南早期房屋單價與全台22縣市平均水準接近,近年雖受南科、台積電進駐帶動房價上漲,目前平均房價仍是六都最親民。 他指出,東區部分交易目前已出現每坪「6字頭」,雖是台南房價天花板,但相較其他五都及新竹縣市仍不算突出;從總價市場來看,3,500萬元以上住宅通常較難銷售,也反映台南仍以自住、換屋需求為主。 產業發展則成為近年房市新動能。過去台南以中小企業為主,外地就業人口移入有限,南科崛起、台積電進駐後,才逐步帶動產業、人口及建設成長;同時建商推案相對保守,短期大量供給壓力較小,自住買盤因此成為市場主要支撐。 展望後市,張榮認為,南科持續發展仍是最大成長動能,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若落地台南,也有助留財引資。今年第三、四季若無升息、進一步打房等重大利空,隨選舉及購屋旺季到來,預期房市「量回溫、價平盤」,表現有機會優於上半年。
怕債務遭查封,土地借兒子掛名?多年後父子因為產權鬧上法院,法院調查發現,土地買賣、貸款、地價稅等資料均指向父親阿林出資,最終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判決兒子阿偉(均化名)應將2筆土地所有權移轉給父親。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阿林早年經營企業社,民國89年為了擴充廠房用地,出資購買廠房旁的2筆土地,因為當時自身有債務問題,擔心土地遭債權人查封,因此,將土地登記在兒子阿偉的名下。 阿林主張,當年土地從購買到貸款,都是由他出錢處理,土地買下後也由企業社設置圍籬使用;土地原始權狀一直由他保管,94年至98年間的地價稅也都是他繳納。直到後來身體狀況不佳,卻發現兒子竟擅自處分土地,這才決定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兒子返還土地。 周男則喊冤,主張父親當初出資買地、登記在他名下,實際上是基於財產傳承及贈與目的,並非單純「借名登記」,因此,他拒絕將土地返還。 阿林的女兒表示,當年父親因貸款需要,考量土地登記人與貸款人須一致,因此決定借阿偉的名字登記,還特別向阿偉說明只是借名,貸款也不用他負擔。妻子證稱,夫妻當時確實有債務,擔心土地遭查封,因此才會將土地登記在阿偉名下,但從未打算把土地送給阿偉,購地款也由阿林支付。 法院認為,證人證詞彼此吻合,並與土地買賣契約、貸款及匯款資料、權狀、地價稅繳納紀錄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土地雖登記在阿偉名下,實際出資及管理者卻是阿林,雙方確實成立借名登記契約。 法院指出,借名登記契約終止後,阿偉繼續保有土地所有權登記,已欠缺法律上原因,構成不當得利。因此,阿林依民法第179條請求返還土地,於法有據。因此,判決阿偉應將2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阿林。
民眾買房的樓層偏好正在默默轉變。房產知識粉專「賣厝阿明」引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指出,今年國人平均購屋樓層降至8.2層,比起3年前少了1層;其中4至5樓的交易占比高達26.64%,躍居最熱門區間,打破3年前由11至 15 樓霸榜的局面,顯示買方正逐漸從高樓層向中低樓層移動。 賣厝阿明在臉書發文分析,高樓層視野開闊但價格偏高,低樓層入手門檻低卻易受噪音干擾,中樓層憑藉平衡的機能成為市場搶手貨。每個樓層各有特色與優缺點,沒有絕對的好壞,只有「適不適合你」。除了常規的高、中、低樓層各有利弊外,包含2樓、4 樓與頂樓等特殊樓層,同樣有各自必須留意的細節與考量。 一、高樓層(約12樓以上):視野無敵,但價格也無敵 賣厝阿明表示,高樓層擁有開闊視野、良好採光與高度隱私,不受地面噪音干擾,落塵也較少。頂樓戶更能免除樓上鄰居噪音,但房價最為昂貴,部分豪宅高低樓層單坪價差甚至超過百萬元,且對電梯依賴度高,遇上地震時的搖晃感也比低樓層更為明顯,或是窗戶氣密性不足時還可能出現風切聲。 二、中樓層(約6~11樓):中庸之道,市場最搶手 被譽為市場上的「黃金樓層」,兼具採光、通風與視野,房價不像高樓層昂貴,搭乘電梯免去漫長等待。轉手容易且保值性高,是市場接受度極高的選擇;不過若臨馬路,高樓層建築可能形成回音牆而產生噪音;或是若有陽台或露台,可能會有鳥類棲息遺留排泄物。 三、低樓層(約2~5樓):價格親民,進出方便 價格最為親民,且具備進出方便、地震或停電時逃生容易等優勢,部分3至5樓還能享有樹梢景觀,非常適合家有長輩或幼兒的家庭。缺點則是隱私性較差、採光易受遮蔽,且車輛與行人噪音相對明顯,加上離地面較近,蚊蟲問題也較為頻繁。 賣厝阿明指出,除了常規樓層,2樓、4 樓、頂樓與次頂樓等特殊樓層也各有必須注意的眉角。傳統觀念擔心的2樓管線轉折與爆管問題,信義房屋專家指出,新建案多已採用獨立排水設計,大為減緩相關風險,購買前向建商或管委會確認即可,但仍需注意車道戶可能的噪音干擾。 4樓則是整棟大樓的定價基準點,台北市每坪平均可便宜5.34萬元,雖有部分買方因諧音忌諱卻步,卻是預算有限者CP值極高的首選。 怕吵民眾偏好的頂樓戶能免除樓上鄰居噪音,但過去常遭遇日曬與漏水痛點,所幸新工法已加強防水塗層與空中花園設計,大幅改善滲漏與高溫問題。至於被稱為「鳳凰層」的次頂樓(倒數第二層),則完美兼具高樓層的視野與通風,同時避開頂樓日曬與漏水疑慮,成為預算充足者的內行選擇。 賣厝阿明提醒,若有未來換屋規劃,中樓層市場接受度最高、轉手性最好,成為相對穩健的選擇;若計畫長期自住,則可跳脫市場框架,純粹回歸個人的生活習慣與居住需求。樓層挑選並無絕對優劣,關鍵在於是否適合自己。 他建議,實際看屋時不妨挑選晴天與雨天、白天及傍晚等不同時段多次走訪,才能全方位精準感受房屋的真實採光、通風狀況與周邊噪音表現。
一處大樓進行屋頂防漏工程,沒想到施工期間竟造成公共管線堵塞,污水從住戶家中排水孔大量倒灌,客廳、廚房及房間都遭殃,塑膠地板、門框、廚房系統櫃等裝潢泡水受損。男屋主小林及實際居住的男子小周(均化名)提告求償逾70萬元。 判決書指出,民國114年大樓進行屋頂防漏工程,施工過程造成公共管道阻塞,水流回堵後從管線溢出。當天下午5時許,污水開始從小林住家的廚房排水孔及陽台排水管倒灌,客廳、房間也遭水淹,屋內一片狼藉。 小林主張,污水倒灌導致塑膠地板、門框、門板、廚房系統櫃及部分牆面油漆受損,提出35萬5350元修繕費用;小周則主張家具、家電泡水,另因修繕需要在外住宿,並主張居住安寧受影響,合計求償36萬9156元。 法院勘酌現場照片、影片及裝潢業者證詞,認定塑膠地板泡水後出現脫膠、無法恢復原狀,門框、門板因屬整組裝設,也有更換必要;廚房系統櫃雖主要是底座受損,但業者證稱若只更換底座,費用反而較高,因此以整組更換計算較合理。 不過,法院也依裝潢已使用約4年計算折舊,最終認定「林先生」可獲賠20萬3827元,包括塑膠地板、門框、門板、廚房系統櫃及油漆等修繕損害。至於家具搬遷、搬運及電梯地板保護等6萬元,法院認為與污水倒灌造成的直接損害欠缺因果關係,且未充分證明必要性,因此不予准許。 至於小周的損害,法院認定部分家具確因淹水受損,扣除折舊後准賠2萬2525元。不過,床墊放在離地約20至25公分的床架上,房間淹水僅約6公分,難認床墊遭污水浸泡;衣櫃也未見明顯水淹痕跡,洗衣機、冰箱則未能證明確因淹水故障,相關求償均遭駁回。 此外,小周主張,因淹水導致居住安寧受損,並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法院認為僅有消防人員到場照片,無法證明屋內一氧化碳確實超標,也不足證明生活品質受侵害已達重大程度,因此同樣不予准許。法院判,管委會應賠小林20萬3827元、小周2萬2525元,合計22萬6352元。
不少人以為家電只要按下關機鍵,就不會再耗電,但其實有些家電即使沒有使用,只要插頭還插著,仍會默默吃電,其中更有幾種是一般人容易忽略的日常家電用品。除了增加電費,部分電子產品長時間插著電,也可能受到突波影響,縮短使用壽命。 美國生活網站《Real Simple》報導,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指出,家中插著電卻沒有使用的「吃電怪獸」約佔家庭用電量23%。以電視為例,為了讓使用者按下遙控器後能迅速啟動,待機時仍會耗電;NRDC資料顯示,不同電視的待機功率約2至54瓦,不常使用的電視可考慮直接拔掉插頭。 電腦同樣如此,進入睡眠模式雖能降低耗電,但筆電、桌上型電腦只要插著電且仍開機,就會繼續用電。以桌上型電腦為例,閒置時功率約1至49瓦,若晚上或長時間不用,可直接關機,不一定要拔掉插頭。完全關機也能讓RAM清空,改善電腦效能,並降低突波損害電子元件的風險。 遊戲主機即使進入睡眠模式仍會耗電,機上盒也是主要的待機耗電設備之一。若平常很少使用,可考慮拔掉插頭。廚房中有數位顯示螢幕的家電也會持續用電,例如顯示時間的微波爐、具有定時功能的咖啡機,若不使用這些功能,也可拔掉插頭。 此外,偶爾才使用的印表機、碎紙機,也可等到需要使用時再插電;電熱毛巾架插著電時功率最高可達140瓦,部分機型甚至沒有電源開關。 至於電暖器,配有數位定時器或溫度感測器的機型,即使沒有開啟,只要插著電仍可能耗電,不用時最好拔掉插頭。吹風機、電捲棒及離子夾關閉後通常不會繼續耗電,但因具有加熱元件,又常在潮濕的浴室使用,不用時拔掉插頭可降低觸電風險。 若覺得每次拔插頭太麻煩,可優先從不常使用的設備下手,例如客房電視、遊戲主機或印表機;電視、電腦及遊戲主機也可善用節能設定,縮短進入待機模式的時間,或關閉「快速啟動」功能,在不影響日常使用便利性的情況下減少不必要的耗電。
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建設,但目前桃園市13區僅復興區無社宅規畫。國民黨市議員陳瑛11日於桃園市議會總質詢時表示,復興區居民長期缺乏社宅資源,建議市府規畫「原鄉複合微型社宅」。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市府將針對復興區在地需求與土地條件積極研議,評估推動的可行性。 陳瑛建議,市府應規畫「原鄉複合微型社宅」,結合微型日照、文健站及青年創生基地等多元功能,打造兼具居住、照顧與產業發展的原鄉住宅模式;同時由都發局、地政局及原民局等相關局處共同盤點具發展潛力的公有土地,評估適宜基地及推動可行性。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桃園目前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多元住宅資源併行推動,由於原鄉人口規模與結構、住宅需求、土地條件等因素,蓋傳統社宅雖不適合,但國外確實有合作住宅或適合原鄉型態的多元住宅模式,市府將積極研議以部落聚落型態推動新型態住宅政策可行性。 江南志指出,未來不排除透過政府自建或公私合作興辦原鄉聚落型態社宅,讓聚落居民能共同生活,並將醫療照護等功能納入規畫,同時結合在地觀光與產業發展。這類住宅不只是提供單純的居住空間,也可朝「合作住宅」概念發展,透過共同生活、照護及產業支持,打造更符合原鄉需求的居住環境。 另,都發局提到,族人在原鄉所需要的居住支持非僅止於社宅供給;部分族人在山區本身已有房屋,但因房屋涉及合法性或修繕限制,導致「有房子卻住得不安心、想改善又受到限制」的問題。因此,市府也將持續研議更適宜政策來協助原鄉既有房屋改善,讓居住政策真正符合原鄉的生活型態與需求。
炎熱天氣幾乎天天都要開冷氣,但你可能沒想到,冷氣竟可能成為蟑螂潛入家中的通道。家電專家指出,冷氣因為安裝及排水需求,存在與室外相通的地方,其中有2處特別容易被忽略,只要留下足以讓蟑螂鑽過的空間,就可能成為牠們的入侵管道。 日本生活網站《All About》報導,家電專家表示,冷氣安裝時,必須在牆面開孔,讓冷媒管、電線及排水管等管線通往室外。穿牆孔直徑約65至70mm,由於管線本身較細,周圍會留下空隙,施工時通常會使用冷氣專用填縫泥封住。 不過,填縫泥會隨時間逐漸乾燥、收縮甚至龜裂,例如安裝經過10年的住宅,可能出現5至10mm的縫隙,而蟑螂只要3至5mm的空間就能鑽過,因此這些不起眼的小縫隙,就可能成為牠們進入室內的通道。 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入口則是冷氣排水管。冷房運轉時產生的冷凝水,會透過排水管排到室外,而排水管末端內徑約16mm,通常呈現開放狀態,且位置接近地面。蟑螂可能沿著排水管爬行,再從管內進入室內,加上管內陰暗、帶有濕氣,對蟑螂而言也是相當舒適的環境,過去甚至曾有小型蜈蚣、馬陸循相同路徑入侵的案例。 想防止蟑螂從冷氣周邊入侵,專家建議,可先檢查配管穿牆處的填縫泥,如果已經乾裂或產生縫隙,可使用冷氣專用防蟲填縫泥重新封住。排水管末端則可安裝防蟲蓋或專用防蟲濾網,利用細密網孔阻擋蟲子,同時維持正常排水。 不過,排水管不能直接封死或任意折彎,否則冷凝水無法順利排出,可能造成水倒流,導致室內機漏水,因此應使用排水管專用的防蟲用品。此外,如果排水管末端直接接觸地面,也會增加蟲子爬入的機會,因此管口位置也要一併確認,並定期檢查。
家裡好不容易整理乾淨,沒過幾天卻又恢復原狀,桌面、地板再度堆滿東西,讓人忍不住懷疑是不是自己太懶、不擅長整理。其實,家裡能長時間維持整潔的人,不一定每天都花很多時間整理,真正的差別可能藏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日常習慣裡。 日本生活網站《TRILL》報導,家裡容易「收完又亂」,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把東西放回原位的步驟太多。例如每次收東西,都得先打開櫃門、拿出收納盒、掀開盒蓋,再把物品放回去,步驟愈繁瑣,就愈容易產生「等等再收」的念頭,久而久之東西堆積在外,房間自然又變得凌亂。 因此,每天常用的物品,最好放在只需一個動作就能歸位的位置。常用物品可利用沒有櫃門或盒蓋的收納空間,偶爾才使用的東西則改放在較裡面的位置,依照使用頻率安排,就能減少每天整理的麻煩。 別看到空位就塞東西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看到家裡有「空位」就想拿來塞東西。如果只是因為某個地方還有空間,就隨意把物品收進去,時間一久容易忘記東西究竟放在哪裡,每次尋找時又翻出其他物品,反而讓房間愈來愈亂。 報導建議,應按照生活動線決定收納位置,例如在客廳使用的東西就放在客廳,洗手台附近會用到的物品則收在附近。使用地點和收納處愈近,用完後愈能順手放回去。收納的重點並不是把東西藏起來,而是讓物品使用後能輕鬆回到原位。 此外,也不必等到周末才安排一天「全部整理」。等房間已經亂成一團再一次處理,雖然能暫時恢復整潔,但需要花費的時間和力氣也更多,一旦變成一項「大工程」,要開始動手的門檻也會跟著提高。 與其一次追求全部整理乾淨,不如平時只處理一小塊範圍,例如收好桌面上的東西,或把散落在地板的物品放回去,趁凌亂程度還不嚴重時隨手歸位。比起反覆花大把力氣整理,建立「用完就能輕鬆歸位」的收納方式,更有助於讓家中長時間維持整潔。
一名50歲男子在父親過世後整理房間時,意外發現一份遺囑,得知父親打算將6000萬元全部財產留給自己。沒想到,他想到弟弟可能依法分走應得的遺產,竟動起歪腦筋,把遺囑偷偷藏起來,企圖拖過法律時效,沒想到2年多後事情曝光,原本想獨占家產的他,最後反而可能落得一毛錢都拿不到的下場。 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居住在關東的亮先生(化名、50歲)長期與父親仁先生(化名、80歲)同住,負責照顧父親。父親過世後約留下3億日圓(約新台幣6000萬元)的遺產,亮先生整理房間時,在書桌抽屜裡發現一份遺囑,內容明確寫著「全部財產由長子亮繼承」。 亮先生另有一名45歲的弟弟進先生(化名),平時住在外地。按照正常程序,亮先生原本應告知弟弟遺囑的存在,並依法處理遺產。然而,想到弟弟可能依法主張「特留分」,受到最低遺產比例的保障,他的心態開始改變。 在這起案例中,弟弟進可主張約遺產四分之一,也就是7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500萬元)。但亮先生認為自己長期照顧父親,無法接受弟弟分走這筆錢,因此打起拖延時效的主意,他將遺囑藏在抽屜裡,企圖讓弟弟一直不知道遺囑存在,等相關請求時效經過後,再把遺囑拿出來。 然而,2年多後,弟弟回到老家整理物品時,意外發現這份遺囑,並質問哥哥是否一直刻意隱瞞。即使事情曝光,亮先生仍認為,既然父親已經白紙黑字指定由自己繼承,全部遺產理應歸自己所有。 但律師指出,事情可能遠比亮先生想像中嚴重。若繼承人為了不當取得遺產而故意隱匿遺囑,可能涉及日本民法所稱的「遺囑隱匿」,進而導致喪失繼承資格。一旦符合相關要件,亮先生原本可能取得的鉅額遺產,都可能因此化為泡影。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法律同樣有「特留分」制度,保障部分繼承人最低限度可取得的遺產比例,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也不能完全排除特留分的權利。此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若繼承人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的遺囑等,可能因此喪失繼承權。 這起案例也提醒,面對遺產分配時,千萬不要因一時貪念而採取不當手段,最後可能連自己應得的部分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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