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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女哭了!買3665萬預售屋 繳988萬後貸款失敗遭解約 慘賠366萬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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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女子小美向建商預定總價3665萬預售屋,已繳近988萬元預付款,但事後建商取得使用執照,請小美向銀行貸款,卻因貸款始終無法完成,建商認為小美違約,因此要求解約並沒收總價15%、共549萬7500元違約金。小美氣得向法院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都很積極繳預付款及申請貸款,認定建商沒收違約金額太高,判建商須返還621萬7756元。 根據判決書,女子小美原購買總價3665萬元的新竹某處建案,到了114年9月間已繳納工程款9,88萬。建商也在114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並通知她申辦貸款,小美於是向銀行辦理貸款卻遭到拒絕,於是又轉向另家銀行辦理。 但建商在114年12月1日,告知小美應於1個月內完成銀行申貸手續,期限應為115年1月1日。但建商卻又告知小美應於3日內完成銀行申貸手績,讓小美措手不及,遭到建商解除契約,並沒收總價15%、549萬7500元。小美氣得提告要求返還。 但建商則認為,小美未於約定期限內完成申貸手續,原本要依約催告及解除契約,但小美央求希望能繼續履約,他們才改洽另一家銀行評估核貸,也考量小美仍有履約意願,為確保日後不被她反指遲延過戶,於是請她先簽署「延後過戶切結書」再行協議。 建商也說,小美本要在114年12月8日簽署,但她突然反悔拒不簽署,也未提出任何申貸完成之文件,因此依約扣除房地總價15%之違約金及必要稅費後,僅能退還原告431萬。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確實沒有在期限內完成貸款。小美向第二家銀行申貸,當時只完成徵信,還沒有完成估價、確定核貸金額及對保等程序,因此建商解約有依據。 但法官也認定,小美已經繳了近988萬元,解約前仍持續找銀行辦貸款,顯示確實想把房子買下來,並非惡意不付款。建商直接沒收549萬金額過高,將違約金從房價15%降到10%,剩下也就是366萬5000元。 因小美先前已繳988萬2756元,扣掉366萬5000元違約金後,法官判決建商應返還621萬7756元,其餘請求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潘慧如移居恆春 揭在地民眾超暖行為:開心成為小鎮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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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潘慧如近年將重心移往屏東恆春,並打造屬於自己的渡假小屋,由於生活環境貼近大自然,能夠徹底放鬆,她近日在社群發文透露恆春除了是對寵物友善的城鎮,人情味也一樣濃厚,才住短短一個星期,就感受到滿滿的愛,讓她興奮表示:「很開心可以成為這個可愛城鎮的一小員」。 潘慧如表示前幾天趁著家具進駐時,開著車到鎮上辦事、採買,首先,到郵局領包裹,由於包裹太重搬不動,郵局人員看到之後,馬上主動幫忙搬上車,聊天的過程中,發現每個人都相當親切,「明明才第一次見面,卻像朋友一樣自然地聊天」,接著開車去買午餐時,老闆居然送了一袋芭樂,主要是感謝她幫忙宣傳恆春,讓潘慧如又驚又喜。 帶著愛貓散步的途中,潘慧如經過手搖飲店時,進去買了飲料,沒想到店長相當熱情多送一杯,同樣是感謝她幫忙宣傳恆春,對此,潘慧如表示感到受寵若驚,覺得自己相當幸運,能得到在地民眾的厚愛,也相當開心能成為這個小鎮的一員,允諾未來會把恆春半島的美麗風景以及人情味,慢慢分享給所有人。 PO文曝光後,引起大批網友回應:「謝謝你喜歡我的故鄉」、「好好體會恆春的純樸風情」、「恆春半島的人情味跟太陽一樣熱情啦」、「這就是南部人的熱情及友善」。

兄送650萬房產附帶20年條件 妹妹一毛未付慘遭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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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半房產,但20年每月付1.5萬元!」男子阿啟安民國112年與妹妹阿雅(均化名)簽下附負擔贈與契約,將名下房地應有部分2分之1贈與妹妹,條件是妹妹每月支付1萬5000元作為家庭生活費,20年共計360萬元。沒想到房產移轉完成後,妹妹卻始終未依約付款,哥哥多次催討仍遭拒,憤而提告要求返還房產。 判決指出,阿啟於108年取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112年與妹妹簽訂「附負擔贈與契約書」,約定贈與房地應有部分2分之1,但妹妹從贈與完成後,每月須支付1萬5000元給哥哥及其家庭,履行期間長達20年。 阿啟約於114年完成房產2分之1移轉登記及完稅程序,不料,妹妹取得房產後,卻從未支付任何一筆款項。阿啟催討時,妹妹認為每月負擔過重,且與房屋價值不成比例,希望調整契約內容。 法院調查發現,該房地113年的市場價值約1300萬元,妹妹取得2分之1持分,價值約650萬元;按照契約每月1萬5000元、20年計算,總負擔約360萬元,明顯低於受贈房產價值,因此認定確實屬於「附負擔贈與」。 至於妹妹主張簽約時不知道房屋行情、每月1萬5000元超出經濟能力,法院認為,雙方簽約時已明確約定贈與標的及每月負擔金額,這些內容都是簽約時即可預見的事項,妹妹又無法證明有不可預料的情事變更,不能事後要求法院調整。 法院並指出,依《民法》第412條、第419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贈與人已完成給付後,受贈人卻不履行負擔,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並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 法院認定,妹妹經哥哥多次催討仍未付款,已構成不履行契約負擔,因此,哥哥撤銷贈與有理由,妹妹取得的房產持分也失去法律上原因。因此,判決妹妹應將附表所示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哥哥。

清交大學生、竹科工程師租屋指南 簽約前必看「3要1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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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開學季正值學生與新鮮人租屋高峰,新竹市政府提醒民眾簽約前應確認出租人身分、契約內容與屋況,並落實「3要1不」原則以保障自身權益。竹市因園區與大專院校眾多導致租屋需求旺盛,市府已製作資訊手冊協助市民掌握相關權益。 新竹市擁有科學園區及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等5所大專院校,租屋需求旺盛。新竹市府製作「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一本通」,彙整實用租屋資訊及注意事項,協助市民快速掌握租屋權益,讓青年學子及外來就業族群都能在竹市安心租屋、放心居住。 針對押金、電費與欠租等常見爭議,應掌握「3要1不」:一要確認屋主合法出租權限;二要認明內政部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三要點交屋況設備並留存紀錄;一不則是未看屋或確認契約前,絕不提前交付金錢與證件,防範受騙。 住宅租賃契約已全面納入《消費者保護法》保障,簽約應留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包括審閱期與修繕責任,未載明仍視為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如禁止遷戶籍、轉嫁稅賦等,載入亦無效。房東若違規且限期未改正,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民眾如遇租賃爭議,可透過消保會線上系統申訴,或撥打法扶基金會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手機加02)。新竹市府將持續加強宣導,營造安心友善的租屋環境。

赤峰街爆「租金翻漲」 他怒轟房東摧毀商圈:寧可讓它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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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中山站周邊人潮多,鄰近赤峰街商圈也發展出許多特色店家,不過近期不少店家透露房租翻倍漲,有些咬牙續約,有些只能收攤出走。知名房產網紅Sway痛批,貪婪房東再毀商圈,前有東區搞死自己,現在赤峰街正在上演,租金暴漲近五倍。 Sway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以前赤峰街有趣的是街景,拍拍保存良好的老房子,喝杯自己烘的咖啡豆,吃點職人手作點心,那是正常租金下的商圈發展,有了這些低調的商家,成就日後的特色商圈,不過人潮一多,房東就變得囂張。 Sway痛批房東醜陋又貪婪,眼看店家可以這麼有名,都是店面的貢獻,所以喊漲五倍租金,「你不租多的人想要來租!你賺那麼多錢我也要分一杯!」,甚至想著要政府打廣告吸引人潮,超過西門町成為最棒商圈。 「我寧可讓這裡死掉,也不想讓那些無良房東賺。」Sway直言,捨不得這些商家為了繳房租,從手做糕點變成商業批發,精品豆變成商業豆,手工藝品變成義烏批發來的仿冒品,「當過去知名的文青小店,後來都變成砸大錢的沒特色無聊店,這個商圈就跟東區一樣,死了」。 網友感嘆許多商圈都因租金接連沒落,「眼看房東又要毀掉一個商圈了」、「這麼多的商圈都是同一個貪婪理由而沒落」、「台中逢甲及高雄新崛江都是前車之鑑,搞到商圈沒落,店面房價不斷下跌,輪到首都了嗎」、「板橋府中站也是,士林夜市周邊也是。一樣的劇本演不膩」。

五月天豪砸6億買「世界明珠」!原因曝光 員工2人擠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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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阿信最近才出席蘋果新機發表會,與新任執行長特納斯(John Ternus)驚喜合影,更透露後續將有更緊密合作,房仲圈則傳出五月天所屬相信音樂豪砸新台幣6億元,買下南港「世界明珠」,而同建案鄰居則是徐若瑄。 據《鏡週刊》報導,五月天坐擁收益驚人的演藝事業,近期傳以「相信音樂」名義進軍房地產,豪砸6億元買下台北南港「世界明珠」整層商辦。該建案每坪逾130萬元,號稱「南港第一豪宅」。其中一戶總坪數逾200坪,以3.07億元成交,含車位136坪;另一戶也約200坪,以2.91億元成交,含車位近50坪,兩戶合計總價約5.98億元。 據了解,相信音樂目前位於光復南路的辦公室,早已不敷使用,甚至出現兩名員工共同一個座位的狀況,當其中一名員工外出帶通告時,另一人才能坐下來打字,因此搬遷新辦公室早就是勢在必行的計劃。 而五月天「回到那一天」巡迴返場時,曾有酸民質疑五月天為什麼一直開演唱會?對此,阿信在台上吐露心聲,表示看到身旁工作人員工作辛苦,加入這個行業都是靠熱情,但「身邊企劃、經紀人,幾乎沒有升遷的管道,一輩子幫歌手安排通告,有一天我們不紅了,我不知道他們最後會怎樣?」 當時阿信說,所以五月天不能停下來,未來希望能建立完整的公司福利,打造越來越好的平台。如今傳出相信音樂購置新辦公室,除了因應公司擴編需求,也被解讀為阿信一心想要打幸福企業,對員工福利承諾的具體實踐。

落實居住正義!建商公會:應提供多元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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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桃園亦推出「可負擔住宅」政策,中華民國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勝宏表示,討論居住正義之前,應先釐清一項核心觀念,居住正義不等於每個人都一定要買得起房,應是讓不同所得與各個年齡階段的民眾,無論是買或租賃,都能找到對應負擔的居住選項。  陳勝宏指出,社會長期討論年輕人買不起房,但剛進入職場、收入與資產仍在累積階段,本來就不一定能立即購屋。居住需求與購屋需求應有所區分,「有地方住」才是最基本的居住權,至於是否一定要取得房屋所有權,則應視個人經濟能力而定。  近期桃園市提出「可負擔住宅」,以低於市場價格提供住宅,同時設計轉售限制。陳勝宏認為,這類制度是一種選擇,但不能視為解決房價的單一答案。尤其雙北土地取得成本高、營建成本也高,即使透過政策機制降低售價,一般家庭未必因此就能輕鬆負擔。  至於社會住宅,陳勝宏則主張應建立「分級制度」,社宅不應都用相同規格興建。他認為,社宅首先要解決的是經濟與社會弱勢者最基本的居住需求,如果建築、公共設施與設備規格不斷提高,興建及後續維護成本也會跟著增加,最終反映在租金上,反而可能讓真正需要協助的族群無力負擔。  他建議,可依家庭經濟條件設計不同層級的社會住宅。對最弱勢、甚至完全無力負擔正常租金者,住宅應以安全、基本且實用為原則,不必一味追求高規格設備;至於設備、空間條件較佳的社宅,則可提供給收入條件相對較高的民眾。  此外,陳勝宏也建議政府可以借重民間力量興建、經營、管理社會住宅,少子化課題也可與住宅制度進一步結合,依家庭生育情況增加租金補貼,給予育兒家庭更高優惠,把有限的住宅資源更精準投入政策希望協助的族群。  陳勝宏認為,台灣居住問題不可能只靠「打房」或「降房價」單一路徑解決,從租屋、社會住宅、地上權住宅到使用權住宅,都應提供不同所得族群更多元的選擇。

國家住都中心「終止寄居蟹服務」 提醒房東儘速完成轉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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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都中心將自9月21日起終止與寄居蟹租屋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委託服務業務契約,並將加速進行該公司原服務社宅包租代管案件轉由第5期計畫業者服務之轉銜作業,以維護房東、房客權益。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自115年8月10日啟動寄居蟹租屋原服務社宅包租代管案件轉銜第5期計畫業者承接服務專案,以電話、簡訊、公函及發布新聞等多元管道,持續宣導該等案件之房東及房客至中心官網填寫轉銜登記表,協助辦理轉銜作業,目前已處理近9成,尚有約600件未填表或尚未取得聯繫。 國家住都中心特別呼籲寄居蟹案件的房東,中心官網專區之「寄居蟹案件轉銜協助登記表」將於115年10月31日截止登記,請務必掌握時限上網填寫意願,以利中心協助啟動轉銜服務作業;也請已經登記但尚未完成轉銜的房東,主動聯繫所屬公會或承接業者,配合提供文件及辦理契約簽訂。 國家住都中心同時表示,轉銜專案作業之填寫登記表於115年10月31日截止,已填表案件須由房東於115年11月16日前出具意向書確認轉銜業者,依前述期限辦理者,其房東及房客於完成轉銜作業簽訂新租約前,基於專案處理考量,均保留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相關權益,並得由承接業者於新租約簽訂後,協助申請原寄居蟹租屋服務期間尚未依規定請領之相關補助費。 國家住都中心說明,本次終止與寄居蟹租屋的委託服務業務契約,如房東、房客未配合依上開期限填寫登記表及確認轉銜業者,屆時將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房東、房客的租賃契約轉變成一般租賃關係(租賃關係存續不受影響),無法享有計畫相關權益,並將因寄居蟹租屋無法提供服務,需自行處理租屋相關事宜,對房東、房客權益及租屋處理事務仍有影響。 國家住都中心進一步說明,轉銜作業尊重房東、房客意願,並以房東意願為主,故須以登記表所填意願以啟動轉銜第一步,後續以房東確認之承接業者,由房東及房客配合承接業者提出相關文件,承接業者協助雙方簽訂新租約,方可接續社宅包租代管計畫修繕等相關補助及租稅優惠。 國家住都中心再次強調,如房東、房客未依上開期限填寫登記表及確認轉銜業者,致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轉變成一般租賃關係後,仍應依據民法及租賃條例等相關規定規定辦理。房東、房客如對意願登記或後續轉銜有任何問題,歡迎洽房屋所在地六都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或國家住都中心諮詢專線(02-8789-1799)。

陸多校「買房當宿舍」學生爽住新成屋 住宿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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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大學陸續開學,學生在社交網站曬出宿舍照,也讓各校住宿條件再成話題。有人住進空調、熱水齊全的學生公寓,也有人面對設備老舊的宿舍。大陸部分高校則另闢蹊徑,買下校園周邊閒置的商品房(成屋)改造為學生宿舍,其中湖北大學雙人間每年住宿費僅1320元人民幣,還不用另付物業費。 央視新聞12日報導,近期多所高校購置存量房源改造學生宿舍,引發社會關注。湖北大學此前購置校園周邊存量商品房,將與陽邏校區一路之隔的武漢城建·水岸部分房源改成學生公寓,成為高校收購周邊商品房改造學生公寓的全國首個案例。 從公寓步行約5分鐘,就能到湖北大學教學區。每棟樓還有專屬宿管團隊。宿舍內空調、熱水齊全,4個獨立房間設在同一單元,學生可以一起聊天,也能關上房門安靜休息。 湖北大學研究生謝子瑩表示,公寓樓下設有健身器材,叫外賣也不用特地到樓下取,騎手可以直接送到宿舍門口。學校就在馬路對面,步行幾分鐘即可到教學區,平時往返不必花太多時間。 謝子瑩住的是雙人間,每年住宿費1320元人民幣。她說,「不用交物業費,但感覺享受了小區業主的待遇」。 除了湖北大學,深圳大學、合肥工業大學、中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多所高校,也陸續收購存量商品房作為學生宿舍。報導指出,一方面可以解決學生住宿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助於盤活存量商品房。 中國礦業大學近萬名2026級新生近日報到,其中博士生新生將入住觀山府博士生公寓。公寓首批投入使用174套,配有成套生活家具、空調、洗衣機及熱水器。 江蘇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印發《省屬高校學生宿舍提質擴容三年攻堅行動省級資金補助方案》,針對全省75所省屬高校,支持高校採取「改、租、買、建、調」等方式配置學生宿舍資源。 方案規定,租用項目每年每床定額補助2000元人民幣,以降低高校租賃成本,並盤活社會存量資源;購買項目則支持在徐州、淮安、連雲港等房價相對較低地區開展宿舍購置工作,由省財政補助30%,統籌推進學生宿舍補短板和房地產去庫存。 2024年,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委發布《關於加強高校學生宿舍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改造提升存量宿舍資源,鼓勵高校購買、租賃學校周邊的人才公寓、商住樓等社會用房,補充宿舍資源,並按照校內同等標準加強配套服務管理。

鄰居糾紛鬧上法院!彈琴吹笛賠8萬 監視器要拆卻免噴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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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樓上樓下最怕噪音糾紛!一處公寓的住戶長期因為樂器聲起爭執,樓上女住戶小晴指控樓下女鄰居小婉(均化名)),對方從民國112年起,經常彈鋼琴、吹笛子,一路從白天持續到晚上10、11點,甚至影響睡眠及就醫,憤而提告小婉求償。 判決指出,小情主張,小婉自112年初至113年7月底,經常在下午至晚上9、10點間彈琴、吹笛,甚至超過晚上10點,其他住戶也曾多次反映,希望改善噪音問題。住在1樓的鄰居證稱,確實經常聽到2樓傳出笛聲、琴聲,甚至每天從早上7點多一路到晚上10點多,聲音大到足以蓋過線上課程老師的聲音,讀書時也受到干擾。 另一名4樓住戶則說,樂器聲有時每天出現、有時隔兩天,通常下班後開始,每次約持續2、3小時,曾經到晚上11點甚至午夜左右。她還曾站在窗邊喊「都已經10點半了,可不可以不再吹笛子了」,但對方仍未停止。 法院認為,判斷噪音是否侵害居住安寧,並非一定要達到政府公告的噪音管制標準,而是要綜合噪音與環境背景的差異、發生時間、頻率及持續時間等因素判斷。本案樂器聲多在夜間較為安靜的時段持續數小時,與環境背景聲音形成明顯對比,多名住戶證實受干擾,足以認定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程度,構成侵害居住安寧。 法院另考量,小晴因長期受到噪音干擾,曾至精神科就醫,主訴出現幻聽、憂鬱及焦慮情緒,並經醫師評估有混合憂鬱及焦慮的適應疾患,因此判小婉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元,小晴原本求償60萬元,超過部分則駁回。 至於小婉在自家2樓大門外樓梯間牆面重新裝設監視器,法院認定該處並非專有部分,而是共用空間。依民法共有物管理規定,裝設監視器屬於管理共有物的行為,應取得共有人過半數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由於小婉並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法院認定已妨害其他住戶圓滿行使共有權利,因此判決拆除監視器並回復原狀。 不過,小晴另求償20萬元隱私權損害,法院則不予准許。法院指出,公寓樓梯間屬於住戶及訪客共同通行的公共區域,一般人對此並沒有如同自家屋內般的合理隱私期待;且監視器並未直接拍攝小晴家中大門內部,因此不足以認定侵害隱私權。 此外,小晴的同居人也指控小婉在里內公告欄張貼文章,描述一名穿黑衣、身材魁梧的男子「做勢打人」、「狂敲玻璃門」、「施暴、脅迫」,影射他是情緒失控、會施暴的人,求償30萬元。 法院認為,公告雖描述男子外貌,也提到是3樓住戶找來的人,但沒有指名道姓,一般住戶無法單從公告內容認定男子就是小晴的同居人。且證據顯示該男子當天確實曾大力敲打小婉家門並與其丈夫爭吵,公告內容並非憑空捏造,因此難認小婉具有侵害名譽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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