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沒有房貸、沒有房租,每個月還有固定年金收入,這樣的生活,乍看之下似乎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理想退休」,但對這名案例的老翁來說,人生最後悔的決定,可能正是退休時花光大筆積蓄買下房子。 根據《THE GOLD ONLINE》報導,A先生65歲退休時,領到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退休金,夫妻兩人的年金每月合計約27萬日圓(約新台幣5.4萬元)。當時夫妻住在租屋處,他認為與其退休後繼續繳房租,不如一次拿出現金買房,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比妻子早離世,至少還能留給妻子一個不用繳房租的家。 妻子原本擔心買房會背上沉重房貸,但A先生表示,總價3500萬日圓(約新台幣700萬元)的房子可以直接用現金買下,兩人最終決定搬進一間距離車站稍遠的兩層樓住宅。買完房後,手上約剩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60萬元),A先生原本以為,只要沒有重大意外,靠著年金與這棟房子,兩人的晚年應該能過得安穩。 沒想到,7年後,一場中風徹底打亂了原本的退休藍圖,妻子因腦中風導致下半身癱瘓,住宅立刻面臨無障礙改裝問題,A先生只好花錢將夫妻原本位於2樓的臥室搬到1樓,讓妻子能使用輪椅生活,原本的2樓臥室從此閒置,庭院也逐漸荒廢。過去夫妻會坐在客廳賞花、甚至在院子裡烤肉,如今卻只剩A先生忙著照護妻子。 照護兩年後,妻子74歲離世,當初為了讓妻子安享晚年而買下的「終老之宅」,最後只剩A先生獨自面對。更現實的問題隨之而來,房子住久維修費開始增加,住宅超過10年後,防水、白蟻防治等工程可能陸續出現,熱水器、洗碗機等設備也逐漸進入更換期,平時靠年金或許足以應付生活,但遇到一次超過10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元)的維修費,就可能得動用積蓄。 A先生這才發現,房子沒有房貸,不代表沒有成本,對一名獨居老人而言,兩層樓住宅、庭院、維修與整理,甚至可能成為比房租更難擺脫的負擔。 這個案例也提醒退休族,買房不能只看房價與是否有房貸,更不能忽略持有房屋所衍生的各種成本。《富爸爸.窮爸爸》作者羅伯特.清崎(Robert Toru Kiyosaki)過去就曾主張,「自住房不是資產」,因為當真正需要用錢時,房子並不能直接拿來支付日常生活開銷,反而還得持續負擔房貸、維修保養、水電費與房屋稅等成本。
美國青年世代對資本主義的態度出現變化,蓋洛普(Gallup)最新調查顯示,18至34歲美國人有57%對「社會主義」抱持正面看法,高於對資本主義有好感的43%。期中選舉前夕,高房價、房租與學生貸款等開支,已經成為左右年輕選民的重要背景,也讓民主黨左派主張的全民醫療、降低住房負擔等政策獲得更多關注。 美國住房市場的變化最為明顯。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2025年調查顯示,美國首次購屋者的年齡中位數已升至40歲,相較1980年代僅約20多歲後半,大幅延後。而且,40歲只是「成功買到房子」的年齡中位數,尚未計入因無力負擔頭期款等因素而放棄購屋的人。首購者占整體買家的比率更降至21%,創1981年開始統計以來最低紀錄;2008年以前,這項比率長期約為四成。 NAR調查涵蓋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間購屋者,住宅供給不足及購屋成本已形成障礙,首購者並將高房租與學生貸款列為難以累積頭期款的原因。既有房產者因房價上漲累積財富,尚未購屋的青年卻面對越來越高的門檻,兩者即使身處同一經濟體系,感受到的景氣與前景可能截然不同。 這也使部分年輕人的政治訴求,從「自由競爭」進一步轉向「能否取得參與競爭的條件」。當醫療、住房及教育成本成為負擔,主張降低醫療支出、減輕住房成本,以及限制大型企業權力的政治人物,就可能讓「社會主義」一詞與改善生活改善產生相關。 不過,蓋洛普的57%並不代表57%的年輕人支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更不是實際投票意向,而只是對「社會主義」一詞抱持正面看法。同一份調查顯示,全體美國成年人高達95%對小型企業抱持正面態度,對大型企業有好感者則只有35%,顯示對社會主義的好感與支持企業活動並非完全互斥。 美國民主社會主義者協會(DSA)規模也持續擴大,7月時會員已達12萬人。DSA並非獨立政黨,而是主張民主社會主義的政治團體,支持力量已影響部分民主黨初選。共和黨則試圖將民主黨左派的崛起轉化為選戰攻勢。川普6月在宗教保守派活動上,將部分左派候選人形容為「冷酷的共產主義者」,並聲稱他們將攻擊宗教,甚至將其形容為美國建國以來面臨的重大威脅。 面對共和黨將民主黨與「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掛鉤,部分民主黨候選人也開始主動切割。路透9月30日報導,包括10名現任國會議員在內,共有60名聯邦、州及地方層級的民主黨候選人簽署支持資本主義的承諾書,反映部分接戰選區候選人擔憂相關標籤可能影響中間選民。 日本工業大學教授田中道昭在日本《President Online》撰文解讀,以上現象構成今年期中選舉的一項重要角力:民主黨左派試圖將住房、醫療及生活成本帶來的「不滿」轉化為支持,川普則試圖把選民對社會主義及政治變革的「不安」轉化為共和黨選票。 他強調,美國青年對社會主義好感升高,不應簡化為年輕世代希望放棄自由市場,而是因為建立穩定生活的門檻越來越高,青年開始要求政治介入,改善他們實際運用這些自由所需要的條件。無論期中選舉結果如何,高房價與生活成本帶來的問題並不會隨選舉結束消失。即使政治人物能讓選民拒絕「社會主義」這個標籤,也不代表促使青年對「社會主義」產生期待的壓力會隨之消失。
女子小娟(化名)先前將基隆市一處房屋贈與給同母異父姊姊小薇(化名),未料小薇後續在屋內與小娟生父發生嚴重衝突,甚至搶奪鋁棒互毆,均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小娟見姊姊下如此狠手,氣得依民法「不孝條款」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房屋處分權與34萬元買賣解約金。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判小薇須返還房屋事實上處分權並變更稅籍名義,同時還須返還34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娟113年5月間將基隆市一處房屋的事實上處分權贈與小薇,並辦妥稅籍變更。然而,隔年7月間,小薇在該房屋內與小娟的生父發生爭執,雙方互相搶奪鋁棒,從廁所一路拉扯推擠至客廳,導致小娟生父雙手肘、左臀及右前臂多處瘀青擦傷,小薇亦受有挫傷。事後兩人均遭基隆地院依傷害罪各判處拘役25日。 小娟認為,姊姊故意傷害其直系親屬,符合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撤銷贈與的事由,遂發函撤銷贈與,要求小薇返還房屋事實上處分權並變更稅籍名義。此外,兩造先前曾就該屋成立90萬元買賣契約,小娟陸續給付34萬元,後於114年5月合意解除契約,但小薇至今未歸還34萬元,因而一併提告追討。 小薇開庭時辯稱,當時是小娟生父先拿鋁棒打她,自己是為防衛才搶奪鋁棒,並未故意傷害對方;至於34萬元部分,她則聲稱已在代書事務所當場返還30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刑事判決已認定兩人的肢體衝突並非單純防衛行為,小薇對小娟的直系血親確實有故意傷害犯行,小娟依法有權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房屋事實上處分權及變更稅籍名義。至於34萬解約金部分,證人代書出庭表示「沒有看到被告返還款項」,小薇也無法提出已清償的客觀證據,法官因此認定小薇抗辯不可採。 最終,法官判決小薇應將房屋事實上處分權移轉予小娟、變更稅籍名義,並給付34萬元及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竹北知名豪宅社區一名王姓住戶,不滿同社區鄭姓住戶在地下2樓共用區域裝設個人電動車充電樁立柱,甚至質疑時任賴姓主委圖利鄰居「方便自己停BMW」,提告要求拆除並求償30萬元。法院審理認定,該充電樁經管委會同意,後續也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並非被告們擅自決定,判王男敗訴。 根據判決,王男主張鄭男為求個人電動車充電方便,於民國112年4月間私自於地下B2層緊鄰39號車位旁的公共空地設立充電樁立柱。他更控訴,39號車位車主賴男因自家BMW車身寬大,為防開門刮傷,竟濫用主委職權,以管委會過半同意的違法名義放行,將公設空地變相劃為兩人共同專用空間。 王男提出現場照片,還手寫「特權讓人厭惡」的照片,怒指鄭、賴男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車道與全體住戶共同利用之地面屬「不得約定為專用部分」,區權大會事後追認屬無效,因此提告要求拆除回復原狀,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鄭男與賴男辯稱,社區早在110年即訂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管理辦法」,該充電樁依規提出申請、繳交保證金,經合格技師現場評估、管委會決議,並先後經兩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其中一次更以16票同意、0票反對通過,修訂規約劃為「約定專用部分」。 有趣的是,王男於115年9月開庭時能夠侃侃而談、智慮正常、語句流暢,甚至能提出意見反駁法官,但在完整陳述己方主張後,卻突以「身體不適」為由,未經法官許可就退庭,法院遂依被告2人聲請進行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社區早已通過管理辦法,該座充電樁經技師場勘與管委會同意設置,後續區權人會議也決議維持原位,並授權管委會管理,程序均符合多數應尊重少數意見、少數應服從多數的決議原則。法官認定充電樁設置位置並非被告2人擅自決定,判決駁回王男全部訴求。全案可上訴。
這真是令人傻眼的離婚後續!男子小章與妻子小筠(均化名)因感情破裂,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不料離婚後,小筠竟賴在小章名下的房屋內拒不搬遷,面對多次要求搬離均置之不理。小章忍無可忍告上法院,小筠竟還辯稱小章欠她 200 萬元且自己付過修繕費,要求給予搬家費才肯走。 判決指出,小章與小筠婚姻存續期間,兩人共同居住於小章的一處房產。然而兩人感情告吹,經法院於民國 114 年 裁判離婚確定。按理說已無共同居住之義務,小筠卻持續霸佔房屋不肯搬走。小章多次口頭與書面催促,對方皆置若罔聞,小章無奈之下便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筠還房並支付占用期間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法院開庭審理時,小筠表示,該房屋雖然登記在小章名下,但小章在婚姻期間曾積欠她 200 萬元,且她也曾幫忙支付房屋抓漏等修繕費,因此小章應該給付她搬家費。 小筠甚至還辯稱是小章自己主動離開房屋,並非她逼走的。不過,法官審酌後指出,小筠直到言詞辯論終結日前,均未能提出任何借據、轉帳紀錄或修繕發票等事證以實其說,空口無憑的抗辯根本無法採信。 法官認定,雙方既然已離婚,小筠即失去合法占有房屋的權源,確實構成無權占有。法官審酌該房屋為屋齡約 43 年的 2 層樓鋼筋混凝土建築,參考周邊繁榮程度、生活機能及申報地價後,判決小筠須將房屋騰空遷讓返還給;同時至遷讓返還房屋之日止,須按月給付小章 2789 元之不當得利。
大陸過去一個多月公布一系列房市政策,儘管各地房市情況維持分化格局,惟市場氣氛及信心改善,核心城市焦點區域再現「金九銀十」小陽春。其中,深圳受放寬非核心區域限購政策刺激,「十一」長假期間,當地二手房市場表現強勁。 央視財經報導,「十一」長假期間,深圳二手房市場活躍度明顯提升,樂有家地產在光明區30多家門市,在10月1日到4日期間,銷售額大幅增加2倍。樂有家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二手看房量季增30%,年增22%,簽約量年增11%。 根據深圳貝殼研究院監測,貝殼深圳合作門市於「十一」長假的10月1日至5日期間,二手房簽約量較去年同期增長23%。 據了解,非深圳戶籍在非核心區域買房,無需社保或個稅即可購買2套。 中秋節以來,北京多個熱門新建案人氣暢旺,多個建案接待中心出現排隊看房人潮,個別項目甚至須排隊半小時。數據顯示,9月北京新房網簽4,675戶,月增49.6%;二手房成交逾1.57萬戶,月增21.2%。 上海二手房成交也較去年同期改善,9月二手房網簽逾2.35萬戶,年增逾15%,創近6年同期新高。上海有建案雖位於外環高速公路一帶,仍吸引逾1,300組買家認購,成為今年上海首個「千人搖」項目,市場更出現多個「日光盤」。
主計總處最新統計顯示,9月居住類消費者物價年增率衝上2.38%,創20個月新高,但推升主力並非房租,而是水電燃氣、住宅維修與管理費等生活開支齊漲。 根據主計總處CPI統計,今年9月消費者指數居住類的年增率達2.38%,寫下近20個月以來新高,漲幅最大的是水電燃氣類年增4.63%,其次則是家庭管理費用增加4.2%,住宅維修費則是年增3.77%,家庭用品類指數則是在美伊戰事帶動油價上漲後,開始有感增漲,年增達2.93%,反而房租類的物價指數連續9個月跌破2%,研判地緣衝突帶動油價上漲反映在物價,另外工資的上揚也有關係。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近9個月房租指數連續年增率都跌破2%,反映租金漲勢趨緩,生活居住成本除了租金外,包括家庭用品、水電燃氣、管理與維修等費用,統計起來漲得比較多,背後原因與勞動力成本增加,另外戰事後油價大漲,許多東西的生產都跟石油有關係,慢慢也反映到物價上。 居住類整體居住成本:走勢呈 U 型走勢,2025年增率從年初的2.38%至7月達最低點 ,2026走勢明顯回升,從1月的1.87%持續爬升至9月的2.38%,顯示整體居住相關開支增長壓力再度擴大。 核心推手轉變,上漲壓力從「房租」轉為水電燃氣與維修費、家庭管理等成本上, 2026年房租增率持續放緩,但「水電燃氣」(年增4.63%)與「住宅維修費」(逾3.7%),成為推升居住類指數的主要力道。 至於家庭管理費用,反映社區管理費、清潔人力及居家服務等相關人工費用持續高漲,屬整體項目中漲幅強勁的一環,曾敬德表示,社區近年都面臨到物管費用增加問題,倘若因為成本轉換物業也會有適應的陣痛期,品質也不一定可以維持,因此常常看到換了物業公司,但保全大哥也只是換了另一套制服留任,就是希望維持社區的管理品質穩定;另外社區越來越老舊,包括更新電梯與其他設備的維護等,成本都會增加。 家庭用品指數年增則是由負轉正,升幅顯著,2025年中至年底多處於小幅年減,但戰事以來9月已攀升至2.93%。可能受到進口成本、原料價格或物流運費推升的漲價效應影響。
南投縣中興新村舊光明里民活動中心因年久失修、耐震不足,加上空間狹小,不符合長輩及居民活動使用,在地方積極爭取下,由中央、地方合作,並通過文資審議等程序,歷經2年多、斥資2300萬元重新興建,6日正式啟用。新落成的光明里集會所座落於中興新村創生示範街區,白色建築外觀融合中興新村經典的紅屋瓦、斜屋頂設計,成為當地新的活動聚會空間,格外受到矚目。 由於中興新村土地與建物產權多屬國有,地方公所財政預算有限,且無法直接動用國有地。市公所與縣府配合國發會於民國108年推動的中興新村活化計畫,並透過立委、縣議員共同爭取,將光明里集會所改建納入國發會統籌的中興新村公共建設活化總體預算,以內政部補助500萬元、縣府補助180萬元,公所自籌1620萬元,解決經費與用地問題,最終以總經費2300萬元完成重建。 南投市長張嘉哲指出,由於早年建築沒有使用執照,在內政部建議下重新拆除改建,他上任後開始推動文資審議,從規劃到落成歷經2年多。全新的集會所位於中興新村創生示範街區,是假日人潮聚集地,除了白色建築吸引路人目光,亦延用紅屋瓦、斜屋頂等設計融入省政府時代花園城市的建築概念。 今日落成典禮,縣長許淑華與當地民代、居民共同參與見證。張嘉哲表示,未來居民尤其長輩可以在這裡參加各項聚點活動及健康照護服務,也歡迎更多民眾參與歌唱班及其他課程,集會所將提供多元活動使用,希望大家多多利用。
近年租賃市場發展日益成熟,房東對專業管理服務需求也隨之升溫。對不少房東而言,房子順利出租只是第一步,後續從租金收取、設備修繕、房客溝通到退租點交與耗損認定,大小事務接踵而來,不僅耗費時間與心力,也考驗房東的管理能力,也因此帶動「包租代管」快速崛起,成為近年房東管理房產新興熱門選擇。 長期深耕租賃市場的「匯康資產管理」,在包租代管業競爭日趨激烈之際,宣布進一步升級服務內容,獨家推出「全方位安心租」服務,包括從招租、簽約及收租,至房客溝通、設備修繕及日常租務等細節,將全面擴大日常租賃管理服務鏈,希望協助房東擺脫繁瑣雜事與修繕困擾,能真正卸下重擔。 匯康資產管理董事長吳懿倫指出,房屋代管並不只是按時收租、處理合約,真正耗費管理心力的,往往是房客入住後接踵而來的生活問題與修繕溝通。如何在房東資產管理與房客居住需求之間取得平衡,是包租代管服務能否長遠經營的重要關鍵。 因此,匯康除嚴格落實財務透明與專業履約保障外,此次獨家升級「全方位安心租」服務,將租後管理進一步聚焦於客服、修繕及全租期一站式3大環節,從房客入住後最常碰到的設備問題,到報修派工、租務溝通及退租點交,希望透過單一管理窗口,減少房東必須親自出面處理的頻率。 首先是「告別深夜打擾」,出租房屋最讓不少房東頭痛的,往往不是找不到房客,而是入住後接連而來的大小問題,如冷氣突然漏水、熱水器無法啟動、馬桶堵塞,甚至門鎖、燈具等設備故障,過去房客第一時間往往只能直接聯繫房東。匯康此次將第一大核心鎖定客服窗口,透過數位工具結合真人客服,讓房客遇到問題時,可先由統一窗口反映屋況及設備異常,再依案件性質進行後續處理,減少房東直接面對大量零碎租務,也讓問題處理有所依循。 第二大核心則鎖定房東、房客最怕遇到的「修繕踢皮球」,以浴室漏水為例,從房客發現異常、回報屋況到安排廠商現場勘查、確認問題來源及後續修繕,往往牽涉房客、房東與施工廠商三方溝通,若缺乏統一窗口,容易出現「房客以為已經通知、房東卻不知道進度」資訊落差。匯康此次強化標準化報修與派工流程,將問題回報、廠商勘查及完工確認納入管理,希望讓每一筆修繕案件都有清楚的處理脈絡,也讓房東更容易掌握出租住宅的設備及維護狀況。 第三大核心則是將服務晉升為「全租期一站式專業管理」,從出租前的承租資料與租賃條件確認、簽約及入住點交,到租期中的收租、租務溝通及修繕協助,甚至房客退租後的設備與屋況確認,均由單一窗口協助處理。尤其退租點交時,常見牆面刮痕、家具損傷或設備故障究竟屬於正常使用耗損,還是應由承租人負擔,往往最容易衍生爭議;若入住前即做好屋況與設備紀錄,並由專人一路管理至退租點交,也成為降低後續爭議的重要環節。 匯康表示,包租代管的服務已不只是協助房東找到房客、完成簽約與收租,更逐步延伸到出租後的日常管理。此次服務升級,希望將過去經常必須由房東自行處理的房客聯繫、設備報修與租務協調,透過專業制度化的方式交由管理團隊承接,讓房東降低管理負擔,同時兼顧房客實際居住需求。
劉姓男子於民國87年間出資530萬元購買台南市的透天房地,但為節稅將房屋登記於長子名下。劉男死後,次子與三子主張該房地為遺產,要求移轉為兄弟3人公同共有。一審以舉證不足判決兩弟弟敗訴;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定劉男僅為借名登記,逆轉改判長子須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兄弟3人公同共有。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於民國87年間向他人購買坐落台南市的土地及建物,總價530萬元。當時年僅22歲的長子並無資力購屋,但劉父借用長子名義登記為房地所有權人。 房屋購入後,由劉男擔任戶長,與妻子及3個兒子共同居住於該處,房地所有權狀均由劉男保管,且自87年至98年劉父過世前,相關房屋稅、地價稅也都由劉男繳納。 劉男於98年過世後,次子與三子主張父親當年是為了避免課徵遺產稅,才將房地「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由於父親過世後借名登記契約已依法消滅,該房地屬於父親遺產,應由兄弟3人共同繼承,因而提起訴訟,要求長子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長子則抗辯否認借名登記關係,主張該房地係父親當年所贈與,並要求弟弟們就借名登記成立的事實負舉證責任。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不動產登記於長子名下原因多端,父母購屋贈與子女屬常見常情,且弟弟們未能證明借名登記契約成立,判決他們敗訴。 兩弟弟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傳喚當時介紹劉男買房的鄰居出庭作證,證人結證表示,劉男當時曾親口說明「買房是要給3個兒子住的,但按習慣登記在大兒子名下」,且處分權仍掌握在劉父手中。 合議庭審酌,證明借名登記不以直接證據為限。本案長子當時年僅22歲無購屋資力,買賣價金大部分由劉男支付,且劉男始終享有實際管理處分權並繳納各項稅捐。此等特徵完全符合借名登記關係中「出名人僅為名義所有人,實質仍由借名人使用處分」要件。 合議庭認定,劉男並無贈與意圖,與長子屬借名登記關係。依民法規定,借名契約因劉男死亡而消滅,繼承人自得請求返還,據此廢棄原判決,改判長子應將系爭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兩造公同共有。
中時新聞網 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