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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都做伙 請領地籍謄本和ATM領錢一樣簡單
區域情報-台北

台北市長蔣萬安2023年11月28日攜手新北市、桃園市及台中市,在台北市政府召開「北北桃中無疆界 地政服務站做伙-地籍謄本櫃員機聯發跨縣市謄本發布會」,聯合發布從2023年11月開始,可以同步讓民眾自助操作地籍謄本櫃員機申領北北桃中跨縣市謄本,讓申請地籍謄本和用銀行ATM領錢一樣簡單。 台北市1所1機 用健保卡也可以領地籍謄本 地籍謄本櫃員機為台北市2021年4月全國首創,結合「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身分證多元身分驗證方式申請」、「電子支付繳納費用」的「無接觸服務」等多項特色,由民眾自助操作機台就可以取得和臨櫃申請一模一樣的地籍謄本,讓申請地籍謄本和用銀行ATM領錢一樣簡單。為方便民眾至地所洽公時就近申領謄本,2023年台北市再擴增櫃員機據點,達成全市6個地政事務所「1所1機」之目標。 打破縣市籓籬 跨域服務升級 蔣萬安市長表示,近年各縣市陸續跟進台北市推出地籍謄本櫃員機,提供該縣市轄區的地籍謄本申領,為使市政服務更貼近市民需求,經由使用者回饋及數據分析,台北市主動出擊拜訪目標合作夥伴並分享櫃員機推展經驗,在克服技術上困難完成系統整合後,成功促成本次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台中市地籍謄本櫃員機跨縣市聯發圖籍謄本服務,打破縣市籓籬,提供升級版地政跨域服務。四市服務連線後,可因應台北市約85%的圖籍謄本申領需求,提升謄本櫃員機服務之深度與廣度。 縣市攜手 期待全台共好 蔣萬安強調,台北市政府的便民精神在於積極回應民眾需求,創新而且不停精進,而台北市的各項豐碩成果,也樂於與各縣市分享。地籍謄本櫃員機全程無接觸之智慧化服務模式,象徵進一步邁向電子化政府的目標,而本次推出的四市「櫃員機跨縣市圖籍謄本聯發」服務,展現了四市攜手合作精進「跨域」便民服務的成果,是「地政無疆界」的一大里程碑,更期待未來可帶動全台共好。

捷運環狀線北環段進入台北轄區的“第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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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台北市轄區標案”招標傳出好消息!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表示,CF690C區段標歷經5次流標後,11月27日進行投標廠商評選結果,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最有利標資格,依採購法完成決標程序後,最快將於2024年2月開工。 負責招標施工的台北市捷運局第一區工程處說明,北環段CF690C區段標是捷運北環段進入台北市轄區的“第一標”,歷經5次公告招標流標,本次能順利完成評選,希望在國內疫情日漸緩和之際,產生正面及鼓勵之效果,提升優良廠商參與捷運工程建設的意願,針對後續標案能踴躍投標,讓工程得以陸續開展。 北環段CF690C區段標工程全長約2.7公里,由新北市三重區五華國小,沿著重陽橋經百齡橋,以潛盾隧道方式穿越淡水河及基隆河2個重要河道下方,至台北市士林區陽明高中附近士商路止。在社正公園設置ㄧ座地下車站(Y24站),並設計兩座位於堤防邊的逃生豎井及士林中正路的一處袋式儲車軌,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土木、建築、水電及環控工程。 「環狀線北環段」全線起自新莊五工路新北產業園區站,路線經新北市蘆洲區及三重區,穿越淡水河及基隆河,沿士林區社子中正路、至善路1、2段,穿越文間山後止於中山區大直敬業三路,與營運中之文湖線劍南路站交會,路線全長約8.39公里,共分成6個區段標。

萬大線第二期地下段2024年3月可望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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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萬大線第二期工程地下段2024年3月可望順利動工﹗台北市捷運局表示,萬大線第二期工程CQ880A標工程範圍自萬大線第一期LG08站西側明挖覆蓋隧道(不含)延伸至土城區金城路出土段止,2023年11月23日進行開標後投標廠商評選結果,遠揚營造符合最有利標資格。捷運局說,依採購法完成決標程序後,最快將於2024年3月開工。 負責招標施工的台北市捷運局第二區工程處表示,萬大線第二期工程CQ880A區段標,沿線共設2座地下車站(LG09及LG10)、3段潛盾隧道及1段明挖覆蓋隧道出土段,路線長度約為2.84公里,歷經4次公告招標流標,於11月14日再次開標有一家廠商投標,11月23日辦理評選會,投標廠商遠揚營造評分合格已符合最有利標資格,後續將評選結果報核,以儘速完成最後決標程序。 二工處說明,萬大線共分二期施作,採中運量捷運系統興建並採分期開發,第一期工程自中正紀念堂站至土城金城機廠,全長約9.5公里,採地下興建,共設有9座車站和1處機廠;第二期工程範圍銜接第一期工程,自LG08站延伸,沿土城金城路、中華路,再轉城林大橋南側,跨越大漢溪後,進入板橋溪城路西側左轉樹林中華路北側,轉接八德街、大安路後,轉回樹林中正路續行至新莊中正路止,全長約13.3公里,設2座地下車站及11座高架車站,分為CQ880A、CQ880B及CQ890三個區段標施工。 台北市捷運局指出,因受新冠疫情、缺工缺料、國內工程量飽和及俄烏戰爭等國內外不利因素夾擊影響,本標案經北市府及該局一再努力積極邀請優良廠商踴躍參與捷運工程標案外,並廣納工程會、廉政平台及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意見,務實檢討招標文件合理性並滾動調整工程預算貼近市場行情,以提高廠商投標意願,這次開標終於有進一步成果。 台北市捷運局強調,本次萬大線二期工程CQ880A區段標能順利完成評選,希望在國內疫情日漸緩和之際,產生正面及鼓勵之指標效用,增加優良廠商參與捷運工程建設信心,針對後續標案能踴躍投標,工程得以陸續開展。 捷運局進一步表示,萬大線全線完工後將滿足台北市中正、萬華及新北市土城、板橋、樹林、新莊地區間旅運需求,並與新蘆線、板土線、松山新店線、淡水信義線等銜接轉乘,不僅擴大捷運系統的服務範圍,更發揮整體運輸效益。

蔣萬安:持續採用多元管道興辦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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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2023年11月23日率市府一級機關首長赴北市議會進行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第9次會議市政總質詢。會中議員關心蔣市府上任後的社會住宅規劃進度,以及評估大我新舍轉作社宅可能性?蔣萬安表示,對於解決居住問題,北市府一直非常積極、努力,他的態度是持續興辦社宅並採用多元管道興辦社宅,未來的方向不會改變。目前也已經盤點三處並編列預算,後續也將規劃興建住宅。針對大我新舍的進度,蔣萬安表示,先前和國防部溝通過,但當時國防部表示有法規上的困難,北市一定會持續溝通、評估,他個人也會在行政院會上爭取,如果國防部或是相關部會能修改規定,北市都會爭取到底,之後也會把過去和國防部做的溝通整理成報告向議會報。 議員進一步關心延吉平宅現況,是否有可能評估為市府社宅或是社福空間,避免閒置?蔣萬安表示,因目前尚有部分居民仍在居住,部分棟的屋況不佳,未來不管是危老重建或公辦都更,都會在3個月內評估後向議會報告。 面對超高齡社會,長者面臨租屋困難問題?蔣萬安表示,北市面臨超高齡社會結構,孤老議題是非常重要的議題,面對,北市府會再加強研擬照顧長者居住需求。 北市觀光旅館疑似出現臭蟲?蔣萬安市長表示,會請觀光傳播局和環保局進行相關稽查以及加強環境清消。 針對大巨蛋改善事項?蔣萬安說明,針對議員和外界反映的缺失,北市府都會持續監督遠雄改善或是補強,希望年底即將舉辦的亞錦賽事能讓進場的球迷開心看球。 因應北投市場改建,議員要求能否評估新增地下一層以供附近居民停車?另外針對北投區公所搬遷期程?蔣萬安表示,會請局處評估新增地下一層的可行性評估向議會報告,另外因為有許多單位要一起搬遷,先前評估的辦公空間不足,未來會再另覓適合的空間,評估完成後也會儘快協助區公所搬遷,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關於某運動中心日前發生火災,但是疑似現場館方人員疏散不及?蔣萬安隨即責成相關局處,要求局處調閱監視錄影器,一一釐清時間點向議會報告。他強調,他非常重視北市民眾的安危,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也會要求局處或是營運廠商必須即刻改善。 針對日前屏東化學工廠大火以致消防救災人員傷亡,議員要求北市府應明確定義關於公共危險物品的追蹤、登記及儲存場所?蔣萬安表示,未來會請秘書長統整及釐清局處保管權責,建立管理制度,供消防局查詢調查。

萬大線及南環段3開發案22日聯合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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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萬大線第一期及環狀線南環段工程正如火如荼施工中。台北市捷運局表示,為發揮土地開發最佳效益,預估總投資金額達38億元的萬大線中和站捷2、連城錦和站捷4及環狀線Y3站捷1,共3處開發基地,將於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時在捷運局B1捷韻國際廳(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舉辦聯合招商說明會,竭誠歡迎潛在投資人積極參與。 台北市捷運局說明,中和站捷2投資金額預估約為29億元,土地面積1,138坪,預估可興建地上25層、地下5層,總開發量體約1萬3,000坪之雙塔建築。中和站位於萬大線進入新北市第2站,可與環狀線站內轉乘銜接,捷2具有雙捷運交會的千坪大基地優勢,相當適合打造區域優質住宅地標。 捷運局另說明,連城錦和站捷4投資金額預估約為4.2億元,土地面積221坪,預估可興建地上15層,總開發量體約為2,250坪大樓。本站為萬大線進入二八張工業區核心站點,屬於以遠東世紀廣場為中心的生活圈,整體規模精緻適中,為在地上班族優選生活地點。 捷運局又說,南環段目前唯一的開發基地Y3站捷1,投資金額預估約為5億元,基地面積約290坪,預估可興建地上13層,總銷售面積約1,900坪。本建案位於文山區木柵路二段,座落於文教區環境,且緊鄰木柵商圈,周邊生活機能設施齊全,基地方正,產權單純,可立即開發,投資規模適中,切合中型建商需求。 捷運局提及,中和站捷2及連城錦和站捷4地點均位在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上,考量整體開發規模及共構工程交付期程及有利投資人彈性調整進場施作等因素,2開發案採合併徵求投資人方式辦理招商。 捷運局指出,興建中的萬大線第一期工程路線由中正紀念堂站起,沿途串聯台北市中正區、萬華區及新北市永和區、中和區、土城區,並於金城路北側農業區設置金城機廠暨莒光站,預計116年完工;環狀線南環段西起松山新店線大坪林站,行經新店區、文山區,東接文湖線動物園站;未來捷運環狀線成環後,可快速與全市6捷運線、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系統串聯。 台北市捷運局強調,捷運軌道經濟持續發酵,期儘早徵得投資人,攜手原地主與本府共創繁榮新氣象,完成具現代化且發揮最佳開發效益的土開大樓。竭誠歡迎潛在投資人積極參與評估,共同開啟大台北新生活藍圖。

環狀線北環段(社子士林段)及萬大線二期(土城段)均有望順利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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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台北市轄區段(社子士林段)及萬大線二期(土城段)招標紛紛傳出好消息!台北市捷運局表示,位於台北市社子-士林間之北環段CF690C區段標工程2023年11月14日進行第6次公開招標開標,有2家廠商投標且資格符合;萬大線二期CQ880A區段標(土城段)工程進行第5次公開招標開標,有1家廠商投標且資格符合,台北市捷運局一工處及二工處將分別擇期進行投標廠商評選作業,若經評選結果符合規定,此二區段標將可雙雙決標,最快可於2024年3月前順利開工。 台北市捷運局一工處說明,北環段台北市區段工程是接續位於新北市轄區自2023年4月及10月陸續決標及開工之CF680A及CF680B區段標工程,共分成3個區段標。本次招標工程北環段CF690C區段標工程範圍自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五華國小前起,以潛盾隧道方式連續穿越淡水河及基隆河,至台北市士林區士商路口止,全長約2.7公里。工程內容包括1座位於士林區社子之社正公園Y24地下車站、2段潛盾隧道、2座位於堤防邊的逃生豎井及1段袋式儲車軌。工作項目包括土木、建築、水電及環控工程。 一工處說,CF690C區段標不僅是捷運北環段進入台北市轄區的「第一標」,該標案內的Y24站更是已通車營運之環狀線第一階段開進台北市的第1站。 台北市捷運局二工處說明,本次招標工程為萬大線二期CQ880A區段標,工程範圍自萬大線第一期LG08站西側明挖覆蓋隧道(不含)延伸至土城區金城路出土段止,共設2座地下車站(LG09及LG10)、3段潛盾隧道及1段明挖覆蓋隧道出土段,路線長度約為2.84公里。 台北市捷運局表示,受新冠疫情與俄烏戰爭等外在國際情勢及國內整體工程量飽和、營建產業面臨缺工、缺料、營建物價飛漲等因素影響,均因無廠商參與投標而流標。北市捷運局特別指出,這一年來雙北市府長官的全力支持與台北捷運局團隊的努力,經透過依現況檢討標案施工環境條件及風險,合理修正契約條款及預算等招標文件,提高廠商投標意願後終於有望順利雙雙決標,期待後續北環段台北市轄區CF690A、CF690B區段標及萬大線二期CQ880B亦能順利開標並早日全面動工。 新北捷運局表示,新北樹林線土城段CQ880A標為地下要徑工程標,招標預算約116億元,工程範圍起自萬大中和線LG08中和高中站西側,沿土城區金城路三段往西至明德路附近止,共設有2座地下車站(LG09及LG10)、6條潛盾隧道及1處明挖覆蓋出土段,路線總長約為2.84公里。 新北捷運局進一步說明,因受新冠疫情造成勞工短缺、工資與材料價格飆漲等大環境因素影響廠商投標意願,經檢討預算及招標策略後,新北樹林線土城段地下要徑工程於11/14日開標,已有合格廠商投標,後續將依規定辦理評選作業,若評選合格可望年底決標,2024年初開工,朝向預定2031年完工目標邁進。

大直案鄰房損壞 市府要求基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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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議員質詢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判斷與基泰建設無關一事,建管處表示「應屬誤解!」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針對大直案鄰房進行透地雷達檢測,透地雷達鑑定報告僅表示該區的地質特性,而依據鑑定報告結果,已表明基泰工地施工確實對於鄰房造成損壞,並由公會依單價列入相關修復費用。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進一步表示,透地雷達鑑定報告結論建議中,僅表示該區地質有局部疏鬆情形,由於既有筏式基礎之設計,不會造成結構重大危害,並非表示建築物的受損與基泰無關。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且依據鑑定報告說明,經檢視比對基礎工程學會「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報告,鑑定標的物室內裂縫及損壞狀況有增加現象,已表明基泰工地施工確實對於鄰房造成損壞,並由公會依單價列入相關修復費用。 2023年9月7日發生大直街基泰建設建案施工不當造成建築物傾斜,市府邀集三大公會針對預防性疏散戶逐戶勘查,並在25戶傾斜戶拆除工程後,補充鑑定及透地雷達之探測,經技師鑑定建築結構安全無虞。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結論也指出,對於本鑑定標的物之結構安全性並未造成重大改變,但建議住戶遷回後仍請建議繼續監測半年。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強調,鑑定報告係屬專業技術分析,針對鑑定報告內容市府予以尊重,市民如有疑問,均可提出交由鑑定單位補充說明,待專業機構陸續完成鑑定後,市府將強力要求基泰建設負起修復及損壞賠償責任,同時呼籲外界勿誤導混淆。

出售5年以下房地,房地合一優惠稅率7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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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最高稅率為45%,如符合財政部公告之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等要件,可適用20%之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該局說明,為強化抑制短期炒作之政策目的,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針對個人出售房地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超過2年未逾5年之「短期交易」分別以稅率45%、35%課稅,但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等緊急情勢,需要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可適用20%之優惠稅率,財政部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之授權,於2021年6月11日以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公告7款符合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房屋、土地之情形,分別如下: 一、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嗣因調職或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之非自願離職因素,而出售該房地者。 二、個人依民法規定出售於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屋部分之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者。 三、個人因無力清償債務,包括欠稅,致房地遭強制執行而移轉所有權者。 四、個人因本人、配偶、本人或配偶之父母、未成年子女或無謀生能力之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遭受傷害,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者。 五、個人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相對人而出售自住房地者。 六、房地共有人依土地法規定未經其同意而交易該共有房地,致交易其應有部分者。 七、個人繼承取得房地時,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因無足夠資力償還該未償債務之本金及利息,致出售該房地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2022年5月購入桃園市A房地,嗣於2022年8月出售,其於2022年9月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自行按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房地之適用稅率20%,計算並繳納應納稅額約新台幣20萬元,嗣經該局查得甲君於2009年間購入台北市南港區房地,即將其戶籍遷入後不曾遷出,甲君持有桃園市A房地期間並未辦竣戶籍登記,也沒有實際居住之事實,另外,甲君之戶籍地南港區房地距甲君工作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僅約3公里,上述桃園市A房地距甲君工作地點約52公里,車程時間約1.5小時相較,依一般社會經驗,難認甲君因工作關係所需而購置桃園市A房地,乃經該局審核認定甲君出售上述桃園市房地未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及財政部2021年6月11日公告規定,應按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適用稅率45%,核定應納稅額約45萬元。甲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因公司結束營業離職,致無法繳交貸款而出售,應適用20%稅率課稅。經該局以甲君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桃園市A房地,不符合前述財政部公告第1款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的規範要件,復查決定駁回。 該局呼籲,民眾交易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之房地,如屬非自願離職原因出售房地,應留意是否符合財政部公告之規範要件,始可適用20%較低之優惠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否則將遭補徵稅額。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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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最近發現民眾於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經常漏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經該局查獲,遭補徵遺產稅並處以罰鍰之情形。 該局說明,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徵贈與稅,但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倘未申報被查獲者,除需補稅外並應處以罰鍰,不可不慎。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年事已高,因不慎摔倒,住院期間覺得應事先規劃一下身後事,乃於2022年1月間其意識仍清楚時,將名下存款新台幣(下同)3,000萬元以轉帳方式贈與配偶乙君。嗣甲君於2013年1月間死亡,生存配偶乙君誤以為被繼承人贈與之存款3,000萬元,為配偶間贈與財產,不用課徵贈與稅,亦免課徵遺產稅,而未列入甲君遺產申報遺產稅,經該局查獲,將該存款3,000萬元併入遺產總額,核定補徵遺產稅額600萬元,並處以罰鍰。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應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情形,如有贈與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對象之財產,仍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以免遭補稅處罰。民眾若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者,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轄區國稅局,以維護自身權益。

房屋交易,虛報「裝修費」想減稅,結果補稅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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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於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如將持有該房地期間所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下稱裝修費),包含於可減除成本中減除,應有裝修之事實,並檢附相關之憑證。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於2022年12月間出售其同年5月間取得之房屋、土地,於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時,提示估價單及統一發票列報裝修費230萬元,經該局函請甲君提示「裝修契約」及「給付證明」等相關裝修事證,甲君僅提示裝修後之房屋室內相片數張,並無法提示其他證明文件。 該局為求慎重,另請買方說明交屋時之房屋現況是否有經裝修情形及提示相關佐證資料,經買方表示交屋時僅有冷氣機、床板及床墊等基本傢俱並提示點交房屋時之相片,然其提示之相片與甲君提示之裝修後相片不符,該局爰請甲君再次說明,甲君始承認並無裝修情事,而係以不實之單據虛報費用,該局爰自可減除成本剔除裝修費230萬元,核定補徵稅額103.5萬元(230萬元x適用稅率45%)並裁處罰鍰。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時,切勿心存僥倖以不實之契約書或統一發票等虛報裝修費逃漏稅捐,以免遭補稅及裁罰。若有前揭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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