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2023年2月23日針對淡北道路台北市路段召開第2次都市設計審議,經過新北市參採前次會議委員建議,調整中央北路、大度路等路口動線後再送審,委員會認同新北市政府對於淡北道路工程有關提升人本環境的推動,同意修正後通過。 2022年台北市首次都審會議中,委員們想了解淡北道路完工後,大度路的公車站設置問題,經過與雙北交通及相關單位多次討論後,考量台北市大度路路寬達40公尺,附近的關渡公車站因停等與右轉車輛產生交織,導致近3年內發生事故約10件,為提升整體路口用路人安全,淡北道路工程會將公車站移設並將增設行人庇護島。 環境景觀也是都審委員關心的問題,新工處指出,淡北道路在台北市境內路段係利用現有路幅空間進行立體化配置,將規劃施作中央北路車行地下道及立德路跨越陸橋。為了達到節能減碳並與周邊景觀相容,立德路的跨越陸橋將採用綠色材料的鋼橋。 23日審查會中,審查委員針對淡北道路修正後的規劃進行討論後,認同新北市政府推動淡北道路對於提升人本環境的努力,而同意修正後通過。代表新北市政府出席本次都市設計審議會議的新工處副處長鄭立輝強調,未來會持續與台北市協商相關計畫,尊重台北市意見,朝減輕台北市交通影響之方式辦理。 新工處長王益翔則感謝台北市都市設計委員的指導,表示淡北道路目標於年底前完成台北市內相關水保和交維計畫,讓淡北道路的工程設計更臻完善。同時也感謝台北市政府各單位與新北市政府的合作,讓雙北市民未來能有更完善的交通路網。至於工程發包的進度,新北市因應這幾年缺工缺料、原物料上漲議題,正在調整預算中,目標仍然是2023年決標,2024年開工,以健全雙北市交通路網。
台北市長蔣萬安2023年2月22日主持上任後首次公共安全督導會議,詳細聽取各局處報告,包括消防局、都發局分別就「精進消防救災車輛及裝備器材」及「台北市危險老舊建物加速重建精進作為」專題報告,做出相關裁(指)示。 都發局在「台北市危險老舊建物加速重建精進作為」的專題報告中指出,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物總計115,997棟,30年以上建築物總計100,666棟,占比為86.78%。北市目前配合中央頒布「危老條例」,推動的危老政策,至2023年2月9日重建計畫申請數達889件、核准數789件,居全國之冠,但目前最大問題在於危老條例時程容積獎勵自發布後逐年遞減,未來危老重建規模趨大化且須取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勢必提高危老政策推動整合困難度。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未來將採取培植增加民間專業推動人力、鬆綁法令提高重建意願和提升行政審查效能等三項短、中、長期策略,來加速北市老舊建築物更新,達到都市防災目的。 蔣萬安強調,日前發生的土耳其大地震造成當地重大傷亡,也再次引發外界關切北市危老建物都更的問題。雖然北市重建計畫申請數和核准數都居全國之冠,但北市超過30年以上建築物的比例非常驚人,他希望都發局仍能持續面對實務上的各項問題,提出強化方案,全力加速北市老舊建物重建工作。 會報中另一項專題報告為消防局「精進消防救災車輛及裝備器材」。消防局說明在參考國內外現有科技化裝備後,將採購歐規最高防火標準(EN469)的消防衣褲、複合式抬頭顯示器呼吸器組等先進裝備,維護同仁執勤安全;另也將購置滅火毯、電動車電池滅火系統、消防機器人等火災搶救器材,提升火災搶救效能。 對於外界關切消防車年限問題,消防局表示現階段將調整消防車最適規模,由原248輛調整為216輛,使逾使用年限的消防車占比率降為19.4%,再進一步在2023-2026年中程計畫中,投入5億7,000萬元,汰換45輛消防車,使得北市消防車的逾使用年限比率降到0%。蔣萬安提醒消防局務必要掌握期程,如期如質完成換裝作業。 針對消防局報告北市火災件數連續二期都是紅燈(當期火災死亡人數≧1或受傷人數≧2),蔣萬安指示相關單位應分析原因,檢討現行是否有需要修正改善地方,並就會中專家所提意見研議因應對策。 有關建築物公共安全部分,蔣萬安表示大樓樓梯間堆放雜物或違規占用,是民眾最常反映的事情,不但影響民眾避難逃生,也是造成災情擴大原因,請建管處加強宣導,如果管委會怠為處理,就要動用公權力強制處理。 此外,城中城大火事件後,從2023年開始改為8層樓以上社區大樓需做公安檢查申報,蔣萬安詢問目前申報狀況如何?建管處說明目前很多社區還在觀望,申報率不高。蔣萬安指示建管處要持續加強宣導,落實8層樓以上社區大樓公安檢查申報規定。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2023年2月22日由召集人彭揚凱與副召集人呂秉怡,偕同芒草心慈善協會、勵馨基金會及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等關注住宅政策議題的民間團體代表,至北市府都市發展局交流台北市社會住宅政策議題,並針對政策推動情形與未來四年如何持續推展交換意見,住盟對於北市府在推動社會住宅過程,除了量的提升,針對租金分級及青年創新回饋計畫等創新機制與作為給予肯定,並將與市府持續攜手合作共同推動社會住宅相關政策。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示2022年底大選前曾與蔣市長針對「2022年六都大選民間版社宅政策白皮書」內容進行交流,並提出「中央蓋、六都也要蓋」、「都市開發利得應回饋社會住宅」、「以『收入』設算可負擔租金」等訴求,因此希望能在市長任期的開始,針對選前交流的住宅政策議題於未來四年應如何具體推展進一步提出建議方針,並盼獲得積極正面回應。 都發局說明,市府面對高房價所造成「買不起、不好住、選擇少」的台北居大不易現象,一直努力興建好品質的社會住宅以及推動社宅分級租金制度等,讓不同家庭所得的民眾可以住得起、也住的好,住盟所關心的社宅持續推動、落實可負擔制度等,是台北市住宅政策的重要核心,必然會延續重要市政成果持續推動。至於民間團體最為關注的開發利得應回饋議題,目前也正在積極檢討TOD容積獎勵回饋機制,希望在大型公有土地資源不易取得的困境下,能夠有多一個管道增加可負擔出租住宅資源;此外,針對市府、中央興辦的社宅能有一致化的制度之建議,基於以民眾權益為優先考量之原則,市府也會歸納民團意見,適時向中央主管機關表達。 對於台北市的住宅環境有幫助的任何創新作法與建議,都發局都會納入政策制定參考,並持續聆聽民間團體的意見,而近期都發局也正在針對包含青年、高齡及生育家庭等不同族群,提出不同的居住協助政策,未來也在相關政策提出前徵詢民間團體的建議,希望可以更完善的照顧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2023年2月21日公布最近一期(2022年11月)實價登錄交易件數763件,較10月增幅0.13%;交易總額為175.39億元,較10月減幅7.98%;住宅價格指數116.04,較10月上升0.18%。 【壹、交易量及總額分析】 2022年11月實價登錄量價動態,全市交易量共763件,較10月762件增加1件,增幅0.13%,較前一年同期1,003件減幅23.93%;交易總額為175.39億元,較10月190.61億元減少15.22億元,減幅-7.98%,較前一年同期262.11億元,減幅33.09%。 12行政區11月交易量6區增加、5區減少,1區持平,增幅最大前三名分別為中正區、大同區、士林區,較10月分別增加47.06%、43.33%、10.42%;減幅最大為文山區,較10月減少20.93%。 各行政區交易總額依序由中山區30.76億元、內湖區26.55億元及大安區19.49億元位居前3名;總額最少為大同區,僅7.63億元,總額最高的中山區與最低的大同區,差約3.03倍。交易總額增幅最大為大同區,較10月增加36.98%;減幅最大為信義區,較10月減少51.45%。 【貳、住宅價格指數分析】 2022年11月全市住宅價格指數116.04,較10月115.83上升0.18%,較前一年同期111.01上升4.53%;標準住宅總價1,838萬元,標準住宅單價每坪58.54萬元。 大樓住宅價格指數120.17,較10月119.69上升0.40%;公寓住宅價格指數112.61,較10月112.59上升0.02%;小宅住宅價格指數112.81,較10月112.83下降0.02%。 觀察全市、大樓、公寓及小宅之月線、季線及半年線趨勢,小宅月線、季線及半年線微幅下跌,其餘仍持續上漲。
為協助推動台北市老舊建築更新,提升都市環境生活品質,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王玉芬局長2023年2月20日率都市發展局團隊拜會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與業界就台北市未來都市更新政策交換意見,公會陳勝宏理事長肯定市府的努力並表示十分支持北市府都市更新革新創舉,未來將進一步合作舉辦都更議題研討會,以凝聚社會共識,共創都市再生願景! 都發局就即將推出之公辦都更、都更審議精進及都更法令修訂等政策說明,經聽取多位公會成員寶貴意見後,王玉芬局長表示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都市更新、都市設計及容積移轉相關審議機制,以公開透明程序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同時堅定執行都更代拆,推進都更事業進程,期待透過公私協力,實現居住環境及公共利益最大化之目標。 公會陳勝宏理事長表示,台北市都市更新案量龐大,肯定目前審議效能及更新處同仁的努力。對於台北市政府提出更進一步橫向整合內部資源,精進審議效能,並引進外部資源協助推動公辦都更,深表贊同。同時建議未來可定期召開交流座談會,透過實務經驗交流與建議,有助本市都市更新之推動。 都市更新除了硬體的更新,更是社會信任工程,需要透過持續對話、議題交流,以凝聚社會共識,未來北市府將與公會合作舉辦都更議題研討會,搭建溝通平台,邀請產官學界展開對話,並與市民溝通都市更新觀念,以期落實居民實際居住需求,加速都市更新推動。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光復南路」,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2022年公告招商結果流標,經檢討流標原因,歸結受疫情、營建市場缺工、缺料及全球性通貨膨脹、央行升息等影響,為因應未來不動產市場景氣,國產署已調整招標條件,辦理公告招標前置作業,預計2023年2月底重新公告招商,屆時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為解決現有辦公廳老舊、建物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規劃於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局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區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的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上述三處基地位置及基本資料如後)。 國產署表示,本案於2021年至2022年間辦理公告招標,為掌握廠商投資意願,共辦理3場招商座談會及說明會,惟皆流標,隨即檢討流標原因,已調整招標條件,包括:調降權利金底價以反映營建成本調漲、央行升息等風險,將設定地上權契約簽約時點與簽訂合作開發契約同步以增加廠商資金調度彈性等。另為徵求廠商或民眾意見,已於2023年2月13日辦理招商文件之公開閱覽作業至2月17日止。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案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9,154.5平方公尺,南港段基地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期間,亦可收取權利金及70年土地地租,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3.37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預計於2023年2月底公告招商,公告期間2個月,相關招標訊息屆時將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歡迎有意投標廠商逕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投標。
為推動社區節能減碳,台北市建管處針對屋齡5年以上既有建築物,提供綠能智慧建築(綠屋頂、綠建築及綠能設施..等)免費評估診斷作業,並補助工程改善經費。受理申請評估診斷作業,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申請工程改善補助,自20232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依「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能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向建管處申請改善相關工程,有機會獲得每案最高工程總經費49%,並以300萬元為上限之補助。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為因應「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於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2023年建管處持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提供社區專業服務,進行綠能智慧建築評估診斷規劃及協助社區完成工程補助申請作業,並訂於2023年3月10日下午1時於台北市政府親子劇場(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舉辦「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能智慧建築改善工程宣導說明會暨成果展示」,現場除有主辦單位計畫講解及說明外,另外特別邀請往年獲得補助社區及其他單位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此外還設有「智慧建築」及「魚菜共生」二大主題技術展覽,提供最新技術、現場模組展示及洽詢相關訊息,歡迎市民朋友們踴躍參加,意者可經由網路報名或將報名表傳真至台灣建築中心(02-8667-6222)。欲報名的民眾可至建管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或「綠能智慧建築改善服務團」網站下載申請表,並瀏覽網站內相關訊息,亦可隨時向建管處或台灣建築中心洽詢。建管處服務專線:1999轉8405或2737(外縣市請撥02-27208405)/台灣建築中心服務專線:02-86676111轉217。 虞積學更進一步說明,因建管處年度預算有限,請有意願的社區注意報名時間,儘速提出申請。要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需要政府與民眾共同努力調適因應,為節能環保理念之落實貢獻一份心力。大家要共同創造安全、健康、便利與舒適的環境,實現智慧低碳綠色便利生活之美好願景。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之配偶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納稅義務人向稽徵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惟納稅義務人如未於稽徵機關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1年內,給付該請求權金額之財產予被繼承人之配偶時,稽徵機關將於前述期間屆滿之翌日起5年內,就未給付部分追繳應納稅賦。 該局說明,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之立法意旨,乃為貫徹夫妻平等原則,並兼顧夫妻之一方對家務及育幼之貢獻,使剩餘財產較少之一方配偶,對剩餘財產較多之他方配偶得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二分之一,並非取回本屬其所有之財產。爰法定財產制因配偶之一方死亡而消滅之情形,生存配偶行使該條文所定分配請求權,須向其他繼承人行使特定內容之權利,取得特定物之實際管領,始能達到分配請求權之目的,為使繼承人有充裕時間辦理給付生存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之財產,2009年1月21日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增訂第17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須於稽徵機關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1年期間內完成給付,並為防杜生存配偶「假行使請求權真扣除」以規避遺產稅,特規定其未於該法定期間內給付相當財產者,稽徵機關應於期間屆滿翌日起5年之核課期間內追繳未給付部分之遺產稅。 該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於2010年間死亡,繼承人乙君於核准展延期限內申報遺產稅,經該局核定遺產稅166萬餘元及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1,231萬餘元,乙君繳清稅款並經該局於2016年2月18日核發繳清證明書。嗣經稽徵機關查得乙君未依規定於前述期間屆滿之日2017年2月17日以前交付該請求權金額1,231萬餘元之財產與被繼承人配偶,原已認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額之財產,仍應課徵遺產稅,稽徵機關依法仍須於2017年2月17日之翌日起算5年內行使其租稅債權,乃發單追繳應納稅額123萬餘元,並加計利息13萬餘元,以維租稅公平。 該局呼籲,被繼承人之生存配偶如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繳清稅款取得稽徵機關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者,繼承人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給付,以免遭稽徵機關補徵遺產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1980年度以前年度(包括1980年度)、1986年度至1994年度及1999年度至2003年度,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可於2022會計年度終了後之第2個月1個月內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辦理資產重估價。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61條規定,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遇有物價上漲達25%時,得辦理資產重估價。由於財政部2023年1月13日台財稅字第11100723820號令核定營利事業辦理資產重估價所適用之「歷年來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躉售物價指數及資產重估用物價倍數表」,2022年度物價指數已較1980年度以前年度(包括1980年度)、1986年度至1994年度及1999年度至2003年度,分別上漲達25%以上,因此,營利事業於前開年度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皆可申請資產重估價。至於營利事業於1981年度至1985年度、1995年度至1998年度及2004年度至2021年度或前次以該等年度之物價指數為依據辦理資產重估價之資產,因本次物價指數未上漲或上漲程度未達25%,尚不得申請資產重估價。 該局指出,符合條件之營利事業如欲申請資產重估價,應於2022會計年度終了後之第2個月1個月內提出申請,以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為例,申請期間原為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因2月28日適逢國定假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申請期間隨之調整為2023年2月1日至3月1日。 該局呼籲,符合前開辦理資產重估價規定之營利事業應於法定期間內,檢具資產重估價申請書,敘明其設立日期、會計年度起訖日期及曾否辦理資產重估價,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除特殊情形外,受理之國稅局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個月內,核定准否辦理;營利事業應於接到核准辦理重估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填具資產重估價申報書、重估資產總表及其明細表、重估前後比較資產負債表,續辦理重估價申報,受理之國稅局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90日內(如因案情複雜,得延長之,但以90日為限)審定資產重估價值,經審定之營利事業得依該價值計提折舊、耗竭或攤折,自營業收入中減除。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購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土地,如約定代原土地所有權人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總數額X適用之稅率),嗣出售該土地,屬代繳土地增值稅相對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期間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不得列為房地合一稅減除項目,至其代前地主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列為取得土地之成本減除。 該局說明,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土地,其課稅所得之計算係以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交易日前3年內房地交易損失金額及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該土地漲價總數額應限於個人持有本次交易土地期間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至其購入土地時,代前地主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屬前地主出售土地收入之一部分,亦為個人取得土地成本之一部分,得列為成本減除。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2020年6月間買進土地1筆,並依買賣契約約定代前地主繳納土地增值稅88萬元,甲君嗣於2022年7月間出售該土地,其於申報房地合一稅時,誤將前地主持有土地期間之土地漲價總數額290萬元列為減除項目,經該局剔除但增列其代前地主繳納之土地增值稅88萬元為成本,調增課稅所得202萬元(290萬元—88萬元),並補徵稅額70.7萬元(202萬元X35%)。 該局呼籲,個人如有出售屬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範圍之房屋、土地,應依規定計算交易所得或損失,且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依限申報,以免受罰,若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請洽詢各地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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