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發局強調京華城相關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審議及容積代金審議,均依法行政。另京華城認有損害權益部分,該公司已向監察院陳情或另提起行政救濟。 有關京華城捐地30%部分,依1991年公告都市計畫案規定,該址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應捐地30%作為公園、廣場,並登記市府所有,以回饋社會大眾。至繳交2.2億元一事,依判決書所載,係京華城基於自身同意之行為,非市府課予京華城捐贈之義務。 至於容積率部分,依1991年都市計畫載記:「…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共120,284.39平方公尺)」。京華城自2010年間起多次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市府均函復法定容積率應為392%,請其修正,惟京華城不願修正,自認其法定容積率為560%。經京華城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於2013年提出調查報告,再於2016年提出糾正認定法定容積率為560%,市府仍認為法定容積率為392%。 監察院再於2017年6月8日請市府依監察法規定到院「質問」,惟監察院未採納市府意見,並於2017年8月7日再次提出審核意見,認定法定容積率應為560%。市府依監察院審核意見,於2018年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釐正法定容積率為560%;另考量市府已於1998年5月8日核發建造執照,故刪除原1991年都市計畫書之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120,284.39平方公尺),後續本案改建應以法定容積率560%計算。 解除整體開發部分,市府於2014年考量京華城西北側土地建物老舊亟待更新,原整體開發規定使其無法申請都市更新影響改建權益,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刪除原都市計畫整體開發規定,京華城認該案有損害其權益,該公司於105年提起行政訴訟,刻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至於京華城稱「配合整體開發代西北側地主捐出600平方公尺土地」,業經京華城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判決確認該公司有捐地義務。 市府核定容積代金價格均依相關規定,由市府委託三家估價師進行查估,並提經台北市容積代金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府核定。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2024年4月29日配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刑案起訴公告,將基泰大直案調查報告檢送台北市議會。調查報告連同相關鑑定報告、引用法規等附錄資料,也同時公告於台北市政府政風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文件公開項下)供下載(網址連結:https://dog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23E82733230B9253)。 調查報告指出,本案許多原由營造、建築、勞動法令或工程常規所交織的事權專業分工、誠信經營管理、企業社會責任及風險防控作為,於施工中一再被無視或打破,經堆疊累加後,終導致多重風控作為同時失效與災變發生。 另調查報告除指出基泰建設公司在處理建案過程,有諸多缺乏誠信經營理念和企業社會責任之問題外。也援引國際反貪腐專家審查委員會於2023年9月,審查我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審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強調「公私部門需推動更多合作,以鼓勵公司和企業更瞭解提升誠信和反貪意識及作法的價值」。 而依三大技師公會的鑑定,基泰大直建案坍塌損鄰的主要原因包含:1.開挖面下的土壤改良水泥使用量明顯較經驗用量為少,致土體改良後抵抗強度仍屬不足。2.監測系統數值未符常規調整,且監測數值已明顯超過行動值,卻未停工改善仍然繼續施工。 另在人員課責和公司責任部分:1.建管處人員就本案建照審核、施工管理及損鄰申訴辦理過程涉有疏失,將檢討行政責任。2.王姓建築師及劉姓專任工程人員疑涉業務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且與基泰建設公司姜姓、邱姓、張姓經理人等涉有刑法第193條違背建築師成規罪嫌。3.王姓建築師及劉姓專任工程人員疑涉簽證不實部分,將函請主管機關審議懲戒。4.基泰建設公司疑違反勞動基準法(「真僱傭、假派遣」)及建築法(擅自變更屬建物主要構造之連續壁厚度),福益營造公司疑違反營造業法(出借營造業牌照予基泰建設公司)等情,均將函移權管機關審議查明。 調查報告最後也語重心長的呼籲,冀望借鏡這次的事故,可以是公私部門在與人民生活攸關之議題上,共同合作致力發展透明良善治理、誠信永續經營的核心價值、倫理責任和法律義務的開端。雖然,要堅守這些原則行事,可能要多付出一點代價,但從本案事例來看,棄守這些原則所要付出的代價,顯然更高。
北市水利處表示,因法規修正,提醒民眾要多留意,現在向市府申請使用公有土地,比起以往的程序,還多了一個步驟需要辦理公證,民眾申請前要了解相關程序,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 水利處雨水下水道管理科指出,台北市轄區範圍內有不少由水利處管理的市有土地,就座落於民眾日常生活可接觸到的環境周邊。以往針對這些市有土地的民眾申請案,若具公益性、公共性或是短期使用而無續約需求,水利處則依「台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辦理審認。 下管科說明,針對使用公有土地,因北市財政局考量其訂定的內容在實質上多數屬於私法契約,因此比照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的契約性質,以簽訂私法契約為原則,將自治規則之名稱修正為「台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辦法」,增加應辦理公證事宜(含共同負擔費用)相關規定,2024年2月1日起,新申請案件已開始適用新制規定。 新法規已經上路,為避免增加申請的期程,水利處特別提醒民眾,申請公有土地前,一定要先了解相關適用條件,也就是要符合公益性、公共性,或是短期使用而無續約需求的使用條件,也要備齊相關的申請文件,而且審認通過後,還要再辦理公證,才能在申請過程中確保自身的權益。
北市30年以上老屋佔比72%、高齡人口占比更超過20%,人老屋老的情況日益嚴重,市民朋友對於更新家園滿懷期待,但如果全市老舊房屋都要拆除重建,可能需花費200年,更是緩不濟急,如何更好地應對一直是市府所關心的議題。除了重建,整建及維護也是都市更新的另一種處理方式,都更重建常會面臨諸多困難,例如權利問題複雜、居民意願整合不易、推動時間過長等,所以北市府提供了多元都更的新選擇-整建維護,藉由補助協助民眾辦理增設電梯、外牆整新拉皮及結構補強。 位於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的北小公寓社區,該棟建築屋齡已有47年,是5層樓公寓並沒有電梯,住戶年長者上下樓梯越來越不方便,且有磁磚掉落情形,但社區的居民們不捨離開熟悉的環境,都希望能在地共老。儘管在協商過程中面臨不同意見,但大多數居民最後決定將建築物重修舊好,透過整建維護的方式來改善居住環境並共同分擔費用。在專業的建築師團隊協助帶領下,社區成立了公寓大樓管理組織,透過開會討論決議申請外牆整新和增設電梯的經費補助。經過多方努力下,終於獲得補助資格,施工過程中,原本不願意參與的住戶也開始轉念,願意共同攜手維護自己的家園。完工後不僅增加一部安全便利的電梯,且外牆整新使用仿石漆塗料也解決了磁磚剝落的問題,透過辦理整建維護不但提升居住品質,也提升城市美學改善市容。 更新處提醒,市民朋友想申請相關補助,卻不知該從何著手,可隨時洽詢更新處(02-2781-5696轉3146~47、3156~59及3194),即派員至現場協助,如社區可提供3人以上聯署申請單並先行向建管處申請社區的原始竣工圖說,更新處可以委託專業建築師辦理現場可行性勘查、法令說明及相關費用試算等諮詢服務。此外,也可透過更新處官網(https://uro.gov.taipei/)熱門查詢申請專區下載資料,或上《台北都更解壓說》Facebook粉絲專頁,瀏覽最新資訊。
地震過後往往會喚起民眾對於結構安全的重視,根據北市建管處的統計,北市331與921兩次大地震後,仍有地震列管黃單建築物47處,加上此次地震也有建築物受損,建議民眾購屋前可上建管處網頁查詢(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gov.taipei))。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每次地震過後,民眾就會特別注意結構安全,甚至購買預售案時,也會特別留意建築工法、結構與是否有制震或免震等規劃設計,由於921大地震後建築法規更重視結構安全,建議民眾可以挑選921地震後才興建的大樓。 根據台北市建管處的資料顯示,黃單需注意之建築物,因非屬危險建築物,未達限制使用之程度,惟均已函知所有權人應盡速修繕補強或辦理重建,以便撤銷列管,維護居住安全。 台北市921地震列管黃單建築物清冊,2023年12月版本共計還有36處屬於921黃單,至於北市331地震列管黃單建築物清冊,2024年3月版本還有11處屬於331黃單,若加上此次地震列管黃標的建築物,黃標建築物恐怕仍會超過50處。 曾敬德表示,觀察這些黃標建築,有些屬於部分樓層,有些則是整棟的透天,即使想要改建也可能遇到整合困難的問題,所幸政府也積極推動都更與危老改建,甚至將改建視為重要的施政政績,建議民眾如果有機會參與,還是盡量合作促成,有時候一次機會沒把握,下次可能又是一個冗長的等待期間。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中南社會住宅」及「廣慈社會住宅1區(E基地)」入選2024第九屆「台灣住宅建築獎」,從182件參賽作品脫穎而出,榮獲本屆「最佳集合住宅佳作獎」,都發局表示,感謝評審對本案設計及品質的認同與青睞。 「中南社會住宅」位於南港區舊莊里,鄰近中研院,院區與鄰里間有著和諧緊密的關係,形成特有的社會網絡。為將當地密切聯繫的生活樣態透過建築整合,建築師將面對大坑溪的轉角做為入口門廳,以內退方式留設街角廣場,設置攀藤植生牆,連結溪畔綠化空間。至於內部活動空間,二至四樓逐層退縮於每層平台入口留設公共交誼空間,形成內退式的中介廣場。中南社宅透過建築重新述說當地緊密的人情互動,為舊莊注入新活力、也協助新住戶適應,達到良好的互動循環,期能發展為共融且榮的希望載體。 「廣慈博愛園區」位於信義區福德街奉天宮生活圈,園區整體規劃有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及社會住宅1,520戶,是台北市最大的社福設施園區。本次獲獎的廣慈社會住宅1區(E基地)設計除延續周邊整體林蔭步道串連外,建築量體利用錯位創造虛實,以不同角度與多個空中景觀陽台進行借景,將自然景色的療癒氛圍引入室內,結合植栽、鋪面以及公共藝術的設置,讓建築融合於都市環境中,同時臨北側及東側皆採退縮手法並以綠帶為緩衝,降低建築對周邊環境的衝擊性,創造高品質的都市生活。 都發局表示,興建優質社會住宅一直是本局努力的目標,社宅興建品質也多次受各界肯定,本局將秉持優質規劃設計理念,持續提升工程品質,實踐居住正義,提供台北市民優質的社會住宅。
台北市稅捐處為維護稅籍正確性及落實房屋稅稽徵,每年辦理的房屋稅稅籍釐正作業將至11月30日止,釐正重點包括老舊及低價房屋是否已拆除、房屋使用情形與適用稅率是否相符、減免稅房屋是否符合減免規定、有無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等事項。另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亦將主動運用機關通報資料(例如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災害通報等)辦理房屋稅減免。 該處表示,房屋稅課徵範圍包括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以及附屬於該房屋並增加其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所以,在房屋屋頂、陽台、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建築物,或是自行搭建未合法登記的建築物,也是房屋稅課徵對象,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稅率課徵;但房屋如已拆除或稅捐處運用建管處拆除執照資料寄送註銷稅籍輔導函時,請儘速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註銷稅籍,稅捐機關將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出租或空置等變更使用情形,請於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例如房屋原供自住使用,出租給他人作營業使用時,應向稅捐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營業用稅率3%;嗣後租約屆滿或提前解約,收回自住使用時,別忘了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稅才能享有1.2%自住優惠稅率,以減輕負擔。 另自2024年7月1日起適用2024年1月3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稅條例,房屋使用情形倘有變更,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釐正作業,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外,如有必要也會派員現勘,相關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也會主動輔導提醒民眾,愛心辦稅,另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E櫃台申辦,釐正使用情形。如有任何疑問,或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可透過前開網站,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亦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提供多元、方便又即時的稅務E化服務。
基泰大直施工造成損鄰事件發生,建管處當即委託三大公會進行損鄰鑑定,建管處除依台北市損鄰規則列管外,並正式發函要求基泰建設依照鑑定報告積極與受損戶進行賠償或修復協商,以維護民眾權益。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損鄰案件解除列管必須依損鄰規則第九條規定與受損戶達成和解或進行損鄰代為協調程序完畢後,才能解除列管,目前尚未收到基泰建設提出和解解列或建損任一方提出代為協調申請,該案仍未達到解除列管條件。 建管處處長進一步說明,基泰大直案目前未收到建方提出申請復工,未來如要繼續施工,建管處將秉持最謹慎態度,除要求必須完成後續施工及鄰房安全防護措施相關計劃須經專業技師公會鑑定完成外,其復工計畫書亦須經專業公會審定通過,並確認無安全疑慮後,才能申請復工。
北市府積極推動市區環境再造改善,士林官邸北側滯洪池新建工程開工,台北市蔣萬安市長特別率領市府各級官員及設計監造施工團隊等,於2024年3月14日舉行開工祈福典禮,與會出席人士祈福工程如期如質平安順利完成。 北市水利處表示,有鑑於士林官邸周邊因鄰近劍潭山,遭遇超量短延時強降雨(暴雨)時,附近排水系統承接逕流量已超過負荷。再加上城市開發密集,現有排水系統難再擴增,形成局部瓶頸,致使本市中山北路5段與福林路口因地勢低窪,導致周邊積水較難排除,為改善上述問題,水利處規劃於士林官邸北側空地新建滯洪池工程,並於2024年3月14日開工。 水利處表示,士林官邸北側滯洪池位於士林官邸北側,福林路與福林路100巷口綠地,該滯洪池以88.8mm/h模擬集水區面積23.73公頃,周邊冒水量體作為設計考量規劃,其容量約1萬1千立方,為本市第5座滯洪池,也是北市第1座滯洪池採用上池生態,下池滯洪的概念,並利用雙層滯洪空間搭配士林官邸周邊花卉景觀,將滯洪池打造成兼具滯洪、親水及環境教育景點之水利設施,並以「近水 靜水 淨水」為此次設計理念,提供民眾親近水享受水的優質體驗。 水利處工務科進一步說明,台北市一直以來都致力於推動全市降雨容受度提升,持續進行硬體改善工程,士林官邸北側新建滯洪池是一個重要的據點,這個工程不僅重新營造士林官邸的景觀,且一併改善周邊設施,提供富有教育意義的環境,增加通視性,期望能提升帶動當地觀光效益。此外水利處在施工階段,亦將加強施工品質的管控與督導,以提供公共工程優質環境。
基泰大直施工不當導致鄰房塌陷及附近房屋受損,建管處當即委託三大公會進行損鄰鑑定,鑑定報告結論除確認受損建築物安全無虞外亦完成損害賠償金額之估算作為後續損害賠償依據;建管處除依台北市損鄰規則列管外,並正式發函要求基泰建設依照鑑定報告積極與受損戶進行賠償或修復協商,以維護民眾權益。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強調,2024年3月12日係當地里長基於維護里民權益,主動邀集里民召開說明會,以協助受損民眾與基泰建設儘速達成賠償共識,如未能達成共識民眾仍可依損鄰規則規定提出調處程序,協調不成,市府仍將要求基泰將鑑定金額1.2倍提存法院,以確保受損户權益。 建管處處長進一步表示,建築物損害賠償雖屬私權爭執,說明會非台北市府辦理,只要市民有需要相關損鄰相關法令程序說明,建管處亦將派員列席協助。 建管處補充,在損鄰鑑定期間,對於有提出造成生活不便需立即修繕的受損户,建管處均已要求承造人修復;另受損户提出拆除塌陷房屋過程後有損害增加的受損部分,建管處已請專業技師公會進行補充鑑定,補充鑑定結果與賠償金額均納入三大公會最終鑑定報告中,保障受損戶之財產損失權益。 台北市長蔣萬安強調,對大直基泰這件事情,他的態度一直以來非常堅定而且一貫,就是確保受災戶及周遭住戶的權益,強烈要求基泰負起一切該負起的責任,這樣的立場不會改變。所以事件發生之後,市府即刻針對損鄰鑑定機制進行檢討,並馬上提出六大改革方案,即刻上路;同樣的,市府也請三大技師公會協助進行整體鑑定,在這當中有部分住戶仍反映房子還是持續受到損害,建管處也會提供相關協助。 蔣萬安表示,里長會召開說明,他也要求市府團隊派人參加,並要求基泰至少要針對三大公會所做出鑑定報告賠償金額的1.2倍來進行賠償。另一方面,如果說明會上住戶和基泰之間沒有達成協議,他也要求基泰必須依照鑑定報告賠償金額1.2倍提存法院,確保住戶權益。此外,進行後續的訴訟程序過程當中,法務局也會提供各項的協助,確保住戶們的權益。 蔣萬安重申,這件事情發生之後,不管是第一時間的安置、後續的賠償、損鄰的鑑定以及即刻提出相關鑑定機制和六大改革方案等,市府都是站在住戶的立場,要求基泰負起一切的責任,這是市府非常清楚的態度。 蔣萬安表示,其實從2023年開始,市府第一時間請三大公會進行相關鑑定,當時就有部分住戶認為房子還有持續受到一些損害,當時就已經提出補充鑑定。現在有住戶希望能夠儘快得到賠償,市府也要求基泰提出至少依照鑑定報告賠償金額的1.2倍來賠償,就算沒有達成共識,也要求必須要提存,確保這樣的賠償金額,之後可進行相關訴訟程序,才能夠確保住戶得到相關的賠償。 基泰只有邀請有意要和解的住戶去開賠償說明會,就有議員質疑說是不是市府放任受災戶獨自跟基泰交涉?蔣萬安則澄清,說明會是里長自發性主動召開,但他已要求市府派員參加,在這過程當中如果需要各項諮詢和協助,市府人員都會在現場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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