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與全國農業金庫共同推出「買厝住屏東,縣府挺起家」房貸優惠方案,歷時4年多,截至2023年10月止已協助年滿20歲、未滿50歲無自有住宅縣民購屋逾300戶,房屋核貸金額達18億6,700萬餘元,為持續滿足於屏東縣購屋定居者需求並減輕無自有住宅購屋者負擔,房貸利率維持1.81%優惠,延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縣長周春米表示,中央銀行自2022年起連5季升息,總升息幅度來到3碼(0.75%),也牽動公教房貸利率從升息前的1.31%來到2.06%,屏東縣府補貼房貸利率0.25%,房貸優惠利率至1.81%,若以房貸1,000萬計算,1年下來將可省下2萬5,000元,為正值成家立業、辛苦打拼的屏東縣民減輕家用負擔。 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買厝住屏東,縣府挺起家」方案搭配就業政策所建立,自辦理以來,吸引逾300戶青年安居就業,穩定就業市場人力。
近年來,營建產業不僅面臨疫情的考驗,也因為大環境的因素造成缺乏工人及原物料的窘境,建築物的竣工期限也因此延誤,面對營建產業遭受的衝擊,苗栗縣府決定加碼以回應營建產業之期待。 過去3年,台灣政策吸引台商回流投資,企業對於廠房的需求連帶提昇,並帶動苗栗縣相關重大投資案開工興建,因而產生營建缺工、搶工現象,加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措施,造成生產力短缺的加乘影響,縣府已連續3年公告延長建築期限;然而自2022年年底疫情逐漸解封,各行各業也逐漸回到正軌運行,但營建產業的缺工缺料仍在持續,為緩和此情狀,縣府決定加碼公告2023年取得建照案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需另行申請,讓業者有更充分的時間完成營建工程。
基隆市長謝國樑2023年12月13日主持「基隆捷運推動專案小組」第20次會議,表示行政院即將於2023年底核定基隆捷運計畫,市府於2024年3月1日掛牌成立捷運專案辦公室,全力配合推動捷運建設。此外,也將於2024年1月底前向中央申請基捷第二階段可行性評估經費,讓二階段早有規劃準備,未來將持續公布捷運進度。 謝國樑指出,目前基隆捷運已進入執行階段,後續緊接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取得、成立捷運建設基金、制定基金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工程設計審查及後期招商等議題,考量本府人力有限且無捷運建設經驗,而基隆是唯一非直轄市推動捷運建設的地方政府,囿於組織編制,無法成立專責的捷運工程處,2023年追加預算1000萬元,並於10月20日辦理採購評選作業,惟因經費問題僅能維持半年駐點人力,對市府業務推動的幫助有限,爰優勝廠商從缺並廢標;經市府重新修正採購預算及招標文件,結合2024年預算編列2500萬元,預計於12月底完成採購程序,訂於2024年3月1日掛牌成立「捷運專案辦公室」,以委外專業駐點人力協助市府推動各項捷運建設工作。 謝國樑提到,關於捷運「第二階段」八堵至基隆市區部分,涉及台鐵路廊協調、工程技術、財務負擔及地方發展,將於基隆捷運第一階段綜合規劃核定後,接續由基市府捷專辦公室洽交通部等中央權責機關辦理,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後,做出最適合在地需求的完整規劃,於2024年1月底前向中央申請基捷第二階段可行性評估經費。
嘉義縣政府2023年12月12日舉辦「青年租屋加碼補貼記者會」,縣長翁章梁宣布自2024年起,針對設籍及租屋在嘉縣的45歲以下青年,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者,最高全年再增一次領補助3600元,中央計畫與縣府補貼金額合計不超過實際總租金,協助減輕青年租屋族負擔,並鼓勵青年結婚育兒。 「青年非常重要,承擔了國家的未來。」翁章梁說,青年經濟力相對薄弱,影響安穩定居及成家意願,透過租屋加碼補貼,落實照顧青年目標,縣府考量財政負擔,以及評估嘉義縣租屋租金行情落在5000元至7000元,加上中央每月租金補貼2000元至3600元,且對單身、新婚、育兒家庭、弱勢都有加碼補貼,縣府決定再加碼3600元,等於一個月增300元,盼讓弱勢及青年家戶減輕生活壓力。 青年租屋加碼補貼實施計畫,補貼對象條件為2023年經審查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45歲以下經濟弱勢或婚育家庭,以及未滿40歲單身青年,受理期間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有需求的青年朋友請至經濟發展處提出申請,縣府比對資料後直接核發。 勞青處說明,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是為照顧租屋民眾所執行的多元住宅政策之一,2023年7月新推出2.0版的方案,將申請年齡下修到18歲,舊戶帶入免申請,租屋者(房客)只需租屋契約即能申請,全國申請案件數已逾51萬戶,核定戶數30.7萬戶,嘉義縣申請戶數相較2022年同期的3000多戶增加達到8000多戶,縣府加碼補貼,估計受益人數可達1500人。 記者會邀請嘉義縣工業區企業代表、商圈發展協會及大專院校代表一同到場響應,由青年活力熱舞揭開序幕,4位青年代表與翁縣長共同張貼加碼補貼、幸福在嘉標語,宣告加碼補貼計畫正式開跑,也象徵縣府協助青年安居嘉義的決心。 勞青處長陳奕翰指出,加碼補助租金計畫為經發處與勞青處一起合作,基於照顧縣內年輕人,針對財力相較不足的租房青年,加碼租金補貼,期能協助青年儲蓄、買房定居嘉義及結婚育兒,未來會依租金調漲情況,滾動式檢討補助金額。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2023年12月11日由嘉義縣長翁章梁陪同視察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鄭文燦期望將馬稠後園區後期的44公頃台糖用地發展為半導體設備,以及材料的供應鏈聚落,串聯南台灣科技能量。 嘉義縣政府指出,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84.79公頃已開發完成,吸引29家企業入駐,包括勤誠興業、松川精密、大瓏企業等知名廠商。後期與台糖公司合作擴建344公頃,預計2025年完工,整體工程進度達45%,產業類別以科技業及傳產升級為主,招商遵循三低一高原則,也鼓勵機械設備及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進駐。 縣府已成功標售111.71公頃的後期園區用地,一家公司已開始運營,其他97家廠商陸續興建中。另外,台糖回收的土地100.71公頃土地將作為園區服務機能用途,優先引進未登記工廠。 鄭文燦期望馬稠後產一用地(44.48公頃)可作為半導體設備及材料供應鏈聚落,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主導招商,促進更多產業聚落誕生。鄭文燦表示,隨著嘉科即將完工,接下來將與中科及南科合作,讓嘉科成為半導體產業供應鏈的重要一環。由於嘉科土地有限,將積極尋求製造商以外的供應商,邀請他們在馬稠後園區後期建立衛星基地,包括設備廠商、零組件廠商、材料廠商等。 鄭文燦進一步表示,馬稠後後期土地包括44公頃的台糖土地,非常適合作為園中園用途,今日主要協調台糖與經濟部合作,由園區管理局接手,與南科及嘉義縣政府共同招商,希望這個衛星基地能吸引半導體供應鏈進駐,實現嘉科與馬稠後二地同步推動。 翁章梁強調,嘉義位處中科與南科之間,扮演南台灣半導體產業鏈的橋樑。鄭文燦期望將44公頃的台糖地轉型為半導體產業聚落,縣府會全力配合及進一步規劃,充分發揮科學園區的潛力。
「苗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於2023年12月1日修正發布囉!本次修正內容共有2大重點: 一、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低落或人口密度擁擠等地區,不得申請容積移轉(修正條文第四條):考量苗栗縣都市計畫區發展現況及執行情形,針對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低落、居住或活動人口密度擁擠,辦理容積移轉時得考量都市發展密度、發展總量、公共設施劃設水準及發展優先次序,故增訂「因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低落、居住或活動人口密度擁擠,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並由苗栗縣府公告禁止容積移轉地區之土地。」不得作為接受基地之規定。相關禁止容積移轉地區,由苗栗縣府參酌實際現況發展劃定後,尚須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公告周知。 二、接受基地與計畫道路間夾雜經苗栗縣府指定之現有巷道,亦可申請容積移轉(修正條文第四條):原有接受基地臨路條件是以面臨「計畫道路」為主。苗栗縣府考量部分接受基地與計畫道路間夾雜經苗栗縣府指定之現有巷道(即現況道路寬度大於計畫道路寬度),應與都市計畫道路具有相同之臨路條件、道路容受力,故增訂「接受基地面積不小於300平方公尺,倘與8公尺以上之計畫道路間夾雜符合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並經苗栗縣府指定為建築線之現有巷道,且臨接現有巷道者面寬不少於10公尺,並未位於前項各款土地者,準用第五條之一規定辦理容積移轉,但其夾雜之現有巷道寬度不得予以併計。」,得作為接受基地,以符實際且保障民眾權益。特別注意!!上述所稱夾雜之現有巷道以及其他地區之現有巷道,還是不能當送出基地唷! 相關「苗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最新法令及申請書(範本)可至苗栗縣政府網站下載(工商發展處-法令規章 (miaoli.gov.tw))。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主張按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如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應以下列各款基準日往前推算1年或5年之期間計算: (一)出售土地於訂定契約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移轉現值者,以訂約日為準;逾30日始申報移轉現值者,以申報日為準。 (二)法院拍賣土地,以法院拍定日為準。 (三)法院判決移轉土地,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為準。 (四)拆除改建中出售之土地,以核准拆除日為準。當事人如能提示該地上房屋實際拆除日期之證明文件,經查明屬實者,以實際拆除日為準。 (五)自益信託於辦竣塗銷信託登記回復原土地所有權人名義後,原土地所有權人於未滿1年或未滿5年移轉者,有關「出售前1年內」或「出售前5年內」期間之計算,適用前4款之基準日,其往前推算之期間,應包括自益信託期間。 該局特別提醒,出售土地如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無法適用優惠稅率,請民眾特別留意,維護自身權益。
公平會在2023年12月6日第1678次委員會議通過,福容開發、種籽廣告行銷及呈冠廣告銷售花蓮縣花蓮市「君悅富國」建案,使用施作夾層的實品屋,以及於591網站與臉書刊載該實品屋夾層空間圖示,進行廣告銷售,但是該建案的使用執照並無夾層設計,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福容公司新台幣100萬元罰鍰、種籽公司及呈冠公司各新台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建案是由福容公司出資興建並交由呈冠公司及種籽公司代為銷售,福容公司於該建案實品屋上方出資規劃施作夾層,並於完工後交由代銷業者帶消費者看屋並介紹夾層空間的使用情形,且種籽公司在591網站及臉書刊載實品屋上方夾層空間圖片,這些行銷手法都讓消費者認為購屋後可合法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進而增加室內使用面積。而據花蓮縣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核定竣工圖說並無規劃夾層空間,亦未曾辦理變更設計,其未經許可擅自建造夾層以增加樓地板面積行為,已涉違反建築法規定,故該廣告表示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建商常在建案實品屋上施作夾層,來示範增大居住的使用空間,以吸引消費者購買,建議消費者於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cpt0407m.do),查詢該建案核准的竣工圖說是否可以合法施作夾層,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的相關爭議。
內政部為持續推動不動產一站式服務並提升為民服務效能,自2023年10月1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相關證明書後,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受理登記機關得依民眾提供之證明書案號,透過系統查驗,以簡化其應付之紙本文件。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民眾辦理繼承或贈與不動產,必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及地方稅捐機關核發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完稅證明文件(繼承案件免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不動產一站式服務自2022年7月已經推行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完稅文件的線上查驗,為提供簡政便民服務,自2023年10月1日起,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民眾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證明書右上方的「案號」,地政單位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以替代原本應檢附的紙本文件。 民眾如對以上內容有其他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等地方稅請按1,遺產稅或贈與稅等國稅請按2),或直接向該局或所屬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洽詢,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如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 針對上開規定,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舉例說明,例如房屋係由父母出資興建,而以子女為起造人並取得房屋所有權,形式上雖未移轉房屋所有權,但實質上乃屬贈與行為變相取得所有權,依規定子女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贈與契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該局會請使用執照起造人提供興建工程之相關資料(如工程合約書、發票及支付價款證明等)供查核有無涉及應報繳契稅之情事,是倘非起造人出資興建之房屋,請務必依規定期限報繳契稅,以避免被加徵怠報金或處罰鍰。
中時新聞網 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