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豪宅社區爆污水倒灌糾紛。一名住戶指控,公共排水管長期未妥善維護,導致住家廚房排水管兩度爆發污水倒灌,大量污水漫流至客廳、房間,家具、裝潢及家電幾乎全數泡水受損,還因此無法正常使用房屋,憤而提告管委會求償逾123萬元。 判決揭露,男屋主阿哲(化名)指控, 2022年4月及同年7月,住家接連發生廚房排水管污水倒灌,黑色污水一路淹進玄關、客廳、臥室,部分區域積水相當嚴重,木地板、電視牆、鞋櫃、衣櫃、沙發、家具及多項家電均遭污水浸泡,不僅散發惡臭,也幾乎無法恢復使用。 阿哲主張,公共排水管屬社區共用設施,依法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及維護,但管委會明知排水系統多次堵塞,卻未建立定期清理機制,直到2023年底才改以外露明管改善排水問題,此後便未再發生相同狀況。他因此請求裝潢修復、家具損失及無法出租房屋等共123萬餘元損害賠償。 不過,社區管委會否認疏失,辯稱社區自完工後多年未曾發生重大堵塞,接獲住戶反映時都立即找廠商疏通,也曾多次以高壓水刀清洗排水管,並無怠於管理情形,且質疑阿哲受損程度及租金損失均缺乏證據。 法院審理時,委請專業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鑑定。鑑定結果指出,阿哲家兩次淹水並非私人排水管設計瑕疵,也不是使用不當,而是社區公共排水管長期累積皂化油脂、污泥等雜物,尤其2樓轉換層水平管段阻塞,造成污水無法順利排放,最終回流倒灌至高樓層住戶家中。 法官指出,技師公會除實地履勘,也比對建築圖說、利用管線探測設備及注水測試完成鑑定,程序完整且具高度專業性,因此認定鑑定結果可信。 法院認為,管委會雖提出數次委外清洗紀錄,但大多是在住戶已經淹水後才緊急處理,且清洗位置並未針對真正阻塞的關鍵水平管段,屬於事後補救,而非平日定期維護,難認已盡管理責任,因此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賠償金額,法院考量,裝潢及家具均已使用多年,依法必須折舊,因此裝潢修復費由41萬7500元折算為12萬189元;置物櫃等家具折舊後為2萬3583元,加上雙方同意的家具、家電損失10萬元,合計24萬3772元。 至於阿哲另外主張近19個月無法出租房屋、請求57萬餘元租金損失,法院則認為,證據顯示阿哲一家長年旅居國外,平時並未出租該屋,也沒有具體出租計畫,因此,所謂租金利益僅屬可能性,欠缺客觀可得利益,未獲法院採納。
颱風巴威讓不少人回想起歷年強颱造成的災情,其中女星郭書瑤(瑤瑤)11年前因強烈颱風蘇迪勒導致家中屋頂遭吹垮的貼文,再度被網友翻出討論。 當年蘇迪勒颱風重創全台,當時郭書瑤就在臉書分享家中受災情況,並曬出照片,只見浴室天花板整片掀開,露出屋頂結構,畫面怵目驚心,讓人看了捏一把冷汗。郭書瑤當時無奈寫下:「我家浴室的屋頂被吹垮!!史上頭一遭⋯ 但室內被吹垮也太妙了,我家漏風?!該請專業人員來檢查檢查了。」她也透露不只是浴室,就連廚房屋頂同樣受損:「廚房的屋頂也被吹壞了」,最後還幽默自嘲:「這照片感覺是種鬼屋的場景來著~」。 當時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紛紛留言關心,直呼:「人平安就好」、「還好人沒事,屋頂要修好,感覺好危險!」、「我們家跟你ㄧ樣的浴室屋頂,是被吹倒了!」、「透天厝了」、「好恐怖喔~」,不少人分享自家遇蘇迪勒颱風的慘況。此外,也有網友苦中作樂,歪樓留言表示:「想不到蘇迪勒也好色想偷看瑤瑤洗澡…」。 如今巴威颱風來襲,中央氣象署提醒,各地仍須嚴防強風豪雨,避免非必要外出,以降低災害發生風險。
新竹市關埔地區鄰近新竹科學園區,外來移入人口多,但新竹市議員蔡惠婷指出,此區人口密集,卻缺乏該有的基礎公共設施,建議市府改建慈雲路停車場、活化公道五路8千坪土地;對此,市府表達高度重視,將持續盤點現況,積極研議整體規劃。 市議員蔡惠婷指出,關埔地區人口高度密集,但基層公共設施卻嚴重缺乏。過去都發處曾將龍山身心障礙大樓旁的空地,以沒有公務需求為由予以解編、還地於民,導致市府沒有土地可以興建基礎公設。 她提到,市府先前曾同意研議將「慈雲路停車場」改建為多功能的立體複合使用空間 ,在停車需求之外,全面納入居民迫切需要的運動、圖書、自修與集會空間 ,然而,這項訴求僅停留於口頭答應,沒有任何實質進展。 交通處也在今年3月曾允諾持續盤點但至今仍交代不清到底是哪個單位在主責、結果如何,她要求市府必須提出正式報告 ,報告內容應完整包含具體調查方式、調查結果與推動期程,絕不能讓關埔持續空等。 另,蔡惠婷也提到,市府包含「新竹小巨蛋」孵蛋計畫、「新市政中心」,及「K-12雙語學校」等重大施政願景都無具體地點,她認為公道五路上、慈祥路旁,有1塊面積高達8000多坪,被匡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交通用地)」的閒置精華土地是最佳解方。 該土地周遭都已經在蓬勃開發,唯獨這塊保留地市府仍毫無動作、在原地繼續閒置,新竹市的預算大幅增加後,絕對有充足的財政能力可以逐年編列預算來徵收,呼籲市府趕緊評估開發利用,勿放任閒置,或隨意解編,最後很可能就是地主賣給建商蓋房。 對此,新竹市政府交通處表示,針對多位民意代表關心慈雲路平面停車場改建為複合式立體停車空間之提案,市府表達高度重視。交通處將跨局處持續通盤盤點東區各項公共設施與資源分配現況,並納入區域發展需求,積極研議該停車場未來的整體規劃事宜。
一名男子晚年出售舊屋後,以約960萬元購入預售屋,因年事已高、不易取得高額房貸,便將新屋登記在媳婦名下,自己則負責支付頭期款及房貸。不料男子罹患癌症過世後,子女與媳婦爆發房產爭議,媳婦主張房屋是公公生前贈與,拒絕返還,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判決指出,男子阿廣(化名)於2023年出售原有房產後,取得約320萬元資金,因考量自身年紀大、收入不穩,擔心銀行貸款成數不足,加上兒子積欠親友債務,因此決定由自己出資購屋,再借用媳婦名義辦理登記及申辦房貸,並由他負責支付頭期款及貸款本息。 阿廣於2024年正式購入價值960萬元的房屋,並簽署借名登記契約,約定房屋實際所有權屬於自己,媳婦僅提供名義辦理登記及貸款,日後若要求返還,須無條件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 阿廣之後罹患癌症,為支付醫療及生活開銷,決定將房屋出租,每月租金2萬元,並指定由胞姊代收保管作為治療費用。直到2025年病逝後,3名子女主張借名登記契約因父親死亡而終止,依法要求媳婦返還房屋所有權。 不過,媳婦否認借名登記,主張房屋是公公基於同住及照顧因素贈與夫妻二人,自己才是真正所有權人,不僅持有房屋權狀,也負責繳納貸款、房屋稅、水電、保險及修繕費,且出租契約亦由她出面簽署,因此拒絕移轉房屋。 媳婦並辯稱,所謂借名契約其實是在公公癌末期間,為了避免其他子女持續爭執房產、影響休養,雙方才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方式簽立,並非真正法律關係。此外,她還主張,即使法院認定須返還房屋,也應由繼承人先支付768萬元房貸,再辦理移轉。 法院調查後認為,借名登記契約內容明確約定房屋由阿廣出資購買、貸款也由阿廣負責清償,媳婦僅出借名義辦理登記,且契約真實性並未遭否認。再比對匯款紀錄、LINE對話、租屋仲介證詞及阿廣胞姊證述,均可證明阿廣始終以房屋真正所有權人自居,無論出租、收租或是否出售房屋,均由阿廣決定。 法官指出,房仲證稱阿廣曾明確表示,房屋只是「掛名」在媳婦名下,原因是年紀較大,貸款不易核准,因此才借用媳婦名義辦理貸款。仲介並表示,阿廣曾規畫待持有滿5年後出售,以避免房地合一稅,足見其一直認定自己才是房屋實際所有人。 法院認為,媳婦雖主張房屋屬贈與,卻未能提出任何具體證據,反而大量事證均指向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依最高法院見解,借名登記契約性質近似委任契約,借名人死亡後契約即告終止,繼承人得請求返還借名財產,因此判決媳婦應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3名繼承人公同共有。
台南市新營區一處長期無人居住的空屋陽台,近日出現虎頭蜂巢,附近居民因無法聯繫屋主,撥打相關單位求助無門,因陽台屬私有空間,各單位均以恐涉私闖民宅或個資法限制為由婉拒處理。讓居民無奈直呼「難道要有人受傷才有解?」 台南市農業局表示,捕蜂隊入場清除仍需取得屋主同意,以免落入違法困境。 新營區一位居民在社群軟體發文,指住家附近的陽台出現具攻擊性的虎頭蜂蜂巢。由於房屋長期無人居住,無從聯繫屋主取得進入同意,居民自行聯繫多個公部門單位,卻一一碰壁,憂心之情引發網路廣泛討論。事後查詢戶政確認並無屋主登記,在里長同意下,捕蜂隊於7月10日完成清除作業。 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指出,捕蜂隊在未獲屋主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清除作業,確實存在私闖民宅的法律風險,相關單位依法難以逕行處置。近年雖然類似爭議案例不多,但曾出現屋主以「老婆懷孕動到胎氣」或「破壞風水」等理由,拒絕配合捕蜂人員入內處理。 常見虎頭蜂主要有兩種:黃腰虎頭蜂屬較溫和的蜂種,多築巢於人口密集住宅區;黑尾虎頭蜂攻擊性較強,多築巢於山區或曾文水庫周遭,民眾應提高警覺,遠離蜂巢附近區域。 農業局呼籲,若發現蜂巢應避免主動驅趕或攻擊。非專業人員貿然處理,容易激怒蜂群攻擊人群,反而會造成受傷,務必交由具備專業訓練的捕蜂隊伍進行評估與處置,切勿自行嘗試。 若能透過鄰里長相關管道嘗試聯繫屋主,取得屋主授權後再安排捕蜂隊進場,才是最符合程序的解決途徑。
一名女子購入中古屋後,原以為順利入住,不料,交屋不久便發現3樓住家浴室漏水,滲漏至2樓住戶的天花板,經過專業鑑定後,確認漏水原因為浴室防水層失效。由於前屋主在交易時於現況說明書載明「無漏水、近一年未修復漏水」,女子憤而提告求償75萬餘元。 根據判決,女子小茉於2024年向男子阿聖(均化名)購買一戶中古屋,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賣方並於現況說明書中勾選房屋沒有漏水,也沒有近一年修復漏水的情形。 然而,房屋完成交屋後,小茉卻發現浴室有漏水問題,水一路滲至2樓住戶浴室天花板,因此委請專業鑑定,並向法院提起訴訟,除要求支付修繕費外,也主張違約金及房屋因漏水造成交易價值減損,共求償75萬4020元。 阿聖則辯稱,過去雖曾聽2樓住戶提過天花板角落有滲水痕跡,但自己實際查看時並未發現漏水,因此才誠實填寫現況說明書,並非故意隱匿。且在得知漏水後,也曾表示願意配合修繕,只是未被買方接受,因此認為自己沒有違約。 法院委由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鑑定,結果認定漏水原因為浴室淋浴區排水管與地坪交接處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水分滲漏至2樓。鑑定估算,3樓浴室修繕費為26萬3693元,另2樓受損木作天花板修復費為1萬9577元,合計28萬3270元。 法官指出,民法關於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屬於法定責任,不因賣方是否知情或有無故意而免責。即使是中古屋交易,也不能因賣方依自己認知填寫現況說明書,就免除法律上的瑕疵擔保義務。 法院也駁回賣方阿聖主張修繕材料應折舊的說法,認為防水層、建材等修繕材料屬房屋結構的一部分,無法獨立存在,也沒有讓買方因此獲得額外利益,因此不需扣除折舊,應全額賠償必要修繕費。 至於小茉主張房屋因漏水造成「污名化」而價值減損,法院則認為,本案漏水並非重大結構性損害,只要完成修繕,即可恢復正常使用及交易價值。鑑定報告也指出,漏水修復後不會造成市場交易價值下降,因此不構成所謂污名化損害。 另外,小茉依契約請求違約金部分,法院認為契約條文所約定的違約金,是針對交屋、點交等履約程序遲延而設,並非適用於房屋瑕疵,因此不予採納。綜合全案事證,法院認定賣方阿聖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判決須賠償買方小茉修繕費28萬3270元。
高雄一家代銷公司承接仁本建設位於亞灣建案,建商因懷疑代銷聯合客戶炒房,之後又解約造成損失,便以未完銷為由扣留數百萬服務費與溢價款,代銷於是提起訴訟。高雄地院法官憑建商謝姓負責人簡訊回覆,認定雙方均同意結案,判決建商無權扣款,必須如數給付代銷49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兩造於民國112年8月簽訂代理銷售34戶亞灣新建案合約,佣金為底價5%,溢價款則由代銷分得30%。未料開賣後,建商懷疑買家與仲介聯手在臉書刊登廣告炒作房價,憤而自行與買家解除7戶買賣合約,也懷疑代銷也有涉入炒作,要求代銷公司撤場。 代銷公司結案請款時,建商卻反控代銷勾結投資客造成房屋未完售損失,並又擅自拆除接待中心裝潢屬於違約,以此為藉口強行扣留銷售服務費3百多萬,和139萬餘元的溢價分配傭金。 法官審理時發現網路炒房廣告為買家與房屋仲介個人行為,代銷公司並無涉入。撤場時代銷業者多次向建商謝姓負責人,以簡訊詳細回報接待中心清空復原進度,1個多月的時間裡謝男全部回覆「好,謝謝」,從未提出質疑。因此認定建商同意代銷退場並將接待中心回復原狀。 而在後期代銷業者與建商協議後續付款時,同意將部分房屋傭金調降提成,法官認定代銷算默示同意降價,最判決建商應給付服務費與溢價款共計4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買房最怕碰到漏水問題。一名男子阿岳(化名)購入中古公寓3樓住宅後,發現浴室、陽台天花板長期滲水、壁癌嚴重,經專業鑑定後,確認漏水源頭來自樓上4樓住戶的給水管及浴廁、前陽台防水層,憤而提告要求修繕,另外求償19萬餘元。 判決指出,阿岳於2024年向前屋主購入一處3樓公寓,交屋前便發現浴室天花板漏水嚴重,因此,雙方在買賣契約中特別約定,交屋半年內若仍然有漏水,由賣方負責修繕,並保留30萬元價金作為後續修復之用。 然而漏水問題始終沒有改善,阿岳提起訴訟,主張樓上4樓男雌主阿泰(化名)所有房屋長期漏水,造成自家兩間浴室及前陽台天花板滲漏、壁癌及裝潢受損,不僅影響居住品質,也導致精神痛苦,因此要求對方修繕漏水點,另請求修繕費9萬352元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共計19萬352元。 法院委託專業漏水鑑定單位勘查後確認,3樓漏水來源並非房屋本身,而是4樓住家的給水管漏水以及浴廁、前陽台防水層失效所造成。不過,由於4樓屋主拒絕讓鑑定人員進入住家進一步檢測,因此鑑定單位無法提出具體施工工法,只能確認漏水原因。 阿泰辯稱,自己一直有誠意處理,也曾多次聯絡樓下住戶了解狀況,且漏水遲遲無法修復,是因房客拒絕配合施工,並非自己故意拖延;此外,他還主張阿岳買屋時早已知道房屋漏水,且已向前屋主獲得補償,如今再向他求償,形同重複請款。 法官認為,專業鑑定結果已足以證明,3樓漏水確實來自4樓,且房東不能以房客拒絕施工作為免責理由。身為房屋所有權人,本就有管理及維護房屋的義務,因此依法應將給水管及浴廁、前陽台防水層修繕至完全不漏水,以排除對樓下所有權的妨害。 至於賠償部分,法院認,阿承岳因漏水導致房屋修復費用為9萬352元,且漏水持續近2年,浴室長期潮濕、發霉,已影響日常生活及居住安寧,因此另酌定精神慰撫金2萬5000元,兩項合計應賠11萬5352元。 不過,法院也指出,阿岳先前已就同一漏水問題,與前屋主達成25萬元調解並完成領款。由於前屋主基於買賣契約瑕疵擔保責任、4樓屋主則基於侵權責任,兩者雖法律基礎不同,但都是針對同一漏水損害負責,屬於法律上的「不真正連帶債務」。 法官認為,既然阿岳已取得25萬元調解金,高於本案依法可向阿泰請求的11萬5352元,因此,阿泰的金錢賠償責任已因前屋主履行而消滅,因此,判決阿泰僅須完成漏水修繕至不漏水狀態,無須再支付任何修繕費及精神慰撫金。
彰化縣1名洪姓少年被詐騙集團吸收,遭警方查獲後,洪姓少年等詐團成員遭被害人求償近200萬元,因其尚未成年,其父母須負連帶賠償之責,其父親因被害人聲請強制執行,面臨房子被查封的窘境,只得先代為清償近200萬元的賠款,才能保住房子。子債父償,盡是為人父母的無奈與心酸。 與洪姓少年一同被查獲的詐團成員還有另7人,洪父一併代為清償被害人提出的198萬2948損害賠償後,因198萬2948元賠款須由8名詐團成員分攤,洪父也再提起請求清償債務訴訟,向其他詐團成員或法定代理人請求各自應分擔的債務24萬7868元,彰化地院近日已判准其中一件。 經查,洪姓少年與吳姓少年、王姓男子、胡姓男子、蕭姓男子、黃姓女子、俞姓男子、張姓男子等8人,加入通訊軟體微信暱稱「大寶」、「無服務」、「和牛」等人組成之詐騙集團,導致1名廖姓被害人損失203萬3310元。 廖女提告向洪姓少年等8名詐團成員求償後,於民事訴訟中請求金額縮減為196萬7210元。 因洪姓少年當時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須負連帶賠償之責,因此廖姓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對洪姓少年的父親強制執行其損害的196萬7210元及執行費用共計198萬2948元,進而查封洪父的不動產,逼得洪父將債務全數清償。
在美國推崇獨立自主的文化中,成年後仍與父母同住曾被視為「人生失敗」的象徵。然而,生活負擔沉重的今天,「回家住」正逐漸擺脫負面標籤,成為美國青年眼中的明智理財策略,統計發現,現有近半數30歲以下的美國人依然和父母同住一處。 《華爾街日報》報導,33歲的薩曼莎(Samantha Stobo)原本只是因分手後無力獨自負擔曼哈頓的房租,暫時搬回邁阿密與母親同住,沒想到一住就是3年。她坦言,當初以為只是過渡期,只要經濟狀況好轉就準備再次獨居,如今卻發現自己相當享受與母親同住的日常。 類似情況在美國愈來愈普遍。聯準會最新《家庭經濟與決策調查》顯示,2025年有49%的30歲以下成年人與父母同住,較2019年增加12個百分點,其中近三分之一超過25歲。 美國文化崇尚獨立,以往20多歲的青年若是還與父母同住,往往會被視為「無法獨立」甚至是一種「人生恥辱」,但現在輿論早已大不相同,背後原因與居住成本飆升密切相關。全美房價中位數高於40萬美元,多數城市租金也維持歷史高峰,加上許多年輕人背負數萬美元學貸,使獨立生活難度倍增,回家已經轉變為一種「謹慎管理財務」的行為。金融顧問公司Thrivent今年春季調查顯示,約55%搬回家與父母同住的年輕人坦言,主因就是經濟壓力。 另一位受訪青年、28歲的梅根(Megan Tully)與母親同住在亞特蘭大郊區。她表示,現在許多年輕人即使有能力搬出去,也很可能在月底就身無分文。雖然一部分人會付房租給父母,但金額不高,往往低於他們獨自在外居住的開銷。 社會觀感的改變也反映在社群媒體。過去許多人會刻意隱瞞與父母同住的事實,如今卻有人以「全職女兒」(full-time daughter)或「全職兒子」(full-time son)的身分公開分享日常生活。前述的薩曼莎便在TikTok記錄自己與母親同住的生活,吸引不少網友共鳴。她表示幾乎沒人因此批評她,更多人認為這是聰明的理財方法,「大家多半說,太好了,你一定因此存下很多錢」。 這股趨勢也逐漸改變美國人的家庭關係與居住型態。28歲的凱西(Casey Wright)在連續失業兩次後搬回密西根州老家。她重新裝修童年房間,並與父母建立新的相處模式,「需要保有自己的空間,不會再像小時候那樣一直黏在一起」。 文中稱,多代同堂原本就在西班牙裔、亞裔、非裔及移民家庭中十分常見,但疫情期間大量年輕人因物價問題返家後,這種生活模式進一步擴散。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7月,52%的18至29歲美國人與至少一位父母同住,創下自大蕭條以來新高。雖然疫情後比例有所回落,但許多人至今仍維持這種安排。 撰寫《你和你的成年子女》(You and your adult child)的心理學教授斯坦伯格(Laurence Steinberg)認為,與父母同住已成為當代美國年輕人的主要居住模式之一。對許多家庭而言,這不再只是經濟上的權宜之計,而是因應現實的新常態。 住宅市場也開始出現相應變化。包括加州和紐約在內,多個州近年放寬附屬住宅單元(ADU)建造規定。ADU是住宅或庭院內擴建的獨立空間,過去俗稱「奶奶房」,如今愈來愈常被用來安置成年子女,協助他們存下頭期款。凱西的父親則感嘆,如今的房價早已和自己年輕時不同。1980年代,他以約7萬美元買下一棟三房住宅,當時年薪約3.5萬美元;如今全美房價中位數已超過40萬美元。 對部分父母而言,成年子女返家也讓原本期待的退休生活出現變化。然而,更多父母已逐漸接受這種現象。52歲的傑西卡(Jessica Suzio)表示,她曾擔心自己成為「空巢族」,但如今很慶幸兩個二十多歲的兒子仍住在家中,讓家裡保持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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