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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新貴都搬來這?「全台最富」3個村全在寶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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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客群持續外溢,根據住商機構彙整財政部資料,全台綜合所得稅平均數最高的村由新竹縣寶山鄉三峰村拿下,綜合所得稅平均數高達299萬元,拿下「全台最富村」稱號無庸置疑;另觀察前12名全台最富村排名,其中有半數皆位於寶山鄉。 財政部近期公布202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住商機構根據資料,彙整綜合所得稅平均數,羅列出全台最富村的前12名。統計顯示,全台最富有的3個村皆位處寶山鄉,分別為三峰村、寶山村及大崎村;另外盤點其他名次,寶山鄉還有山湖村拿下第5名、雙溪村位處第10名、雙新村居第11名,總計有6村上榜。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襄理賴志昶指出,寶山鄉受惠於竹科園區紅利,吸引科技人才移居,使該鄉也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台最富鄉」。住商不動產桃竹苗區協理陸毅棋也分析,寶山鄉具有鄰近園區優勢,產業紅利加持,匯聚科技新貴,加上區域供給不少獨棟透天或美式別墅聚落,磁吸園區主管階級移入,致使該鄉不少村落平均所得皆屬全台數一數二高。 觀察統計,不少外島或偏鄉的村也同時上榜,如連江縣南竿鄉四維村綜合所得稅平均數竟高達172.4萬元。據了解,該村為南竿島人數最少的行政村之一,且以軍事堡壘、「藍眼淚」景觀知名,其中亦有數間知名民宿兼咖啡館。另外,還有苗栗縣三灣鄉銅鏡村、嘉義縣阿里山鄉中正村及南投縣仁愛鄉榮興村同樣上榜。 賴志昶認為,這些村落長住人口較少,甚至不少人口為從事農業,不必報繳所得稅,導致該村繳稅基期較低,若是區域內出現一戶高資產大戶或高所得業者設籍,就能憑藉一己之力,大幅拉抬該村落平均綜合所得,進而產生此類偏鄉所得暴增現象。 綜觀榜單,除了寶山鄉之外,同樣位於新竹縣的芎林鄉亦有上山村與下山村雙雙進榜。賴志昶補充,新竹房市在竹北與市區等核心區域供給緊繃情況下,剛性買盤持續外溢,使周邊鄉鎮也成為購屋熱區,其整體居民的所得也水漲船高,再次印證科學園區帶動區域所得的強大動能。

漏水官司打贏一半!建築師鑑定揪元凶 樓上須修到不漏還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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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住在7樓的女子小晴控訴,樓上8樓住戶阿哲與妻子小涵未妥善維護浴室防水層,導致長期滲漏,造成自家浴室天花板、牆面、門框及門扇受損,不僅影響居住品質,更讓她身心俱疲,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樓上住戶修復漏水、賠償修繕費2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共計30萬元。 判決指出,法院審理時,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專業鑑定。鑑定結果指出,漏水原因確實來自8樓浴室牆面、地面防水層失效,屬於樓上住戶專有部分維護不當所致,因此認定應依照鑑定報告建議的施工方式,重新施作浴室防水工程,修復至完全不漏水為止。 對此,阿哲與小涵並未否認鑑定結果,也表示願意依照鑑定建議進行修繕,並同意賠償鑑定認定的7萬元修復費。不過,兩人認為小晴提出的20萬元修繕費及10萬元精神慰撫金明顯過高,尤其漏水位置僅限於浴室局部,並未嚴重影響整體生活空間,因此不同意超額賠償。 法官指出,依《民法》規定,建築物所有人若因保管欠缺,導致他人財產受損,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經專業鑑定後,已確認漏水原因就是8樓浴室防水層老化失效,因此樓上住戶依法應負修繕及賠償責任。至於修復費用部分,法院認為建築師公會受法院囑託所做的鑑定程序客觀、公正,並綜合市場行情估算,認定7萬元足以恢復房屋原狀,具有高度證明力。 小晴雖然提出民間廠商估價及報價單,主張修繕費高達20萬元,但法院認為這些文件屬單方委託取得,價格形成未經客觀驗證,也可能因施工方式、材料等級及利潤不同而有所差異,無法推翻法院鑑定,因此,超過7萬元部分不予採信。 另外,小晴主張漏水造成長期精神壓力,侵害居住安寧,要求精神慰撫金10萬元。不過法院認為,漏水位置主要發生在浴室,影響範圍僅限天花板、牆面及門框等局部區域,其他生活空間並未受到影響。 浴室本屬潮濕區域,單純局部滲水痕跡,尚未達一般社會觀念認定「情節重大」的人格權侵害程度,也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精神上受到重大損害,因此慰撫金請求依法駁回。 法院因此判決,阿哲與小涵須依照建築師公會鑑定方式,完成8樓浴室修繕工程,直到不再漏水為止,並須賠償小晴修復7樓受損浴室的修繕費7萬元;至於其餘23萬元請求,包括超額修繕費及精神慰撫金,全數駁回。

暴雨成災!瀋陽民宅門口「有活魚」 網歪樓:這防水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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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颱風巴威外圍水氣影響,大陸遼寧省瀋陽市7月13日降下大暴雨,短時間強降雨導致多處道路嚴重積水,不少地區瞬間淪為汪洋,部分低窪路段積水甚至深及行人胸口,交通與民眾生活都受到影響。 就在災情持續傳出的同時,一段意外逗趣的影片也在網路上迅速瘋傳。一名瀋陽男子發現自家院子完全被洪水淹沒,原本的庭院瞬間變成「天然魚池」,更令人驚訝的是,竟然有魚直接游到自家玻璃門前,讓他忍不住拿起手機拍攝。 影片中,只見男子站在屋內,隔著大片玻璃門望著門外游來游去的小魚,忍不住笑說:「家門口有魚,太嚇人了!」彷彿正在水族館欣賞魚群一般,畫面相當逗趣,也讓不少網友笑稱:「到底是魚在魚缸裡,還是人在魚缸裡?」 影片曝光後,吸引大量網友留言討論,不少人對門外小魚反而沒有太大興趣,而是將焦點放在男子家中的落地玻璃門。有網友驚呼,外頭積水幾乎淹到門前,但屋內卻完全沒有滲水跡象,直呼「這防水工程太厲害了」、「真正滴水不漏」、「房子的防水品質比魚還搶鏡」。 隨著巴威帶來的大量水氣持續影響,大陸多地也陸續傳出積淹水災情。專家提醒,豪雨期間應避免前往低窪地區及積水路段,以免發生危險,並隨時留意當地氣象及防災資訊,確保自身安全。

結婚近30年鬧翻!中風夫控妻騙賣祖產 還逼過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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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結婚近30年的男子阿成,他因為中風後身體行動不便,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指控妻子阿惠(均化名)長期不願照顧自己,還欺瞞他出售父親留下的財產、要求將房屋過戶給兒子,更揭露妻子婚前曾有墮胎等往事,認為雙方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判決指出,阿成主張,他與阿惠於1996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當初因女方未婚懷孕才決定結婚,彼此從未真正建立感情基礎。自己近年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妻子卻未善盡照顧責任。此外,妻子婚前曾與前段感情發生墮胎情形,並隱瞞相關過往,讓他認為自己長年遭到欺騙。 除了婚姻問題外,阿成也將矛頭指向家庭財產。他主張,妻子遊說他出售父親留下的財產,再將所得分配給子女;自己辛苦蓋好的房子,在中風後因無力繳貸款請兒子協助,妻子卻要求必須先將房屋過戶給兒子才能幫忙,讓他覺得遭到算計,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阿惠則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婚前曾有流產一事,她早已向丈夫坦承,並非刻意隱瞞。至於出售土地,也是丈夫自己的決定,並非她要求。她指出,丈夫後來私下借了高利貸100萬元,家人完全不知情,直到無力償還才曝光,最後是她先借款代為清償,再由兒子貸款償還她的借款。 阿惠表示,房屋之所以過戶給兒子,是擔心丈夫再次拿房屋抵押借貸,並非為了侵占財產。她也強調,許多家庭財務問題都是她與家人一路協助善後,並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 法院審理後指出,依照戶籍資料及雙方陳述,夫妻目前仍設籍並共同居住於同一住所,丈夫並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妻子拒絕共同生活,因此不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所稱「惡意遺棄」的法定要件。 至於丈夫主張因中風遭妻子疏於照顧,法院認為,相關說法並未提出證據證明,自難採信。而有關妻子婚前的感情經歷及流產情形,均屬婚姻成立前的事件,並非婚後所發生的重大事由,依法不能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 法官另指出,丈夫所提出的其他理由,大多屬家庭財產管理及房屋處分方式的歧見,雖然夫妻間確有不同意見,但仍屬一般家庭糾紛,尚不足以認定婚姻已經發生無法回復的重大破綻。 法院認為,夫妻本就可能因個性、生活習慣及價值觀不同而產生摩擦,但只要仍有共同生活基礎,且並無難以化解的重大衝突,就不能認定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程度。尤其妻子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法院認為雙方仍有透過溝通修補關係的可能,因此認定本案不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的裁判離婚要件,駁回離婚請求。

見證中興新村一甲子!耶穌君王堂老化危急 急籌千萬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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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中興新村「耶穌君王堂」落成至今已有65年,不僅陪伴當地教友走過一甲子歲月,也見證中興新村發展與變遷。教堂近年因梁柱、屋頂琉璃瓦老化受損,陸續出現滲漏情形,經建築師公會鑑定後,認為整體結構已存在安全疑慮。由於地方人口外移、教友逐漸流失,堂方近日發起募款,希望籌措1000萬元經費修繕。 牧靈福傳委員會執行長楊睿雲表示,教堂自民國50年落成以來,歷經921大地震及多年風吹日曬,建築本體與周邊設施逐漸老化。今年6月經建築師公會鑑定,確認教堂因結構老化,安全載重能力不足,「已無法承受每平方公尺140公斤以上的安全載重」,修繕工程刻不容緩。 楊睿雲指出,此次巴威颱風來襲,教堂僅能加強門窗防護,所幸颱風未直接侵襲台灣,僅出現漏水情形,但未來若再遇地震或強風豪雨,恐增加安全風險。因此,堂方正式啟動修繕募款計畫,預計籌措1000萬元,其中700萬元將用於結構補強及屋頂整修,另外300萬元則規畫更新老舊電力、消防及空調設備,以提升教堂安全。 她表示,除屋頂嚴重滲漏外,教堂電線也因老舊亟待更新,以降低火災風險。楊睿雲舉出,台中市豐原的「聖巴德利爵堂」2年前因電線走火發生大火,教堂內部幾乎全毀,需募1億3000萬元重建。 楊睿雲坦言,地方堂區平時奉獻收入有限,加上人口外移,教友人數已由過去高峰期200人降至約70人,另100多位越南籍移工教友每月奉獻一天工資支持教會運作,但仍不足以負擔龐大修繕經費,盼社會各界伸出援手,讓承載中興新村共同記憶的歷史空間得以保存,持續提供民眾安全、莊嚴的信仰與交流場所。

新竹豐采520案宣判! 豐邑建設負責人等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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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豐采520案共計有12人遭檢方以貪汙圖利、偽造文書、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不過,全案13日下午宣判,僅新竹縣長楊文科獲判無罪,縣府前工務處長江良淵刑度最重,遭依圖利等罪判6年6月有期徒刑,豐邑建設實際負責人劉樹居則遭判3年6月徒刑。 一審法官判決結果包括前工務處長江良淵依圖利、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應執行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承辦人黃彧思圖利罪判5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豐邑創辦人劉樹居共同違背建築術成規罪、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教唆偽證罪等,應執3年6月徒刑;總經理邱崇喆違背建築術成規罪、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教唆偽證罪等應執行3年6月徒刑。 另,豐邑建設未扣案犯罪所得1992萬400元沒收;頌恩營造未扣案犯罪所得1992萬400元沒收。 對此,豐邑建設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司法程序,惟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完整判決書並完成法律評估後,依法提起上訴,以維護本公司及相關人員之合法權益。 豐邑表示,該公司始終高度重視公共安全,也理解本案曾引發鄰近住戶及社會大眾的關切,對於事件造成的不安與困擾,除表達誠摯歉意外,已積極投入鄰里敦親睦鄰,達成圓滿結果。目前520建案結構已全數完成,並經檢測確認無安全之虞。 本案審理期間,豐邑委託3家第三方專業鑑定及科學分析,相關意見證明陷坑與施工工法並無因果關係。陷坑成因涉及道路地下管線開挖、道路回填不實、地下地質條件、雨水滲入及地下室開挖抽水等多項因素,並非單一施工因素所能解釋。 此案擋土鋼樁、CCP止水樁及橫向補強等工法均符合相關工程規範;相關數值分析亦顯示施工方式符合工程專業標準及安全要求。基於上述專業鑑定與科學證據,期待案件後續審理可獲得更全面、客觀之認定。 此外,豐邑公司所有施工均依法申請、依法施工,事故發生後亦全力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各項調查,停工超過2年,進行改善措施、安全檢查與復工審查,並持續精進施工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以最高標準落實工地安全管理。同時,將持續深化法令,透過法治教育、法規遵循訓練及內部管理,強化同仁依法執行職務及風險意識。 豐邑目前的財務及營運狀況穩健,全台各建案均依既定計畫推動,工程進度、客戶交屋及合作廠商權益均不受本案影響。 豐邑建設將持續秉持誠信經營及專業營建精神,積極配合司法程序,並持續提升施工品質與安全管理,回應社會各界期待,重建社會大眾對企業的信任。

彰化員林青宅竣工!首棟只售不租助青年成家 格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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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3日舉辦員林青年住宅竣工典禮,這是彰化縣首棟由縣府推動,只售不租的青年住宅,其內部格局設計首度曝光,雖大都採光及通風良好,但也都有小坪數房型常見的「開門見灶」格局。專業設計師建議,若民眾介意「開門見灶」,可透過設置玄關屏風、櫃體、拉門或中島、吧檯等方式,緩衝視覺感受。 彰化縣長王惠美主持員林青宅竣工典禮,宣告彰化首座青年住宅完工。王惠美表示,員林青宅總經費約2億7800萬元,由縣款全額支出,規畫地上8層、地下1層建築,包含1房型14戶、2房型28戶,共42戶住宅,一層共6戶,同時在旁設置托嬰中心(施工中),協助年輕家庭兼顧育兒需求,1樓設有健身房。 員林青宅座落於員林市條和街1巷,區域內有不少透天厝豪宅,距離員林市區不遠。王惠美說,為減輕現今高房價與高物價的購屋壓力,員林青年住宅以相對親民的價格出售,1房型369萬元起,2房型798萬元起,協助青年完成買房成家的夢想。 員林青宅在設計上符合綠建築法規,彰縣府共收到1064件申購登記,經審查共995件符合資格,將於30日在彰化演藝廳公開抽籤,抽出42戶幸運兒。 彰縣府青年發展處表示,員林青年住宅位於員林市三條段992、993地號,在公共設施及生活機能規畫上,都以青年需求為核心,後續將採公開抽籤方式選出居住資格,確保制度公平透明。「青年在哪裡,城市的未來就在哪裡」,讓年輕人住得起、留下來、看得到未來,是縣府最重要的責任。 員林市代理市長賴致富指出,感謝王縣長縣府團隊在青年發展處成立4年內即完成員林青宅建設,並保留15%優先提供大員林地區青年申請。議員劉惠娟說,員林青宅戶戶都有採光,並配置廚房設備,可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老父晚年想「以房養老」卻卡關 兒子免費住10多年不肯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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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翁十多年前基於疼愛兒子的心情,無償提供名下房屋供兒子一家居住,不料,多年後因晚年生活陷入困境,打算申辦「以房養老」,卻因房屋仍由兒子占用無法處分,只好提告要求遷讓。兒子則反控自己多年來都有扶養父母,如今還身患心臟疾病及憂鬱症,家中還有需接受早療的幼子,實在無法搬離。 根據判決,老翁阿霖是一處位於北部的公寓3樓所有權人,多年前兒子阿志(均化名)剛出社會,先後在幾家醫院任職,阿霖為了讓兒子就近上下班,便無償提供該房屋供兒子婚後與妻小居住,雙方成立沒有約定期限的「使用借貸」關係。 阿霖主張,阿志入住至今已超過10年,不但長期未盡扶養義務,夫妻晚年生活主要依靠女兒們每月資助生活費;近兩年來阿志更幾乎未實際居住,僅將房屋當作堆放個人物品的場所,而阿志夫妻另外還擁有宜房產。他因年事已高,希望利用名下房屋申辦「以房養老」,改善退休生活,因此要求阿志返還房屋。 不過阿志則提出不同說法。他表示,自從踏入職場後,每月都拿出大部分薪資補貼父母生活,父親住院期間更是頻繁往返醫院照顧。婚後也是在父親要求下入住該房屋,逢年過節都會包紅包、請父母吃飯,從未不孝。 阿志並指出,目前自己罹患心臟疾病、廣泛性焦慮症、失眠及持續性憂鬱症,已無法正常工作,全家收入仰賴妻子支撐,兩名年幼子女中還有一人須持續接受早期療育,因此,一家人仍有繼續居住該房屋的實際需求,父親不能片面終止借屋關係。 法院認為,雙方均承認,當初借屋的主要目的,就是讓阿志方便工作,而非永久提供居住。依據民法規定,未定期限的使用借貸,在借用目的完成後,出借人即可要求返還。 法官查出,阿志雖曾在兩家醫院任職,但父親提起訴訟並通知終止借屋契約時,阿志當時並未在房屋所在地區工作,直到訴訟後才錄取北部的醫院,因此,在父親終止借貸關係當下,借屋目的其實已經完成。 至於阿志主張妻子工作、子女就醫都在北部地區,法院認為,這些都是後續家庭生活安排,並非當初父子雙方約定借屋的目的,也不足以影響契約已完成的法律認定。法院因此認定,阿霖依法終止使用借貸契約合法有效,兒子繼續占住房屋已屬無權占有。因此,判決阿志須騰空遷讓,將房屋返還父親。

「看到蛇不租了」背後藏真相 房東事後驚知慘變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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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屋主阿誠(化名)將自家房屋出租,原本約定作為社團聚會的場所,不料,入住不到3個月,承租人的孩子竟然在屋內輕生,導致房屋被貼上「凶宅」標籤,市場價值大幅縮水。屋主阿誠認為房產損失慘重,憤而提告求償350萬元及積欠租金。 判決指出,屋主阿誠於2025年將一處房屋出租給女子小蓉(化名),雙方約定租期3年,每月租金1萬8000元。小蓉當時表示,承租房屋是要作為社團聚會使用,因此雙方順利簽訂租約。 不過入住後,小蓉便開始出現延遲繳租情形,雖經催討後補繳租金,但後來又再度積欠租金。更令阿誠震驚的是,鄰居告知曾看見禮儀車輛進出該屋,經查才知道,小蓉的孩子在屋內輕生身亡。 阿盛主張,事故發生後曾多次詢問原因,但小蓉起初僅表示自己因跌倒受傷、房屋出現蛇類,不願再續租,希望以押金折抵租金;直到警方及家屬介入了解後,才坦承孩子是在屋內輕生。阿誠認為,對方不僅隱瞞真相,更造成房屋成為凶宅,導致房價大幅下跌,因此,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及積欠租金。 小蓉則辯稱,對孩子在屋內輕生的事實並無爭執,但房屋價值是否因此減損,仍應以專業鑑定為準。此外,她認為事故發生後,雙方實際上已無繼續履行租約的意思,阿誠也未再催繳租金,因此租約應已默示終止,不應再向她追討後續租金。 法院審理指出,租約明文約定,承租人不得任意讓他人使用房屋,且承租人及其同意使用房屋者,都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若因承租人或其允許使用房屋者故意、過失造成房屋毀損,承租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指出,雖然輕聲事件未直接破壞建物結構,但依台灣社會一般交易習慣,「凶宅」對市場接受度及交易價格確實會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屬於房屋交換價值受損。此種損害雖非法條制定時所能完全預見,但基於租賃制度保障出租人財產價值的立法目的,仍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法院並採信不動產估價師鑑定結果,認定事故導致房屋價值減損91萬1731元,包括建物剩餘價值及拆除重建成本,屬屋主實際財產損失。 至於租金部分,法官認為,租約明定若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並支付1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小蓉僅透過LINE表示想搬離,並未依約完成終止程序,租約仍屬有效,因此,剩餘共9個月租金16萬2000元,仍應照付。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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