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屋租人爽當包租婆!姪子氣炸提告,姑姑硬拗「借名登記」。(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占屋租人爽當包租婆!姪子氣炸提告,姑姑硬拗「借名登記」。(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家人為了房產撕破臉!一名長年居住在國外的男子阿洋,返台後發現祖父與父親傳承給他的精華地段精緻公寓,竟遭親姑姑阿盈(均化名)無權占用多年。姑姑不僅長期霸佔一樓居住,甚至私自將地下室隔間出租當包租婆爽賺租金。阿洋多次溝通要求搬離均遭拒絕,最後氣得委任律師告上法院。

判決書揭露,該處公寓原本是阿洋祖父買給阿洋父親居住的家產,後來因為遭逢火災,阿洋的父親就提供土地與建商合建重建成5層樓公寓,並在財富傳承規劃下,將分得的房地產全部贈與並登記在阿洋名下。

然而,阿洋與父親長年旅居國外,其姑姑阿盈卻「鳩佔雀巢」,逕自搬入一樓居住,甚至私自將地下室改建為4間套房出租,將租金收益全數收入自己口袋。

更誇張的是,當阿洋與弟弟數度返台溝通、甚至委託房仲帶客看房時,阿盈不僅出面阻撓、對買家叫囂,還企圖以半價「硬吞」買下。被提告後,阿盈甚至辯稱該房屋是自己出資興建,登記在姪子名下僅是「借名登記」,稱是為了以後省遺產稅。

法院審理時指出,不動產登記名義人依法即為所有權人。阿盈雖主張是借名登記,但始終無法提出雙方有借名合意的實質證據。法官認為,雖然阿盈居住多年並繳納水電費,但親屬間「借住」而自行負擔費用為常見現象,不能因此認定為實際所有權人。

法院認定,阿盈屬於無權佔用,判決她必須將一樓及地下室騰空返還。同時,考量該房屋鄰近捷運站與商圈、生活機能優越,法官採信阿洋主張,判處阿盈應給付起訴前5年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共計180萬元,且每月須再支付3萬元至騰空返還之日止。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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