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收到未辦理繼承土地之地價稅繳款書或核定通知書,對於袓先留下來的土地還沒辦妥繼承,卻要繳稅提出疑問?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共有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故全體公同共有人係對應納稅捐負連帶責任。 稅務局提醒大家,對於未設管理人之公同共有土地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自得對連帶債務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且在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公同共有人仍負連帶責任。
民眾取得航空城安置土地配地,若將該筆土地贈與給子女,土地增值稅部分有什麼優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取得航空城安置土地配地,土地謄本上所有權人取得之登記原因如為領回抵價地者,依據土地稅法第39條之1規定,於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其土地增值稅減徵40%。舉例來說,A父親取得領回抵價地C地,將C地贈與給B子,按一般稅率核定土地增值稅為100萬元,因為是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可減徵40%,所以最後核定的稅額為60萬元(計算式:100萬元-100萬元×40%=60萬元)。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領回抵價地經配偶相互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信託登記後,於再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時,仍有減徵土地增值稅40%之適用。 民眾如對是否需繳納土地增值稅有疑問,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稅務試算/土地增值稅試算)或桃園地政資訊服務網(線上試算-地價資料查詢(土地增值稅試算)),先行試算土地增值稅,亦可備妥資料後來電或臨櫃查詢試算。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辦理土地、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訂定不動產移轉契約貼足印花稅票,持向稅務機關辦理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申報,如果事後解除或撤銷契約,將無法退還印花稅。 稅務局說明,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書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約(俗稱公契),應依契約金額1‰繳納印花稅。若申請物權登記前因故解除契約或不能移轉,除適用法令或計算錯誤外,已繳納的印花稅款依規定不得退還,採網路申報經查欠後撤銷之案件亦同。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買賣或贈與不動產,雙方約定之條件及相關事項需事先考慮清楚,以免訂立公契後反悔需解除契約,不僅移轉房地不成,繳納之印花稅也無法退還。又書立之契約不方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以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是自行上網申報和列印繳款書繳納。
近來有民眾反映,其所有土地已無償供道路使用,為何仍須繳納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雖然這些法定空地確實無償供公眾作道路通行使用,但法定空地係指建築基地於建築使用時,應保留一定比例面積之空地,其目的在於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用以增進使用人舒適、安全與衛生,屬建築基地之一部分,與一般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不同,不符地價稅減免之規定。
桃園市政府6月1日起全面清查經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若查獲再移轉或不符持股比例,將追繳原記存稅款。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2023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列管案件,如列管土地的所有權已移轉或不符持股比例者,將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規定,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而移轉土地所有權時,應納的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再移轉(含信託移轉)時,應由併購後取得土地之公司負責將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一併繳清。此外,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因收購或分割而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被收購公司或被分割公司在該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3年內,如有因轉讓該對價取得的股份,致持有股份低於原取得對價65%,也會被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 屬前述依企業併購法規定收購或分割列管案件,因需檢查有無轉讓對價取得股份,被列管公司於接獲調查通知時,依協力義務請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供查核。
依據內政部統計,2023年4月底桃園市人口數229.6萬人,較2013年底204.4萬人,近10年人口數增加25.2萬人或12.3%,相較同期其他直轄市,人口數增加數及增加率皆為最多,台中市及新北市分別增加4.7%及1.6%,其餘3都則呈現人口負成長;2023年4月底桃園市人口平均年齡41.1歲,為6都最年輕的城市,與2013年底37.3歲相較,增加3.8歲,為6都增加最少。 再觀察2023年4月底桃園市三段年齡組占比,幼年、工作年齡及老年人口占比分別為13.9%、71.5%及14.5%,其中幼年及工作年齡人口占比皆為6都最高,老年人口占比6都最低,扶養比39.8則為6都最低,亦即每100位工作人口扶養39.8位幼年及老年人口,顯示桃園市工作年齡人口負擔為6都最輕。 觀察近10年桃園市人口趨勢,2023年4月底總人口數229.6萬人為歷年新高,幼年、工作年齡及老年人口數各為32.0萬人、164.3萬人及33.4萬人,與2013年底相較,工作年齡及老年人口數各增加11.4萬及15.2萬人,幼年人口數則減少1.4萬人;另扶養比自2013年底33.7,逐年攀升至2023年4月底39.8,顯示桃園市雖人口增加,惟結構亦受少子化及高齡化影響。 因應少子化及高齡化,桃園市政府規劃更完善的住宅政策,以「全齡照顧」、「人人安居」、「宜居桃園」3大政策方向,提供勞工、年輕人、長者及育兒家庭良好的照顧,並推出托育公共化政策、補助育兒津貼及幼兒園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等福利措施,減輕育兒負擔。 詳圖文請至桃園市政府主計處首頁「從數字看桃園」專區瀏覽。 https://dbas.tycg.gov.tw/home.jsp?id=51&parentpath=0,13,47
桃園市長張善政2023年5月10日主持市政會議,聽取都發局住宅發展處「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專題報告後表示,一個好的政策要推廣給適合的人才算是真正成功,「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將於2023年6月1日開放受理,為了讓專案更廣為周知,並提高適用族群的使用動機,需要跨局處合作推廣,請相關局處共同努力,包括:新聞處加強宣導、社會局及民政局等相關局處協助分析有需求或可能適用專案的長者,才能更有效發揮政策效益、落實照顧長者的美意。 張善政指出,市府重視市民的居住權益,除了照顧長者,也關注原住民、新住民、年輕人等不同族群,目前桃園市社會住宅提供原住民族5%入住比例保障,實際入住比例達10%;2023年6月1日起新住民也會納入社會住宅政策戶資格;另2023年5月1日起已擴大社宅經濟弱勢租金分級,降低經濟弱勢家庭的租金負擔;而育兒托老優先開放10%社會住宅申請政策,已於蘆竹一號社宅開始實施,未來開辦的社宅也都會適用。 住宅發展處處長莊敬權表示,考量65歲以上長者上下樓梯行動不便,市府推動「高齡友善換居專案」,採「以屋換屋」方式,讓長者將自有住宅交由市府委託之包租代管租屋服務事業管理包租,可換居至市府興辦的社會住宅或承租其他物件,讓長者獲得更舒適的居住環境。此外,市府積極引進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等友善長者的社福資源至各個社會住宅,長者入住社宅能就近獲得照顧與關懷。 「高齡友善換居專案」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為年滿65歲之國民。 (二)申請人限於本市持有1戶自有住宅且該住宅應取得本府包租代管出租資格。 (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持有其他自有住宅。 (四)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應不超過桃園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2023年為5萬5,920元)。 (五)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桃園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2023年為新台幣580萬元整)。 「高齡友善換居專案」將於2023年6月1日開放受理,有意願的民眾請至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辦理「租賃簽約管理」事宜,詳細資訊可查詢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網站專案公告(網址:https://ppt.cc/f9a7Mx)。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規劃於國道3號約57K增設交流道,並由桃園市府配合增設連絡道銜接豐德路及大鶯路,此計畫可行性研究於2020年10月奉行政院核定,後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2022年3月召開建設計畫審查會議並於同年5月於桃園市大溪區永安宮召開「國道3號增設桃園八德交流道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會議,本計畫歷經2次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於2023年5月4日正式獲環保署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建議修正後通過。 本計畫環評專案小組初審結論建議修正通過後提送環評大會,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2023年7月31日前依委員意見完成補充與修正環說書,主要補充修正事項為:分批提供出土檢測報告、補充周邊聯絡道工程土方交換作業具體規劃、補充施工前對鄰近道路交通流量影響提出減輕措施及補充節慶期間交通維持計畫。後續本府亦將積極協助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有效縮短計畫時程,以2030年完工為目標。 交通局張新福局長指出,八德交流道不僅可改善大溪交流道周邊易壅塞問題,也可減緩武嶺橋、五叉路口每逢假日易成為塞車瓶頸點,未來交流道完工後,也可大幅縮短台北到八德、大溪的距離,其往返大溪復興地區假日觀光車潮亦可免繞行至國道3號大溪交流道,使八德、大溪地區聯外交通更加完善。
黃先生欲購買市價800萬元的房屋,來電詢問是否應按市價申報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係按契價乘以適用稅率計算而得,契價是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且不含供公眾通行騎樓免稅現值,並非指實際交易價格。例外情形是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時,如果房屋實際移轉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則是從低以移轉價格課徵契稅。 黃先生購買的房屋雖然市價為800萬元,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該房屋標準價格為150萬元,則應以評定標準價格核課契稅,李先生應繳納契稅9萬元(150萬元×6%=9萬元)。 該局進一步提醒,房屋如因買賣、贈與、交換、承典、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必須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契稅,逾期申報,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000元,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權益受損。
桃園市1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公安申報已行之多年,2023年12~15層集合住宅首次納入應辦理公安申報範疇,為逐步加強集合住宅公共安全管理,2024年起8~11層集合住宅每3年也要辦理1次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作業。 建管處表示,社區應委託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公安,透過每3年1次的安檢機制,檢視自己居住場所的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是否符合安全,以確保災害發生時的逃生安全。 建管處自2022年開始已辦理10場宣導說明會,更將檢查申報費用及改善費用納入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的範圍,社區管委會可以在完成申報或改善之後,向建管處申請相關補助費用。2023年下半年亦會持續辦理相關宣導說明會,以輔導社區於明年1~3月申報期間完成首次申報、改善作業。 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之名單,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點選「建築物公共安全」/「一般民眾」/「公司/機構證照資料查詢」/「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機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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