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兩層樓10戶只給2顆磁扣,霸道主委「假日鎖大門」不給進,業者憤而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買兩層樓10戶只給2顆磁扣,霸道主委「假日鎖大門」不給進,業者憤而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住大樓竟連進出自家公司都要「看管委會臉色」?一棟知名商辦大樓發生糾紛,一家開發公司砸重金買下該大樓兩層樓共十戶辦公室,原以為能安心經營,沒想到卻被管委會控管大門進出時間,假日與夜間甚至直接將大門鎖死,且全公司上百名員工竟僅獲發「兩顆」感應磁扣,業者憤而提告。

夜間假日全上鎖 上百員工竟給2顆磁扣

根據判決,開發公司於數年前陸續買下該商辦大樓9樓與10樓的多戶產權,作為總部與相關事業辦公使用。但管委會長年來以「維護治安」為由,規定大樓一樓大門於非上班時間及例假日一律上鎖,甚至公告若周六要加班,必須在周五前「提前向管理室報備」,否則不開門。

業者控訴,公司員工多次因夜間加班或假日緊急處理公務,來到大樓門口卻被擋在門外,聯絡管委會人員也無人理會,最後只能無奈報警處理。更令人傻眼的是,公司持有整整兩層樓產權,管委會卻只願提供兩顆感應磁扣,面對業者請求增發磁扣,管委會態度強硬,堅拒發放,嚴重侵害所有權與自由進出權利。

霸座十年未改選 合約無效慘遭法院打臉

管委會則辯稱,大樓管理辦法早在多年前就訂立,規定大樓限辦公使用,例假日關閉大門是為了維護社區秩序與安全,且公告內容均符合大樓管理規定,買房時就應遵守。

不過法官審理發現,該管委會的主委自103年選上後,長達十多年「從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改選。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主委任期屆滿未再選任,依法「視同解任」。法官認定主委早已不具合法身分,無權指揮保全限制住戶進出,且管委會亦無法舉證管制條款曾獲全體住戶合法決議。

共用部分非私產 管委會須一次給足20顆

法院指出,大樓一樓大門屬於連通專有部分通往室外之通路,為住戶生活與辦公不可或缺的共用部分。管委會非但不能任意剝奪住戶使用權,更不能放任保全公司獨斷管制。因此,判決開發公司勝訴,管委會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妨礙或影響住戶出入,並須依擁有之戶數,補發20顆一樓大門感應磁扣。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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