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集團假借開發名義向不知情地主承租位於苗栗造橋鄉與苗栗市水源路一帶的土地與廠房,在廣達6500坪的土地惡意堆置高達1500公噸的車輛廢棄物。(保七總隊提供)
不肖集團假借開發名義向不知情地主承租位於苗栗造橋鄉與苗栗市水源路一帶的土地與廠房,在廣達6500坪的土地惡意堆置高達1500公噸的車輛廢棄物。(保七總隊提供)

苗栗縣驚爆大規模「假承租、真棄置」廢棄物犯罪案!以黃姓、李姓男子為首的不肖集團,假借開發名義向不知情地主承租位於苗栗造橋鄉與苗栗市水源路一帶的土地與廠房,在廣達6500坪的土地惡意堆置高達1500公噸的車輛廢棄物,粗估不法獲利高達200萬元。苗栗地檢署近日偵結,將黃男等5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發現,主嫌黃男、李男與目前通緝中的吳男,先在苗栗造橋與苗栗市區承租多筆土地,並以鐵皮或混凝土塊修築圍籬作為掩護。隨後由賴姓掮客穿針引線,向桃園市3家廢機動車輛回收場接洽,以每車次4萬至10萬元不等的高額代價,違法承攬清運廢汽車座椅、廢皮革及廢塑膠混合物,並雇用彭姓、謝姓司機非法載運至苗栗,將原本乾淨的廠房變成了臭氣熏天的「廢棄物墳場」。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中心獲報後,透過環保系統勾稽比對,成功溯源追出廢棄物產源。檢方認為,被告等人為牟取暴利,惡意破壞環境生態,對環境造成巨大負擔,因此對主嫌黃、李、賴等3人具體求刑2年6月以上,並聲請沒收200萬元之犯罪所得。

至於廢棄物來源的3家桃園回收場業者,因犯後坦承犯行,且已主動將堆置在苗栗土地上的廢棄物清除完畢,檢方考量其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須向公庫支付5萬至35萬元不等之處分金。保七總隊呼籲,地主或倉庫管理者在出租物業時,應盡管理責任,務必慎選承租對象並確認用途,出租後更應定期加強巡視,以免淪為不法集團棄置廢棄物的幫兇。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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