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控訴,4樓住家自民國112年7月起遭遇嚴重滲漏水,導致後陽台及臥室天花板出現大面積壁癌、油漆剝落。她認為是5樓兩戶鄰居水管破裂所致,不僅列出房屋修繕費,連同冷氣損壞、購買家電、小孩醫療費及住宿費等向鄰居求償50萬元。
水管破裂害壁癌壁癌狂掉 怒告兩鄰居求償50萬
判決指出,阿美住在公寓4樓,她發現後陽台與臥室天花板開始持續滲水,甚至產生嚴重壁癌與混凝土白華痕跡。她認為是正上方5樓鄰居阿明及隔壁5樓鄰居阿方(均化名)的水管破裂釀禍,憤而告上法院。
阿美主張,除了10萬餘元的房屋修繕費外,漏水還弄壞了冷氣與洗衣機,害孩子皮膚過敏看診,甚至工程期間,他們一家五口需外宿,連同精神慰撫金共索賠50萬元。
鑑定出爐鎖定真凶 家電醫療費無因果關係
法院審理期間,特別囑託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進行科學鑑定。紅外線檢測顯示,正上方阿明住家的水管早已改為明管且無漏水,真正的罪魁禍首是隔壁5樓阿方後陽台的冷水管接頭處破損,水氣沿著共用壁下滲才導致阿美家受害。
法官認定,阿方確實應負擔房屋回復原狀的修繕費用10萬7100元。至於阿美求償的冷氣洗衣機損壞、加購烘衣機除濕機、小孩醫療費及外宿搬遷費等,法官認為冷氣本有防水設計、家電購買動機多樣、醫療單據無法證明與漏水有直接因果關係,且家中仍有其他房間可居住,因此將這些請求全數駁回。
居住安寧受侵害 判賠1萬精神慰撫金
法官考量,阿美住處長期遭受壁癌與粉塵困擾,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居住安寧的人格法益確實受侵害且情節重大,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後,判處阿方另需賠償1萬元精神慰撫金。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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