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惕(化名)因周轉困難竟鋌而走險,兩度利用前女友小綺(化名)的房產資料造假文件,向外詐借、甚至偽造買賣契約出售房地。案件一審結果出爐,法官痛批阿惕行徑反覆,侵害不動產交易安全,依兩次犯行判處6個月與 2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與不法利益合計超過80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惕與小綺原為情侶,但因欠債纏身,他在2014年向小綺謊稱需要以她名下的房地,作為200萬元借款的抵押。小綺信以為真,將所有權狀、印鑑章與身分證交給他處理。不料,阿惕竟逾越授權,拿著這些資料向一名女子借款400萬元,還偽造抵押契約,把小綺的房地拿去設定高達600萬元的抵押權。
為了讓偽造文件看似「貨真價實」,阿惕甚至再利用毫不知情的第三人代為申請地政登記,使承辦人員將不實內容登載到官方地籍資料,成功完成登記。法官指出,阿惕藉由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而獲取超過授權範圍的擔保利益,已構成詐欺得利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
更離譜的是,事隔兩年後阿惕又故技重施。2017年他又向小綺表示「要協助解除抵押」,成功再次取得她的所有權狀與印鑑章。這次他直接偽造買賣契約,將房地以1420萬元賣給一名男性買家,而買家甚至是阿惕友人找來的「借名登記人」。
阿惕再度利用不知情的地政士送件,使地政機關誤信文件屬實,順利完成所有權移轉。直到小綺驚覺房屋遭到「賣掉」,才趕緊報警求助,全案因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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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阿惕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案件因此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法官指出,本案牽涉地政登記、印鑑偽造與大額金流,行為明顯破壞不動產交易安全,也使小綺蒙受重大財產損害,社會危害程度不低。
日前依法宣判,阿惕分別依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量處6個月與2年徒刑;另犯罪所得部分,包括約26.7萬元擔保利益、400萬元現金,以及等值400萬元債務免除利益,全數沒收或追徵。至於被捲入買賣移轉的多名第三人,包括買家與協辦代書,因皆不知情,均已不起訴處分。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