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翁與妻子多年前,為了讓孫子女順利卡位明星學區,砸重金買下一處63坪的電梯大樓豪宅,並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購屋頭期款與多期房貸均由老夫妻支付。不料,長子成家居住後,竟起貪念將豪宅據為己有,不僅對老父母提起刑事告發,還拒絕返還房屋。老夫妻心寒之下,向法院提告要求返還房地。
為搶明星學區卡位 父母出資借名登記
判決書揭露,老夫妻育有二子一女,為了讓孫子女能順利就讀熱門的總量管制明星學校,考量學區審查制度嚴格、避免二等親資格爭議,於108年看中一處權狀63坪的電梯大樓。老夫妻與長子達成借名登記合意,由長子出面簽約,相關頭期款、稅費、代書費及後續房屋貸款,皆由老母實質掌控的銀行帳戶扣繳支付。
不孝兒反目告父母 狠霸占豪宅拒搬走
不料,長子企圖將該套豪宅占為己有,擅自變更房貸扣繳帳戶,甚至對老父母提告刑事侵占與返還權狀訴訟。老夫妻見長子不孝至此,親情蕩然無存,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長子搬離並騰空交屋。但長子依然賴著不走,甚至辯稱當初父母是為了讓他長期居住才買房,在他買房前有權「無償借用」居住。
法官打臉:成年應自立 判移轉過戶兼討租
法院審理時,法官引據前案確定判決之「爭點效」,認定房地相關地契、稅單均由老夫妻保管,且長子曾傳訊給弟弟,承認「房子不是我的,我只是住」,顯見借名登記關係確實存在。
針對長子主張無償借用,法官更嚴詞打臉表示,子女成年後本應自負謀生及安居之責,父母體恤提供居所屬親情恩惠,豈能執為拒絕遷讓的權利,若任由其無限期住下去,將嚴重剝奪父母的所有權。
法官判決長子須將房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移轉登記予老夫妻,並騰空遷出交付房屋;另考量當地租金行情,判決至返還房屋之日止,按月給付父母3萬元不當得利。至於長子反訴要求父母返還其代墊之249萬餘元房貸,法官則認定屬實,判老夫妻應返還該筆款項。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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