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發布今年上半年對金融機構金檢缺失,其中有關不動產放款業務缺失,不當銷售房貸壽險商品,金管會表示,檢查過程當中介紹房貸的時候,介紹過程當中客戶有疑慮,有利率的差異,讓客戶誤以為要搭售才可以享受低利還是貸款。
金管會檢查局表示,檢查缺失主要是各金融機構排查,金管會發現有不當搭售房貸壽險情形,金管會認為這是比較嚴重的態樣,因此將其列出,檢查局會將檢查報告給業務局,業務局將會視違規情形進行裁處。
金管會強調,消費者有疑慮詢問銀行,必須要向消費者說明清楚購買房貸壽險有選擇的權益,不能讓客戶誤以為一定要搭配購買房貸壽險,銀行對客戶說明時要更為小心謹慎,有必要再精進。
另外金管會金檢發現,銀行有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有未確實納入銀行法第72條之2,不動產放款不可超過存款與金融債的3成限額控管,也就是本來應該放入72之2之內被銀行排除。
金管會表示,借戶申貸資金用途是用以購置土地參與土地重劃或區域徵收,但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得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限制者,有逕自將其排除未納入控管範圍。
銀行對於參與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辦理之土地放款,應以授信戶申貸資金之用途為認定標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31條及《都市更新條例》第72條規定,視個案具體事實據以判斷是否需納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控管。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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