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發生在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二段鎂鋁廢料爆炸案,造成12棟房屋重損、15人受傷,台南市政府擬整合災民,選定「台南市消防局」為當事人提起集體訴訟。另經市府發文詢問新竹市政府,確認今年6月新竹市高翠路氣爆案無代位求償方案後,目前已約有50多戶受災戶簽署委託書,其中重災戶逾一半,同意由市府帶頭進行集體訴訟求償。
這場發生在8月22日凌晨1點多的鎂鋁廢料大爆炸案,造成12棟房屋嚴重受損,100多戶門窗被爆炸強波震壞,還有15人受傷、24輛車受損,其中包括11輛台南市消防局的消防及救災車輛,損失約1400萬元。緊鄰爆炸現場,受創最嚴重的12戶,數棟1到3樓全毀,損失都逾數百萬元,房屋重損的受災戶均已收到市府的證明,著手進行重建,後續再向肇事的不法業者及共犯求償。
這起爆炸案因沒有來自民間的大筆善款來協助受災戶重建,也不符天然災害緊急救助重建辦法,市府無法提供緊急重建經費,未能進行所謂「代位求償」,決定由市府帶頭,協助受災戶進行集體訴訟。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擬定「選定當事人」委託書,在9月5日召開說明會,提供給受災戶選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為「選定當事人」,填寫受損害明細,委託台南市消防局代表進行集體訴訟,訴訟律師費由市府負責,求償受災戶需負擔求償金額百分之一的裁判費。
9月5日召開說明會時,受災戶質疑市府為何不啟動「代位求償」,另對集體訴訟須負擔裁判費表示無法接受,拒絕簽署委託書。經市府發函詢問新竹市政府,確認今年6月新竹市高翠路爆炸案也沒有法源可啟動「代位求償」模式後,市府透過區公所轉達仍將採取「集體訴訟」方式求償,立委陳亭妃也和安南區公所於9月15日對受災戶舉行說明會說明。
據了解,截至9月18日下午5點,安南區公所已收到50多份「選定當事人」委託書,12戶重災戶有至少7戶簽下委託書,另有30多戶是家具、門窗、天花板受損的中度受災戶,也有10多戶門窗受損的輕受災戶,後續待市府再整合受災戶意見後,由市府正式對在押中的3名涉案人及通緝未到案的業者求償。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