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老宅延壽補助」計畫,嘉義市獲分配市5175萬元,市府自籌572萬6000元,總補助經費5747萬6000元,市府預計今年7月底開放受理申請至10月底截止,統一審查,並將委由專業團隊免費協助民眾辦理相關行政手續。
行政院115年3月核定內政部「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對屋齡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或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補助修繕,開放受理期間截止後統一審查,並依優先核定原則排序補助順位,若排序順位相同且超過補助額度,則採公開抽籤擇定。
嘉市府都市發展處表示,市府自籌572萬6000元配合中央的老宅延壽計畫,目前正辦理追加預算程序,預計最快7月底受理申請,預估至10月底截止,約3個月受理期。
市府將委由民間專業團隊開辦「地方服務團」,提供專業輔導,包括先期專業諮詢、協助檢核申請書件、施工查核與專案管理等相關作業,讓推動老宅機能修復的流程能更順暢。
市府都發處表示,申請補助的建築物必須是合法建築物,且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須辦理結構安全評估。各項修繕費用最多補助65%,須有共用或室外修繕項目,才能搭配專有或室內補助。
依補助規範,外牆修繕、屋頂及隔熱、外掛式空調及無障礙設施等室外項目多,再搭配私人室內管線修繕更新、居家無障礙環境修繕等項目,可獲得較多補助。
公寓公共空間修繕項目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元,室內修繕項目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透天住宅室外修繕項目每棟最高補助330萬元,室內修繕項目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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