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銀行近千萬元竟然送房!男子脫產手法曝光,遭到法院打回原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積欠銀行近千萬元竟然送房!男子脫產手法曝光,遭到法院打回原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樁房地產移轉糾紛,揭開債務人疑似脫產規避債權的爭議。銀行提告主張,債務人將名下房地贈與親人,導致債權無法受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債務人的行為構成詐害債權,判決撤銷贈與及移轉登記,並命受贈人塗銷所有權,為金融債權把關。

根據判決,男子阿啟與公司向銀行借款近960萬元,經法院判決確定後仍未清償。不料,在債務尚未履行之際,阿啟竟在2025年將名下的房地,以無償贈與的發方式給女親屬小彤(均化名),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銀行發現後,認為該筆贈與明顯侵害債權,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銀行主張,阿啟在移轉財產後,名下僅剩一輛車,顯已喪失清償能力,導致債權形同落空,依法應撤銷該贈與及相關登記。

對此,阿杞辯稱該房地實為家族資產,僅借名登記於其名下,並非個人財產;另稱移轉係為返還家族或抵償對小彤的債務。然而法院查明,相關說法均缺乏具體證據支持,包括未能提出借名契約或家族協議文件,且過去曾自行將房地設定抵押,顯示其具完整處分權,難認僅為名義所有人。

至於阿啟主張以房地抵償債務部分,法院也指出,地政登記原因明確記載為「贈與」,並無買賣或抵銷紀錄,也沒有書面證明債務抵償關係,相關抗辯不足採信。

法院指出,依民法規定,債務人若以無償方式處分財產,致債權人受損,債權人得請求撤銷。經比對阿啟移轉前後資力狀況,確已陷於無資力,影響銀行債權實現,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因此,撤銷雙方贈與契約及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命小彤塗銷房地登記。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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