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地方政府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如安全梯間若使用木質或其他非耐燃材料裝修,即違反建築法規,須限期改善,否則可處以6至30萬元罰鍰。(吳嘉億攝)
中央與地方政府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如安全梯間若使用木質或其他非耐燃材料裝修,即違反建築法規,須限期改善,否則可處以6至30萬元罰鍰。(吳嘉億攝)

有鑑於近年來國內外發生多起重大住宅火災,中央與地方政府陸續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除將申報範圍擴大至6、7樓集合住宅外,也加嚴安全梯間天花板、牆面裝修材料及出入口設計規範。但傳出今年嚴格要求,其中就有泰山某集合式社區住宅就因設施不符規定,需進行梯間天花板拆除與修繕,費用高達100多萬,引發住戶議論。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依據內政部64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等規定,社區大樓安全梯間天花板倘以木頭或是使用非耐燃材料裝修,涉及違反建築法77條、77條之2規定,應依上開規定改善,未依規定改善完成,得依建築法91條裁罰6萬至30萬元;強調安全梯間為避難重要路徑,如有易燃材料裝修應予以拆除,以利火災時逃生。

中央與地方政府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如安全梯間若使用木質或其他非耐燃材料裝修,即違反建築法規,須限期改善,否則可處以6至30萬元罰鍰。(吳嘉億攝)
中央與地方政府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如安全梯間若使用木質或其他非耐燃材料裝修,即違反建築法規,須限期改善,否則可處以6至30萬元罰鍰。(吳嘉億攝)

工務局指出,新北市6、7樓集合住宅自1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公安申報率51.7%。目前市府考量6、7樓集合住宅社區多為未成立管理委員會,尚須整合社區缺失改善完成後再行公安申報,今年將持續輔導申報,明年第2季開始方會針對未完成申報案件執行處份。

工務局補充說,針對8樓以上集合住宅未完成公安申報自114年起截至目前為止已裁罰25件,主要原因為安全梯使用易燃材料裝修及防火門改善等缺失導致未完成申報。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表示,屋齡20年以上的集合式社區住宅,因為過去法令不周延或管委會組織不紮實,造成現在不合格的項目增加,而現行法規也已經實施數年,今年嚴格要求下,許多社區也都在近期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提出,甚至吵架與引發糾紛,若在無法取得申報合格簽證下,恐面臨高額罰鍰。

李宇翔提到,大型社區若全面進行公共空間改善,費用往往超過百萬元,對住戶負擔沉重,將在議會上提案建議市府研議補助機制,參考公寓老屋拉皮或加裝電梯等規畫政策,以政府補貼方式,鼓勵社區配合執行公共空間修繕,社區住戶也能較為接受。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則指出,根據修訂的法規要求樓梯平台的門扇開啟半徑不可與樓梯寬度的迴轉半徑相交,不得影響逃生動線,目的是要維持逃生動線之順暢,但若是在民國71年法規修訂前的既有建築,原則上不會強制要求拆除,執行上仍保有一定彈性。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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