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匯款來回操作藏玄機!老母成功討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買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匯款來回操作藏玄機!老母成功討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宗母女反目房產糾紛引發關注。母親阿秀出資購屋,卻登記在女兒小語(均化名)名下,事後雙方因故翻臉,女兒拒絕將房子過戶。法院審理後認定,該筆不動產屬於「借名登記」,並非是贈與,因此,判決女兒須將房地所有權移轉返還母親。

判決指出,該筆房地原本登記在阿秀已故丈夫名下。因家庭成員間考量繼承與日後糾紛,經全家討論後,決定由母親出資購買,再以「借名方式」登記在女兒小語名下。

阿秀主張,自己於2022年匯款240萬元給小語作為購屋資金,並由次子代墊相關稅費與代書費,房屋過戶後的水電、網路與修繕費用,也長期由她負擔。女兒不僅無固定工作,生活開銷也仰賴家中支應,顯無能力購屋。小語辯稱,該筆款項為母親「無償贈與」,房產自然屬於她所有,並強調曾繳納地價稅、持有契約文件,否認只是掛名。

法院調查發現,雙方資金往來相當複雜,包括母親先匯388萬元再收回、改匯240萬元,女兒再回匯230萬元等「來回金流」,與一般贈與模式顯不相符。法官認為,此舉較可能是依代書建議「製造買賣金流」,以符合形式上交易需求,而非真實贈與。

更關鍵的是,家族成員證詞與通訊紀錄成為判決重要依據。阿秀的次子出庭證稱,整起安排是為避免未來發生代位繼承糾紛,因此由母親出資、小語掛名。LINE對話中,小語也曾坦言「我只是掛名」,並多次向家人回報匯款進度、詢問代書後續處理事項。

此外,房屋權狀正本長期由母親持有,亦與借名登記實務情形相符。法院指出,若為真正所有權人,通常不會輕易將權狀交由他人保管,女兒辯稱因擔心詐騙才交付,說法與常情不符,難以採信。

法官認定,雙方確實成立借名登記關係,且母親已透過提起訴訟明確終止該契約。依《民法》相關規定,女兒應返還名義持有之不動產,將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回母親名下。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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