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民眾接到要求繳回租屋補助的公文。(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期不少民眾接到要求繳回租屋補助的公文。(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陸續有民眾在網路社群分享,收到公文要求繳回過去領取的租屋補助。其中一名網友表示,公文通知她租賃建物無住家用稅率,一次被追3年租屋補助的錢。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人都表示有碰過類似經驗,目前相當無助。

民眾收到繳回租金補助公文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查了一下,最近很多人都收到追回租屋補助的公文,自己要還快五萬元的錢,「要過年的心情都沒有了,年終都沒這麼多」;另一名網友也貼出公文,可以看到她租屋補助被追回的原因是租賃物無住家用稅率,建物登記主要用途無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等字樣,不符合作業規定。

相關文章曝光,引來大量民眾回應,「被討兩年份,申訴沒有用,溢領期間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兩年前也遇到一樣的事,溢領繳回三萬多,說什麼查無住家用稅率」、「錢都領了也繳房租了,那可跟房東要回來嗎?」

想領補助須注意2細節

針對政府要求繳回租屋補助,一名房產顧問也發文解釋,主要原因有2點,雖然房子是可以住,但官方調閱資料後發現,若是稅率不符沒有登記為「住家用稅率」,或建物謄本用途不符就會發公文繳回。他提醒,很多租屋族(甚至房東)在申請時,常常忽略建物謄本上的「用途登記」,結果領了補助款,幾年後被稽查才發現資格不符,要一次吐回全部金額,這對小資族來說真的是一筆巨款。

至於要如何確認租賃房屋是否為「住家用途」,其實在政府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官網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有合法租屋專區,點進去選「如何查詢合法住宅」進入「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選擇「門牌地址定位」標籤頁,直接輸入租賃地門牌即可查詢用途。

另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去年9月曾指出,租金補貼111年至114年溢領金額逾5.8億元,半數尚未完成追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充,已主動調取資料確認比對,皆已通知申請人必須繳回溢領款項,對於溢領者均積極持續進行追回作業。也透過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等措施,運用大數據分析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以完善租金補貼審查及追繳作業。

(房產網)

#租屋補助 #繳回 #建物 #公文 #住家用 #用途

也許您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