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認為伍男客觀上已足使一般人產生畏怖心,主觀恐嚇故意明確,判處有期徒刑2月。(資料照片)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伍男客觀上已足使一般人產生畏怖心,主觀恐嚇故意明確,判處有期徒刑2月。(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伍姓男子因租約補償問題與蔡姓房東鬧翻,竟老羞成怒傳訊恐嚇房東,揚言要到對方住處跳樓「讓房子變凶宅」,甚至威脅要散布房東私生活不檢點的傳單,高雄地院審理後,不採信伍男「有感而發」的辯詞,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伍姓男子先前透過房仲向蔡姓房東租屋,租約原定於民國113年6月底到期,期間蔡男因計畫變賣房產,希望伍男能提前搬遷,雙方雖達成提前解約共識,卻在押金返還與租金支付上產生爭執;伍男不僅要求房東不得扣抵押金,甚至異想天開,要求房東賣房獲利後應分給他一個月租金作為「紅利」,遭到房東嚴詞拒絕。

雙方談判破裂後,伍男自覺權益受損,竟接連傳送恐嚇簡訊給蔡男,內容包含要向國稅局檢舉、到大學門口舉牌控訴蔡男私生活離譜,甚至揚言:「我會去到他住的大樓鬧自殺跳樓,此外,伍男還恐嚇稱:「不要以為警察可以24小時保護,我會在外面等你」,種種言論令蔡男深感恐懼,隨即報警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伍男辯稱這些都只是資金壓力下的氣話,會提到跳樓是因為當時受到台中「五億高中生」新聞事件影響,純屬「有感而發」,一審時高院簡易庭認為,伍男客觀上已足使一般人產生畏怖心,主觀恐嚇故意明確,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伍男不服上訴,合議庭仍然認為伍男辯詞無理,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此案定讞。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房產網)

#高雄地院 #五億高中生 #跳樓 #恐嚇 #凶宅

也許您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