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院拍賣之土地如符合減免規定,請在接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喔! (圖/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如符合減免規定,請在接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喔! (圖/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遭法院拍賣後,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要件者,土地所有權人或新所有權人應在接獲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更正稅額,逾期申請者,無法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經法院拍賣後,稽徵機關會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並由法院代為扣繳,同時也會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新所有權人如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一定要在收到函文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才得以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免。

文章來源:經法院拍賣之土地如符合規定,30天內要這麼做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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