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贈與登記之中,有高達29%的比例屬於夫妻贈與,且連續5年都維持29%的比例,佔比反而較房地合一上路前逆勢增加,每10件贈與登記中,就有將近3件屬於夫妻間的贈與,而一般贈與的數量與比率則是從房地合一上路後就明顯減少。
統計資料顯示,夫妻間贈與在2013~2014年間佔比為24%,但從2016年就跳升到29%,並且連續5年都維持在29%左右,夫妻間贈與近5年多維持在每年1.2~1.3萬棟,反觀一般贈與的波動幅度較大,從2014、2015每年4萬餘棟,到房地合一上路後剩下每年約3萬棟左右。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夫妻間贈與常見狀況就是為了節省出售時的土增稅,若是屋主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配偶並未使用過,且該次交易的土增稅金額較大,就可能將不動產贈與給配偶後出售,利用配偶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節稅,尤其在土地公告現值大幅調整後,節稅效應顯著,每年的夫妻贈與移轉穩定維持在1.2~1.3萬棟左右。
舉例來說,若是先生雖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將土地贈與太太後,其土地所有權已移轉,只要太太未曾用過優惠稅率,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則太太出售土地時就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一般的贈與在房地合一上路後,透過不動產節稅功能大不如前,由於贈與與屬於無償行為,稅務機關認定受贈者取得不動產的成本甚低,與市價有明顯差距,因此日後出售不動產可能出現可觀的房地合一稅,統計顯示從房地合一上路之後,一般贈與的數量從4萬棟下降到3萬棟,減少趨勢明顯。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實價課稅讓贈與的轉手獲利空間遭到課繳重稅,不少有資產的夫妻在房產分配上另做打算,在實價揭露上所見的親友交易也多有以行情價碼成交,或是房產以分批轉售給另一方,免於轉手對象手上資產並不夠多,恐被視為有贈與之嫌,對於財富不均的狀態可達到一定程度的重分配效果。
(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