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浙江杭州一名林姓女子,看電視劇驚見拍攝的場景,竟然是自己位於寧波慈溪市價值3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億元)別墅的家,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3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00萬元)。
綜合陸媒報導,林女2014年11月在家鄉慈溪市,花了3000萬(人民幣,下同)買下一棟820平方公尺的豪華別墅,但後來一直住在杭州,於是2015年11月將別墅委託物管公司管理,未料去年9月看電視劇《我和我的兒女們》時,看到劇中的場景,竟然是自己的別墅,當時女主角躺在她臥房的床上,男主角則坐在客廳沙發上,屋內多達60多處成了劇中鏡頭。
林女氣的找物管公司理論,但對方卻否認將別墅借給劇組,回到別墅查看後發現,屋內多處設施受損,當氣得一口氣告了電視劇出品公司、播放平台與物管公司。
今年3月一審開庭,林女得知另一部電視劇《大約是愛》,也進入她的別墅拍攝,再追加告了這部電視劇出品公司。本月15日再次開庭,2個電視劇的出品公司,一致表示都是經過物管公司同意才入內拍片。
林女認為,別墅屬於私人住宅,未經過產權人同意拍攝並播出,無疑侵犯隱私權,因而向所有被告求償200萬元,以及物品、裝修損失35萬元,還有場地使用費46萬元。
(房產網)
#別墅
#電視劇
#林女
#物管公司
#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