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萬元房產成親情戰場,從軍女控父母「以死相逼」簽欠款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900萬元房產成親情戰場,從軍女控父母「以死相逼」簽欠款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父親阿群因無力繳納房屋貸款,14年前將名下的房產,以900萬元售予剛當軍人的女兒阿如(均化名)。不料,這起看似家族間的房產交易,隨後卻演變成一場撕裂親情的法庭攻防戰。阿群控告阿如未付清尾款,索討325萬餘元;女兒則痛訴遭父母以死相逼超貸買房,甚至逼簽不合理的同意書。

判決書指出,阿群原本將房地借名登記於胞姊名下,101年因經濟壓力欲出售,女兒阿如考量家人居住需求,同意以900萬元買下。由於阿如當時剛從陸軍專科學校畢業、月薪僅3萬多元。

阿群同意免收頭期款,由阿如向銀行貸款595萬元清償舊債。然而,阿如婚後搬離,並於111年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父母搬離,隨後將房屋轉售第三方,引發阿群強烈不滿,一氣之下提告追討尾款與相關稅費共325萬2691元。

面對指控,阿如出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指稱當年房子市價僅約400萬元,是父母動輒「以死相逼」、進行親情勒索,她為了不讓祖母與姊妹流離失所,才被迫配合「超貸」承接房產。她更痛訴,父母後來以輕生要脅逼她簽下欠款同意書,自己每個月辛苦繳房貸,卻被父母當成提款機,如今反被要討不存在的尾款,實在令人寒心。

法官認為,阿如無法提出具體事證證明簽署同意書時有受脅迫情事,且同意書內容字跡為其親筆書寫,甚至有塗改修正,足認當時具備辨別事理能力。

法官考量,雙方簽訂的買賣契約載明總價為900萬元,扣除銀行貸款595萬元後,確實尚有305萬元價金未給付;至阿群主張的學雜費與稅費等金額,則因舉證不足遭駁回。因此,判決阿如應給付阿群305萬元。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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