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開學季正值學生與新鮮人租屋高峰,新竹市政府提醒民眾簽約前應確認出租人身分、契約內容與屋況,並落實「3要1不」原則以保障自身權益。竹市因園區與大專院校眾多導致租屋需求旺盛,市府已製作資訊手冊協助市民掌握相關權益。
新竹市擁有科學園區及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等5所大專院校,租屋需求旺盛。新竹市府製作「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一本通」,彙整實用租屋資訊及注意事項,協助市民快速掌握租屋權益,讓青年學子及外來就業族群都能在竹市安心租屋、放心居住。
針對押金、電費與欠租等常見爭議,應掌握「3要1不」:一要確認屋主合法出租權限;二要認明內政部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三要點交屋況設備並留存紀錄;一不則是未看屋或確認契約前,絕不提前交付金錢與證件,防範受騙。
住宅租賃契約已全面納入《消費者保護法》保障,簽約應留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包括審閱期與修繕責任,未載明仍視為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如禁止遷戶籍、轉嫁稅賦等,載入亦無效。房東若違規且限期未改正,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民眾如遇租賃爭議,可透過消保會線上系統申訴,或撥打法扶基金會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手機加02)。新竹市府將持續加強宣導,營造安心友善的租屋環境。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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