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不過雲林一名林小姐才剛買房約5個月,日前卻收到今年期的房屋稅單,上面課稅月數竟達15個月。對此,雲林縣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自2024年7月1日起,已由「按月課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每年3至6月新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將併入次一年度課徵。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近日一名林小姐反映,她今年2月初才購買新成屋,實際持有時間僅約5個月,卻收到2026年期房屋稅單,課稅月數高達15個月。對此,稅務局解釋,房屋稅制度已於2024年7月1日由「按月課徵」改為「按年課徵」,並以每年2月末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登記的房屋所有人,即為該年度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由於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因已超過當年度的納稅義務基準日,該期間房屋稅將併入次一年度課徵,並以次年基準日認定納稅義務人,導致次年課稅月數最長可達16個月(即4個月+12個月)。
以林小姐為例,其購買的房屋自2025年4月起開始課徵房屋稅,因此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期間的房屋稅,會併入2026年期一併課徵。由於林小姐在2026年2月28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取得該屋所有權,因此為該屋2026年期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整體課稅期間自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底止,合計須繳納15個月房屋稅。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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