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抓漏!違規使用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作為住家用,地方政府可以課徵差別稅率,地方政府可最高可以課徵4.8%的懲罰稅,房屋稅恐倍增起跳。
財政部今日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訂辦法》,增訂如果是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是停車場或者是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作為住家用情形,訂立差別稅率。
財政部舉例說明,如果某甲擁有非自住房屋5戶,其中有1戶的房子是停車場將,如果該市的懲罰稅率為4.8%,那麼該戶的房屋稅就是4.8%;另外,其他4屋擇按照5戶的差別稅率,來看坐落的縣市的差別稅率,現在大部分直轄市5戶的差別稅率多是4.2%。
根據了解,此修正法規是台北市建議,主要原因在於這些停車場、防空避難所主要目的是用於避難效果或者停車空間,但是違規改變目的作為住家用或者擅改住家違規出租,造成公共危險增加社會負擔,因此應該有別於合法的房屋有不同程度的賦稅負擔。
財政部官員表示,現行的地上停車場的房屋稅是2%、避難所兼停車場擇是不用課徵房屋稅。依此來看,如果各地方政府修法課徵懲罰稅,房屋稅恐怕倍增以上。
財政部表示,該法規修正預告60天,並且授權各地方政府修正地方自治條例,所以最快今年7月新一期的房屋稅才會適用,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民眾就能感受到。
(房產網)
#停車場
#房屋稅
#差別稅率
#住家用
#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