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節稅大有學問。(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繼承節稅大有學問。(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近期一起在新北市淡水區的購屋案例,突破一般人對未成年購屋須課稅的既定印象。一名父親替12歲兒子購買總價約1600萬元的不動產,最後獲國稅局認定「免徵贈與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未成年人因不具完全行為能力,若名下出現高額資產或購屋資金,通常會被推定為父母贈與,依法應課贈與稅。本案若照一般情況判定,父親可能需繳納相當可觀的稅額。

不過,這名父親事前準備充足,向國稅局提出完整的資金證明,他指出購屋資金並非即時贈與,而是兒子多年來累積受贈所得後形成的「自有財產」。國稅局經查核後,確認資金來源清楚、流向單純,因此認定符合「歷年受贈累積財產」條件,准予免稅。

父母資助子女買房 務必保留資金證明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判定是否需課徵贈與稅,關鍵在於資金來源能否被明確追溯、且沒有挪用或短期轉入轉出的情形。該父親提供了兒子的銀行存摺與多年轉帳明細,帳戶成立以來並無大額提領紀錄,證實資金確實屬於兒子本人。

國稅局提醒,若未成年人以自有資金購買房地產,只要能提供完整的收付證明與資金來源文件,且資金未被挪作他用,就能依法適用免稅條款,避免被視為父母贈與。

換言之,「能證明錢從哪來」是免稅關鍵。若家長平時就為子女設立獨立帳戶,且每筆資金轉入都有明確紀錄,在日後購屋或資產轉移時,就能減少被國稅局推定為贈與的風險。

轉移房產節稅方法:每年244萬元免稅額

YouTube節目《金臨天下》先前邀請錠嵂保經執行處經理孫成翰,解析房產傳承常見誤區與節稅做法,若家長希望生前移轉房產,最具效率的方式則是「以買賣代替贈與」。

根據現行稅法,國稅局每年提供244萬元免稅額,家長可透過逐年資金轉移的方式,分階段將資產移轉給子女。孫成翰舉例,若以十年為期,家長可在合法範圍內轉移約2440萬元資金,未來若需過戶時,可由子女以自身名下資金「買回房產」,同時達成節稅與傳承雙重效果。

孫成翰提醒,房產傳承的關鍵不僅是節稅,更在於「合法性與證明力」。他建議民眾提前規劃資金流向、保存交易紀錄,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房產網)

#贈與稅 #國稅局 #資金 #不動產 #遺產

也許您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