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圖/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圖/新竹縣政府)

鑑於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縣轄57萬筆土地的功能分區有可能被牽動,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在「新竹縣智慧圖資雲」新增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成果查詢功能,歡迎民眾多多利用。地政處提醒,目前版本並非最終結果,須待公告時才會定案,查詢結果僅供參考,不能做為任何形式的主張或依據。

地政處表示,2016年5月1日公告實施的國土計畫法,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分三階段轉軌至國土計畫制度,第一階段由內政部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由新竹縣政府於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新竹縣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預計由新竹縣政府於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屆時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土地使用將依照國土計畫法之國土功能分區進行管制。

地政處說明,新竹縣已於2022年完成全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作業,將全縣轄17萬餘公頃、57萬多筆土地劃分為適當功能分區,並完成全縣13鄉鎮市公開展覽及公聽會,目前持續辦理竹縣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及核定等相關法定程序,預定2025年4月30日才會定案。由於國土計畫影響新竹縣約40萬土地所有權人,「新竹縣智慧圖資雲」圖台網站特別設置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成果查詢功能,可透過地段地號或道路門牌等資訊,查詢逐筆土地未來之功能分區,同時可搭配現行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一併顯示,供民眾了解自身土地相關資訊。另外,也可直接連結至縣府地政處網站「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專區」,同步查看各功能分區介紹、公聽會簡報、影片及相關資料。

地政處表示,國土計畫制度轉軌兼顧新舊制度間的銜接,以保障民眾既有合法權利為基本原則,降低制度轉換衝擊,未來不論劃設為何種功能分區,合法建築物、設施不受影響,可以繼續使用,原本區域計畫法編定之建築用地未來還是可以申請建築,使用強度、建蔽率及容積率不變。農牧用地亦可維持農用或申請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農村再生、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等相關土地使用。

另外,國土功能分區未來可透過國土計劃每5年辦理通盤檢討機制、鄉村區整體規劃及都市計畫發展需求,配合計畫及城鄉發展實質需求調整功能分區,並非2025年4月30日公告後即不再變動。

文章來源:「新竹縣智慧圖資雲」可查國土計畫法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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