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男子不滿房東不彈性減租,便在房屋外牆噴漆羞辱房東「沒天良」。(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林姓男子不滿房東不彈性減租,便在房屋外牆噴漆羞辱房東「沒天良」。(示意圖/Shutterstock)

2021年5月至7月間指揮中心調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造成大量民眾收入銳減,北市一名林姓男子經營夾娃娃機店,因政策被迫暫停營業,向房東請求減免房租遭拒,便心生不滿在房子外牆噴漆寫下「拐吞騙錢」、「沒天良」等語,慘被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結,依散布文字誹謗等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於2020年11月間向房東租屋,作為夾娃娃機店使用,租期自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但因疫情調升至三級警戒,林男被迫暫停營業,便向房東提議減免租金,但房東不願意減租,林男便於2021年5月起不付租金,還在房子外噴漆寫下「永和房東沒天良拐吞騙我錢」、「疫情停業房租一元不降這種房東超有人性」」等語,讓房東氣得控告林男。

台北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案,但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為林男確實因求減租不成感到不滿,做出噴漆留言的行為,且噴字內容提及「疫情停業房租一元不降這種房東超有人性」等語,明顯就是在針對房東,另「沒天良」一詞,依社會一般通念認定為謾罵、攻擊他人人格的意思,「拐吞騙錢」的不實指控,也已侵害房東的社會名聲及形象,酌情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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