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改建透天厝遮住恆春古城,遭挨罰30萬。(屏東分署提供)
屋主改建透天厝遮住恆春古城,遭挨罰30萬。(屏東分署提供)

恆春有一透天厝屋主改建翻修房子,被民眾檢舉有違建情形,由於房子緊鄰國定古蹟恆春古城,屏東縣政府隨即通知文化部;經現場丈量發現,翻修後透天厝牆面距離古蹟牆體外緣僅約2.2公尺,幾乎緊貼著古城牆體,除阻塞觀覽通道外,日後古蹟維護空間亦相當狹窄有限,且房子翻修後長高,屋頂已經高於城牆馬道0.45公尺。

文化部三度發函通知屋主應予改善卻遲未改善,召開古蹟審議會經屋主到場陳述意見後,做成決議,認屋主舊屋翻修有遮蓋古蹟外貌及阻塞古蹟觀覽通道情形,遂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裁罰30萬元,屋主未繳納罰單,案件於今年3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發現屋主已將透天厝過戶他人,名下尚有其他不動產與存款,旋即查封義務人3筆土地並扣押7家銀行存款,其中一家銀行回報有足額扣押,分署迅即核發收取存款執行命令,並通知其他金融機構撤扣及地政事務所塗銷查封登記,受理該案件僅一個月餘即全額徵起。

屏東分署表示,歷史古蹟的維護與保存是全民資產,也是責無旁貸的義務,恆春古城自1875年興建迄今已近150年,是全台現存最為完整的古城,這是分署成立22年來所受理的唯一一件文化資產保存法案件。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及第106條規定,營建工程時不得破壞古蹟,亦不得遮蓋其外貌或阻塞觀覽通道,違者最高可裁罰200萬元罰鍰,日後若有其他相類案件移送,分署必定強力執行以捍衛文化資產保存。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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