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家代銷公司承接仁本建設位於亞灣建案,建商因懷疑代銷聯合客戶炒房,之後又解約造成損失,便以未完銷為由扣留數百萬服務費與溢價款,代銷於是提起訴訟。高雄地院法官憑建商謝姓負責人簡訊回覆,認定雙方均同意結案,判決建商無權扣款,必須如數給付代銷49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兩造於民國112年8月簽訂代理銷售34戶亞灣新建案合約,佣金為底價5%,溢價款則由代銷分得30%。未料開賣後,建商懷疑買家與仲介聯手在臉書刊登廣告炒作房價,憤而自行與買家解除7戶買賣合約,也懷疑代銷也有涉入炒作,要求代銷公司撤場。
代銷公司結案請款時,建商卻反控代銷勾結投資客造成房屋未完售損失,並又擅自拆除接待中心裝潢屬於違約,以此為藉口強行扣留銷售服務費3百多萬,和139萬餘元的溢價分配傭金。
法官審理時發現網路炒房廣告為買家與房屋仲介個人行為,代銷公司並無涉入。撤場時代銷業者多次向建商謝姓負責人,以簡訊詳細回報接待中心清空復原進度,1個多月的時間裡謝男全部回覆「好,謝謝」,從未提出質疑。因此認定建商同意代銷退場並將接待中心回復原狀。
而在後期代銷業者與建商協議後續付款時,同意將部分房屋傭金調降提成,法官認定代銷算默示同意降價,最判決建商應給付服務費與溢價款共計4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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