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醒,房屋稅優惠稅率申請3月23日截止,錯過只能等明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財政部提醒,房屋稅優惠稅率申請3月23日截止,錯過只能等明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房屋稅即將在5月1日開徵,若房屋符合優惠稅率或減免規定,今年須於3月23日前向房屋所在地機關申報,經核准後才適用,若錯過最後這段時間,今年恐怕就無法享受優惠稅率。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新制於113年7月上路,房屋稅改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若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導致稅額減少,納稅義務人需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而今年3月22日剛好是周日,因此順延至3月23日。

財政部說明,若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由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3戶以內要件,享1.2%優惠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持有1戶自住的房子,且房屋現值在地方政府訂定之金額以下者,享1%優惠稅率。

財政部提醒,今年申報期限即將截止,符合規定者請及時提出申請,避免今年享受不到優惠稅率;此外,若已依規定申請過,且已核准適用優惠稅率者,如使用情形、原因及持有戶數未發生變更,則不需重新申報。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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