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公寓爆發嚴重鄰居糾紛。住在5樓的男子阿誠,因不滿樓上噪音,竟將發泡劑灌入樓上住戶浴廁排水管線,導致整棟管線堵塞、6樓住戶無法使用衛浴設備,被迫搬出租屋。樓上母女阿芬與小寧(均化名)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誠故意毀損管線,不僅須賠償租金與精神慰撫金等費用,總計逾130萬元,還必須負責修復管線。
判決指出,兩戶為上下樓鄰居,但因生活噪音問題長期發生爭執。阿誠竟在半年內多次將發泡劑灌入6樓衛浴排水管線。由於管線穿越樓板並設置在5樓天花板內的管道間,發泡劑在管內硬化後造成嚴重堵塞,使6樓浴室馬桶、洗手台與浴缸排水完全失效。
鑑定單位利用管道內視鏡檢查後,發現管內大量硬化發泡劑,確認堵塞原因就是遭灌入發泡材料。法院指出,依一般工程常識,發泡劑不可能自然進入管線內部,研判是刻意鑽孔後灌入所致。事實上,阿誠也曾因同一行為被刑事法院依毀損罪判刑確定。
阿芬主張,由於排水系統完全失效,房屋無法正常居住,只好搬出租屋。她自2021年12月起每月支付2萬3000元租金,後來租金上漲到每月2萬6000元,累計損失龐大。法院認為,浴室排水管若長期堵塞,容易產生惡臭、積水甚至滋生病媒蚊蟲,確實不利居住,因此認定搬出租屋具有必要性。
因此,判決阿誠須賠償阿芬已支出的租金與修繕費、勘驗費等,共計58萬3000元,並須再支付租金損失59萬8000元。此外,直到管線修復完成為止,每月仍須支付2萬6000元租金補償。在精神損害部分,法院認為母女長期受居住環境受損影響,判阿誠須賠償阿芬與小寧各15萬元精神慰撫金。
除了金錢賠償,法院也命阿誠必須依專業鑑定提出的工法,修復6樓衛浴排水管線,使其恢復正常排水功能。至於阿誠被指控曾使用「震樓神器」製造噪音干擾居住安寧,法院認為證據不足,無法確認噪音來源,因此未予採信。
另對於阿芬要求5樓屋主阿欣(化名、阿成配偶)也須負連帶責任,法院認為單憑夫妻關係與房屋所有權,尚不足以認定阿欣有監督義務或共同侵權,因此駁回對她的求償。整體判決結果為,阿誠需賠償母女兩人合計逾130萬元,並持續負擔租金損失,直到管線修復完成為止。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