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遺憾的房客墜樓案!女房東小綺不滿承租人阿和(均化名)於屋內往外墜樓輕生,導致該千萬宅慘變「凶宅」,向阿和的遺產管理人(律師)求償房價減損逾 616 萬元。儘管法院認定輕生行為「背於善良風俗」,但最終卻因為女房東小綺「一項關鍵失誤」,判定求償敗訴。
判決書揭露,阿和當時向小綺承租位於精華區的 高樓住家。事發當天,阿和的情緒極度不穩,警消獲報趕抵現場,阿和的母親甚至在門外與其隔門對話、苦勸 20 分鐘,試圖挽回兒子的心。不料,僵持一小時後,阿和卻突然從往外墜樓當場身亡。
面對房子變成凶宅,房東小綺痛心疾首。她主張,該屋原價近 3000 萬元,阿和的非自然死亡導致房價出現約 21.35% 的貶損,依據民法侵權行為,向遺產管理人求償 616 萬 5880 元。但是律師反駁,縱使阿和輕生屬實,但也難以認定他有「故意」減損房屋價值的惡念,且小綺提出的房價跌幅純屬個人片面主張,缺乏法理依據。
法官認為,輕生雖然沒有造成房屋結構受損(物理毀損),但卻會影響市場交易價值(經濟損失)。更重話批評,輕生行為「損己不利人、輕忽生命價值、無視親人感受、製造社會問題」,應被視為一般社會道德不容的「背於善良風俗」行為,且阿和在與警消僵持時具有識別能力,應能預見其行為會導致房屋價值受損,故具備「間接故意」。
但是判決關鍵在於「損害額的舉證」。法官指出,小綺在訴訟中放棄了由專業單位進行的「房價鑑定」,僅憑一份碩士論文的統計數據,推論出 21.35% 的減損比例,並以此作為索賠基準。
法官認為,不動產價格波動受地段、屋齡、市場環境等多重影響,不能僅靠學術論文的平均值來認定個案損害。由於小綺始終無法提出確切的、經鑑定的價值損害證明,法院因此判決,即便侵權成立,但因損害數額不明,判決小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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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