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為強化建築物外牆安全管理,依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及《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訂定「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針對已完成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但逾期仍未修繕之建築物,市府將處以6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依法採取連續裁罰,直至修繕作業落實。
根據民國112年6月公告,北市商業區共計913棟高風險建築物,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申報。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申報計358棟,其中202棟仍在辦理修繕中,若涉及逾期未修繕或未辦理展延,將依最新「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處以罰鍰。
建管處長虞積學呼籲,若外牆飾材掉落造成他人損害,建物所有權人除行政罰鍰外,尚須負擔民、刑事責任,提醒各大樓及社區應儘早進行檢查及修繕,確保居住安全。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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