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究竟住戶可不可以拒絕分攤修繕費?房產專家孔祥合直言,答案很簡單:「不行。」他也分享一則親身接觸的真實案例,提醒住戶千萬別因一時不滿社區「區權人會議」決議而衝動拒繳,否則後果恐怕比想像中更沉重。
拒繳修繕費 最後付出更高代價
孔祥合在臉書發文表示,一位親戚居住的大樓因外牆磁磚老化、頻頻掉落,存在砸傷行人的風險,社區因此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決議每戶需分攤150萬元進行外牆修繕,但親戚不服,決定拒絕繳納,甚至找上律師提告,展開長達8年的官司紛爭。
親戚拿著管委會開出的高額催繳單向孔祥合求助時,他仔細了解後坦言,這並非管委會刁難,而是透過大樓最高位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決議,在法律實務上,要推翻這個決議的門檻極高、勝算極低。他甚至勸對方,「與其把錢送給律師和法院,不如我請你吃頓飯,就當破財消災,別打了」。
然而,親戚並未接受勸告,堅信律師能「打贏官司」,前後請了兩位律師持續訴訟,堅信律師可以幫他打贏官司,律師也保證可以贏。結果,一審、二審皆判敗訴,不僅修繕費分文未少,親戚的太太也承受來自鄰居的巨大壓力,甚至被當面質問:「大家都繳了,就剩你們沒繳,是在拖什麼?」
官司輸了 鄰里關係也賠進去
眼見親戚被這場官司折磨了8年,不僅得補繳150萬元的修繕費,還要付大筆律師費及5%法定利息。孔祥合也只能無奈勸告對方,「趕快把本金繳了,以免利息一直滾下去,親戚後來也默默把錢繳了。」
對此,孔祥合總結三個重要提醒。一是大樓最高權力機構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要它合法開會並決議通過,(例如修繕外牆),這就是「法律」,管委會只是負責,執行決議的單位;二、官司的代價不只是律師費,更是巨大的「情緒成本」,鄰居的冷漠、等待判決的焦慮、不斷失望的打擊,也都應該是成本;三、人們有時候付錢請顧問,不是為了買「專業判斷」,而是為了買一句「你是對的」。
(房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