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騎樓究竟是行人的通道?還是地主的私有地?大里地區近來出現檢舉達人,造成屋主夜間停車卻屢被檢舉;台中市議員張芬郁24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揭露光是113年到114年間,全市竟有超過1萬6010條街道因騎樓停車遭檢舉。她直言,這已清楚顯示現行法規難以遵行,並透露已有民眾進行連署要求修法。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坦言:「一個頭三個大」,也認同只有修法可解。
張芬郁指出,騎樓本應是行人的「輔助空間」,真正的人行道應由公有設施來設置。但政府當年要求地主留設騎樓供全民通行,所有權卻仍屬私人,歷史沿革卻造就今日困境。如今許多地主不只不能把騎樓封起來,甚至連自己停車都會挨罰,導致怨氣四起。她轉述民眾心聲:「既然不讓停車,那政府要不要把地買回去?不要讓騎樓變成:不能走、不能停、還一直被開單。」
台中市長盧秀燕承認這是「一個頭三個大」的難題。她強調,依中央法規,騎樓雖屬私地,但因具公共通行功能,地主不得以桌椅、貨物阻塞通行,否則就得依法開罰。
面對法規與實務脫節,張芬郁認為唯一的解方就是修法,也請市府檢討並鬆綁現行法規,避免把合法私地當作公地管理,給予地方更多自主管理權,讓地方得以依區域需求訂定騎樓停車規範。盧秀燕表達認同:「根本解決之道必須修法」。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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