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內政部來函要求桃園市政府編列「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20%經費一事,桃園市都發局17日表示,該計畫原為中央主導,明訂由國庫及中央房地合一稅挹注住宅基金執行補貼,市府已著手發文回應內政部,呼籲中央應依核定內容履行責任,妥善照顧全國租屋民眾的居住需求。
都發局指出,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於去年修正時以「中央政府與租屋者共享經濟成長果實」為名義,並明定由國庫與中央房地合一稅挹注住宅基金執行補貼,同時協調由地方政府就近執行行政作業服務民眾。
都發局說,由中央制定的計畫,詳列明確的財源與分工,地方政府財政本就困難,市府將發文給內政部,請內政部務必依核定計畫照顧租屋者,市府會協助計畫執行就近服務民眾。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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