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離世後衍生的遺產爭議,一位再婚妻子訴說著她的遭遇。丈夫生前曾承諾「這間房子讓妳住到百年,沒問題!」不過繼子的提告卻讓她夢碎,法院判決她敗訴,不僅須搬離住所,更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於臉書分享遺產糾紛案例。丈夫過世後,再婚妻子原以為可以安然地居住在她們共同打造的溫馨家園,度過餘生。
沒想到,繼子的一紙訴狀,讓她瞬間從女主人轉為「被告」。她百般委屈,自認是丈夫的合法妻子和繼承人之一,且丈夫生前還親口承諾「這間房子讓妳住到百年,沒問題!」然而她的主張並未得到法院認同。
蘇家宏指出,法院判決的三大理由:
一、該房產為「全體繼承人」的公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皆不得獨占。
二、丈夫的口頭承諾,缺乏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
三、 妻子雖是丈夫的「占有輔助人」,但丈夫過世後,她的合法占有權源隨之消滅。
最終,妻子不僅要搬離住所,更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蘇家宏提醒,若丈夫能在生前預立有效的遺囑,將房屋指定遺贈給再婚妻子,並設定信託,便可保障再婚妻子的居住權,避免遺產紛爭的憾事發生。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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