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3億元無人繼承遺產收歸國有。(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逾43億元無人繼承遺產收歸國有。(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少子化的另類衝擊,財政部國產署29日指出,近五年已清理的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共1,231案,包括土地1,266筆和房屋86棟,賸餘遺產被收歸國有總值達43億7,129萬元,分析與社會經濟型態改變及高齡、少子化社會結構有關。

據財政部統計,單年代管遺產收歸國有的金額以2021年的23.12億元最高,創歷年紀錄,當年清理遺產有不少大面積土地或高價值房屋,2021年國庫清理代管遺產土地面積逾4公頃、房屋24棟,都是歷年最多。

國產署表示,無人承認繼承案主要都是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提醒繼承人若要承認繼承,務必在法院公告催告期限屆滿前向國產署提出,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依法將收歸國有。

據《家事事件法》規定,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也可選任公務機關,法院為維護公益及國庫有期待利益,實務上多數會指定國產署為遺產管理人。

國產署說明,遺產管理的各項作業繁瑣,且多數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等問題,除辦理時間通常很長,也常要再另行委任律師處理。

此外,國產署表示,社會經濟型態改變,加上台灣邁入高齡化及少子化,增加財產無人繼承的情況。依《民法》規定,若期限屆滿但無繼承人承認繼承,遺產在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賸餘將歸屬國庫。

歷年國產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8,934件,至2024年6月的代管中遺產案仍有1,718件。為加速清理未結案件,國產署2018年起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五年合計結案共1,231案,被收歸國庫的房產,若是面積逾500坪或位於雙北,即不會出售,可能改以標租或包租代管等方式活化運用。

另外,大面積土地除可能提供社宅,視情況也會拿來標租地上權。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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