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1名楊姓女子去年賣房,依規定要繳271萬的房地合一稅,但楊女遲遲未繳,直到收到行政執行署的扣押財產命令,才趕緊連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動到她銀行帳戶存款,並在幾天後到高雄分署,拿出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才保住自己的信用。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楊姓女子於2023年7月將名下一棟位於鹽埕區的房屋,5層樓總額以3500萬的價格賣出,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她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計算後,認為她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超過5年未超過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20%計算,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

但楊女收到稅單後卻遲遲未繳,案件被移送到高雄分署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事態嚴重,遭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並在幾天後直接到分署,拿出信用卡全額繳清稅款,執行官才撤銷銀行與股票帳戶扣押,讓楊女得以保全自己的信用。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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