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不幸往生,妻子是第一順位財產繼承,但有律師分享一案例,有位丈夫將名下1000多萬房產給母親後就過世,太太一毛都拿不到,向法院提告婆婆侵害繼承權,但法官認為,丈夫在人生最後階段,都是由老母親照顧,妻子完全沒付出照料責任,因此駁回妻子要求,無法拿到丈夫任何財產。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分享一財產繼承案例,指出有位先生罹癌後為了盡孝,將自己名下1000多萬房產交給老母親,不久後就過世。他的太太沒有分到遺產心裡很不平衡,於是向法院提告婆婆和小姑侵害繼承權,希望可以要回房產和700多萬的現金。
後來經過法官了解,這位太太與先生結婚不到9個月,沒盡到對丈夫和婆婆的照顧責任,即使在丈夫人生最後階段,也都由老母親來照顧,因此太太要求平均分配老公的婚後財產並不公平,法官除了駁回太太的要求,甚至免除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導致她無法拿到丈夫任何財產。
蘇家宏表示,這位先生對媽媽的孝心讓令人動容,也很勇敢。他認為,這位先生是幸運的,在生病需要家人照顧時,媽媽願意親自照顧,比新婚太太付出更多,所以果斷寫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媽媽。
從太太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沒有分到夫妻財產與遺產一定會感到不平衡,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不過在丈夫生命的最後階段,都由母親去照料,太太非實際照顧的人,丈夫臨終前對財產的安排,很難說不合理。
遺產實例分享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回應「老公生病時,最需要有人照顧,身為老婆不理不睬,當然遺產沒老婆的份」、「不想付出,又只想坐等好處的人,還真不少」、「台灣還是有明智的法官」、「有孝心又有智慧的兒子」、「真的要付出才有資格請求分錢。否則怎麼有臉提告?」。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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