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仍將適當保障土地使用權利 
(圖/ 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營建署: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仍將適當保障土地使用權利 (圖/ 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有關2023年1月6日報載嘉義縣阿里山地區民眾反映國土計畫台18線既有聚落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質疑將無法開發利用1節,營建署1月7日強調,劃入國土保育地區之土地,仍將充分保障民眾既有合法及未來土地使用權利,不會因國土功能分區分類的劃設而受影響,請民眾放心。

直轄市、縣(市)政府劃設國土功能分區

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考現行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環境敏感條件,並依照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訂定之劃設條件進行劃設,即目前為相關目的事業法令所規範應加強國土保護、保育、保安之區域,將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或第2類。

此外,若為當地土地適宜性及發展現況等特殊需求,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可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或後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訂定因地制宜管制規定,以符合在地民眾需求。

國土計畫管制規則將保障土地使用權利

營建署指出,依據目前初步完成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方向,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或第2類之土地,原屬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建築用地(例如甲種、丙種建築用地)得繼續住宅、零售等生活使用,合法農業使用土地(例如農牧、養殖用地)也可繼續作為農業使用,包含農作(包含農機具)、農田水利、農作生產、農作管理、養畜、養禽、休閒農業體驗等設施,未來均得繼續使用,其合法權益不受影響,請民眾放心。

國土計畫管制規定加速研擬中

目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刻正依各界提供意見加速彙整研擬中,相關草案內容包括容許使用情形表等資訊,都在營建署網站「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專區」公開供各界參考,有興趣的民眾均可上網瀏覽及瞭解,如有相關問題或意見亦可向營建署反映,讓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可以更周全完善。

文章來源:營建署:國土保育地區仍將保障土地使用權利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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