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房屋稅開徵時,有幾間房屋,就會有幾張房屋稅單,很正常。但是,地價稅開徵時,同一縣市總是開成一張,讓所有權人擔心是否漏繳,真正的原因,是因為地價稅是累進稅率,所以將個人名下土地稅總歸戶,方便課徵累進地價稅。
奇怪的是,同一個社區,如果有兩戶以上,為什麼建物所有權狀會分開,但是土地總是合併成同一張?讓所有權人超沒有安全感,擔心賣掉其中一戶,土地權狀無法分辦,結果土地被賣光光,心驚膽跳。更有人以其中一戶申辦銀行貸款,結果一間房配二戶土地持分,被銀行錯誤抵押權設定,當第二戶再申請貸款時,才發現沒有土地持分可辦理。
所以,不管是買賣或是貸款,土地持分的分配錯誤造成張冠李戴,屢見不鮮,一直到92年間,內政部發佈函令,同意所有權人,可以讓同一社區,多戶房屋的所有權人,土地持分可以「分開繕狀」,讓這個困擾迎刃而解。爾後,同一社區,有幾戶房屋,就可以主張核發幾張土地權狀正本,讓錯誤不再發生。
另外,在土地登記規則第66條,除了分別發給土地權利書狀外,並於書狀內記明其權利範圍,也可以避免土地持分分配錯誤發生。
當然,92年以前取得的所有權狀,如果有相同的困擾,所有權人也可以拿著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向管轄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別繕狀,免除擔心及疑惑。
【鄭文在小檔案】
★現職: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
★學歷:淡江大學企管系
★經歷: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正業建經有限公司負責人
★證照: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
★專長: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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