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長者房產存款全給她,遺產管理人揪「塗改未簽名」喊卡,法官判決該份遺囑有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獨居長者房產存款全給她,遺產管理人揪「塗改未簽名」喊卡,法官判決該份遺囑有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無親無故的獨居長輩,生前為了感謝照顧他許久的遠房親戚,親筆寫下自書遺囑,將名下價值數千萬的房產與全部積蓄指定全數贈與對方。不料,長輩病逝後,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卻發現遺囑上有文字塗改痕跡,且未依規定在塗改處另行簽名,因而質疑遺囑效力不敢貿然過戶,讓親戚頓時陷入看得到吃不到的困境。

無依老翁展大愛 親筆立囑贈親眷

判決揭露,長者晚年身旁並無配偶與子女,父親早年過世,母親更是從小失聯生死不明。在其人生最後一段路,全靠遠房親戚小琳(化名)悉心陪伴照顧。

長者感念小琳無怨無悔的付出,在清醒之際親筆寫下自書遺囑,將名下的房產、數個銀行帳戶存款、國外投資基金及勞退金,甚至是人身保險受益人,通通指定由小琳承接,甚至還在遺囑中註記器官捐贈,展現大愛。

塗改未簽名添變數 管理人疑效力喊卡

然而長者過世後,遺產管理人清查遺囑時發現,長者在撰寫存款項目的「款」字時有塗改痕跡,且器官捐贈的「可」字也有塗黑重寫,但長者並未在塗改處旁註明字數與重新簽名。遺產管理人認為,這恐怕不符合《民法》第1190條自書遺囑的法定嚴格要件,無法貿然配合登記與劃撥遺產,讓小琳無奈之下只能提起確認遺囑有效的訴訟。

對話紀錄成鐵證 法官捍衛故人真意

法院審理後,特別當庭勘驗長者生前的投保申請書與結算單,確認遺囑上的運筆筆勢、圓潤字跡與阿拉伯數字比例,確實出自長者本人無誤。更關鍵的是,小琳提出了老翁生前傳送的LINE訊息截圖,裡面早在長者下筆前,就已將打字版的遺囑內容傳給小琳備份,內容與親筆遺囑完全吻合。

法官認定,自書遺囑的法律精神在於「貫徹遺囑人的真意」。長者塗改文字純屬書寫筆誤更正,並未改變遺產處分的核心內容。為了不讓故人的真意遭扭曲,因此,判決該份遺囑有效,順利幫小琳討回應得權利。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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