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日正式公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加勞工福利設施及文教設施列入範圍,財政部促參司表示,今年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修法大致底定,明年則考量加入影視音以及再生水廠納入。
財政部表示,只要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促參案,民間機構可以享有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5年、投資支出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抵減、進口機具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減免,以及股東投資抵減等租稅優惠。
財政部今日正式公告勞工福利設施以及文教設施納入重大公共建設的條件,在勞工福利設施方面,增訂BOT(新建-營運-移轉)、BTO(新建-無償移轉-營運)辦理,且投資總額不含土地3億元以上的勞工育樂及其設施。
在文教方面,增訂投資總額不含土地5000萬以上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等設施。
根據財政部盤點,台灣大學藥學館ROT、歷史建築原巴旅館澡堂、宜蘭縣中興文化創意園區、嘉義市檜意森活村修建營運移轉案、台北南港藝文蘇活園區OT案都即將推出,總投資金額達到11.3億元。
財政部表示,希望藉這次修正,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參與興建營運公共建設,進一步增進勞工福祉與推動文化資產永續營運。
(房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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